共
青
团
潍
坊
市
委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方案
为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测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经研究,团市委决定成立两个督导组,对各中心城区团委和部分大中专院校团委创城迎测工作进行督导,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4年12月23日(周二)——2015年1月4日(周五)
二、督导内容
(一)中心城区团委
1.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和开展情况;
2.所管辖和包靠的实地站点工作落实情况;
3.辖区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4.创建氛围营造和创建宣传工作情况。
(二)大中专院校团委
1.思想引导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2.学生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3.组织学生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4.针对学生开展文明教育以及学生的文明素养等情况。
三、督导方式
(一)听取情况介绍。听取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了解相关工作情况。
(二)开展实地督导。采取不打招呼、实地暗访的形式,在中心城区,重点检查志愿者工作形象、作用发挥,站点建设是否符合标准,中小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的熟悉掌握程度,以及创建氛围是否浓厚等问题。在大中专院校,主要是随机访问部分学生,了解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掌握情况,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以及对访问者的礼貌程度;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公交站点、商场超市等,查看学生是否存在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穿马路、不按秩序排队候车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督导工作中,要严格对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真督实导,掌握真实具体情况,主动揭短亮丑,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既起到督导效果,又不影响相关单位正常的创建工作,增强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导结束后,要第一时间将督导情况反馈给所督导单位,并指导和督促做好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不漏问题、不留死角。具体督导工作流程和工作安排请与各组联系人联系确定。
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分组方案
共青团潍坊市委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导分组方案
第一组
组 长:李志为
联 系 人:王海燕 李福德 缪晶晶
督导分工:奎文区、寒亭区、高新区、潍坊学院、潍坊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组
组 长:高 斌
联 系 人:王 辉 李 涛
督导分工:潍城区、坊子区、潍坊医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潍坊技师学院、潍坊商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