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肤堂化妆品代理合同
甲方:安肤堂化妆品郑州办事处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共同发展的目的,就“安肤堂”系列产品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合约:
经销产品:安肤堂抑螨美容系列 经销地区:河南省
经销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续约,则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否则到期本合同即终止。
为市场开发期,乙方每月进货额不限;
进货额度:
1、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打款,首批进货
万元。
2、
年
月
日为市场开发期,乙方每月进货额不限;
3、自
年
月
日开始,乙方每月向甲方进货额不低于
万元,如乙方每月进货额未达到约定进货额,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
区域保证:甲方保证乙方为其经区域的特约制定经销商,乙方保证不在其经销区域以外销售甲方产品,一经发现乙方串货行为,立即取消代理资格。
货款:乙方每次向甲方购货,现金结算或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款到发货)。 折扣:
1、乙方进货以甲方规定统一零售价的
折。
2、市场开发期后,乙方每月进货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若连续两个月,每月进货额低于
万元,乙方再进货按零售价的
折。 运费:货物运费由乙方支付。
发货:甲方收到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按照乙方订货明细,送货日期及地点发货。乙方收到货物后,当天验货,如有破损等应及时告知甲方。 调换货:乙方可根据市场反应情况及时调换货。
质量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如有以下问题:产品包装与内容不符,产品过期或接近保质期限(即将90天内到期),产品明显变质,未开封即发现容量明显不足,乙方收到货物后叁天尽速办理换货,逾期恕不受理。
品牌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安肤堂品牌形象、声誉。在合作全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出示,提供本条款内容及不利于安肤堂品牌信息,数据,资料等,否则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产品专业培训:由甲方派美容导师至乙方进行产品培训。课程内容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若需甲方美容导师的支援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 培训费用支出:甲方对于乙方相关业务人员的美容培训,乙方应负责甲方美导培训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
乙方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异议。
1、未在规定期限,如数完成规定进货额者;
2、违反合理市价,削减越区竟售者;跨区域冲货,跨区域销售产品;
3、乙方不得已其他甲方销售产品冒充甲方产品
4、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涂销甲方产品之标识及包装,亦不得擅自对甲方产品进行改装或分装;
5、乙方对于甲方产品及性质,应做忠实说明,不得对于甲方产品做任何夸大不实或有误导之虞的广告或宣传;
6、公司不允许代理商、加盟店以任何形式的网络销售,如经发现,按情节严重追究相关责任,并处罚1万元—8万元不等的违约金
7、其他违约本合约规定者。
争议解决:因本合约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需向被诉方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