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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创城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6:04: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大武口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动员全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根据是《石嘴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为宗旨,以建设幸福文明一流的城市区为目标,树立“科学创建,惠民创建,群众创建,合力创建”的理念,坚持“以创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全面提升市民素质,让城市因文明而发展,让社会因文明而和谐,让生活因文明而美好,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总体目标

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力争通过3—5年的不懈努力,切实做到政务环境高效廉洁、法治环境公正公平、市场环境规范守信、人文环境健康向上、生活环境安居乐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创建活动全面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

二、实施步骤

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2012年3月) 召开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二)整体推进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13年12月底) 各责任部门、单位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对照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创城工作有序开展,做到阶段性工作与整体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既分工又协作,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三)全面迎检阶段。(2014年年初—8月)

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全面攻坚,集中解决遗留问题,重点对城市建设、环境整治、市容卫生、社会公德等进行检查,力求全面完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目标任务。做好申报测评材料汇总工作,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预检。

三、组织机构

成立“大武口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总指挥: 洪 涛 区委书记

蔡 菊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

孟令国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总指挥:

杨卫东 区委常委、隆湖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张怀新 区委常委、区公安局局长

2 沈海涛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兰芳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杜兴会 区委常委

刘润平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杨 超 区委常委

牛彦文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马立群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马 良 区政府副区长 陈志芳 区政府副区长 张学东 区政府副区长 乔建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由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四、职责分工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创城办)及十一个工作组 :

办公室 主 任:杨 超

副主任:贾增军 马子海 唐继军

成 员:区纪委(监察局)、区政法委、区文明办、区档案局、团区委、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建设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各公安分局、区环境监察大队、区工商一分局、区工商二分局

工作人员由区创城办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中抽调,在区文明办集中办公,抽调期间工作考核由创城办负责,原则上不再参与原单位工作。

3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创城指挥部及办公室的日常活动安排,指导协调创城指挥部各工作组的工作,审批各项创城计划及方案,传达贯彻创城指挥部领导的指示及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创城指挥部各种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工作简报和有关典型材料的起草编写印发;负责各工作组创建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存档,以及各种迎检材料的准备。负责中央文明办、中央有关部委及自治区、市文明办等有关领导、专家到我区指导检查创城工作的衔接工作。

(一)政务环境组 组 长:沈海涛

副组长:贾增军 马子海 王新娥 何淑珍 顾 铭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干部理论学习与教育;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依法行政,实施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推进勤政廉政建设。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所对应的测评指标任务,并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工委、星海镇、区教育体育局、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区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区信访督办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法治环境组

组 长:乔建文

副组长:张金彪 陆占斌 赵国寿 李卫宁 蒲丽萍 龙 梅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

4 设;维护社会稳定。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基本指标中“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所对应的测评指标任务,并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法委、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建设交通局、区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各公安分局。

(三)市场环境组

组 长:张学东

副组长:马子海 任国江 杨淑梅

主要工作职责: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政府;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高“窗口”行业的规范化服务。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所对应的测评指标任务,并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区科技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工商一分局、区工商二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电信石嘴山分公司、移动石嘴山分公司、联通石嘴山分公司等窗口单位。

(四)人文环境组 组 长:杨 超

副组长:唐继军 王春辉 郭永忠 曲世勃 郑雪莉 张 晶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加强形势政策与国情、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体活动

5 与文体设施建设;开展科学普及活动;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弘扬社会道德风尚,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所对应的测评指标任务,并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宗教局、区机关工委、区档案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建设交通局、区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园林也农牧水务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文化旅游局、星海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公安分局。

(五)社会文化环境组 组 长:牛彦文

副组长:张金彪

盖炳祥

曲世勃

唐继军 主要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网吧整治工作,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净化荧屏声频;加强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基本指标中“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所对应的测评指标任务,并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工商一分局、区工商二分局、各公安分局。

(六)生活环境组 组 长:刘润平

副组长:邢积友 祁国庆 张建国 李 靖

主要工作职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公共设施与公共

6 交通建设,公共场所秩序规范;加强医疗与公共卫生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提高人口与生活质量;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保障体系。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基本指标中“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所对应的测评指标任务,并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法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统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交通局、区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各交警大队。

(七)社会环境组 组 长:马 良

副组长:马子海 张金彪 胡崇孝 李靖

主要工作职责:保障全区公共安全,加强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稳定。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所对应的测评指标任务,并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法委、区建设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司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工商一分局、区工商二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

(八)生态环境组 组 长:张学东

副组长:王晓明 柳国庆 张建国 祁国庆 方熙全 主要工作职责: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城市绿化建设要

7 达标;提高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环境保护指数、城市空气质量、工业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指标均要符合国家标准;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护耕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所对应的测评指标任务,并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建设交通局、区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区环境监察大队、区土地分局。

(九)创建活动工作组

组 长:杨 超

副组长:唐继军 张秀云 龙 梅 杨 龙 郑雪莉 主要工作职责: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组织开展各种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开展文明城区、社区建设,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活动,加强创建管理工作,建立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机制,确保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逐步提高,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基本指标中“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所对应的测评指标任务,并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区教育体育局局、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各窗口行业单位。

(十)宣传报道组

8 组 长:杨 超

副组长:唐继军 顾 铭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统筹策划并组织实施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及推介工作;对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宣传报道;邀请并安排中央、自治区及市属媒体记者参加创城采访报道活动。做好宣传报道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十一)创城督导组 组 长:刘兰芳

副组长:王新娥 候文智 付聚恒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责任部门: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政府信访督办局、区纪委(监察局)。

以上各工作组第一副组长为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详细工作实施方案。

五、具体要求与保障机制

1、高度重视,建立责任明确的组织领导机制。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城工作,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龙头”工程,把完成测评目标任务纳入单位总体工作的布局,责任到人,确保创城工作的顺利推进。

2、周密部署,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抓好落实。各创建组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要分阶段总结工作,按时报送工作信息,

9 分年度整理档案资料。

3、完善措施,建立规范的督察考核问责机制。要把创城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创城督导组要组织建立督导点评员队伍,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暗访和问卷调查,查找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督导点评会议,督导点评结果以《创城快报》的形式通报,并在媒体刊发。要实行督办问责,建立文明城市创建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者,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加大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要紧紧围绕创城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要随财政收入逐步提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

5、全民动员,建立人人参与的社会动员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举全区之力,集全民之智,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的重要作用,加强与驻地单位的联系沟通,构建市区共创、政企共创的工作格局,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创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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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活动方案

创城工作计划方案

创城活动方案

创城施工方案

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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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创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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