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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学生会规则

发布时间:2020-03-01 18:37: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管理学生会各项事务,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攀枝花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并贯彻此制度。

第二章 工作流程制度

第三条 各部门在依职责开拓工作空间、主旨校园文化活动时,应提前向主席团提出书面请示,从而将部门的思路融入整个学生会发展大局。活动书面策划经主席团审批后,在活动之前,必须根据活动需要制定活动分工职责进度表。

第四条 在活动完毕后,各部门及时向主席团总结,汇报工作,并将活动有关资料在部内保存的基础上一式二份交主席团和办公室存档。

第五条 活动完毕后,各部门应及时召开部门会议,总结工作,交流思想。

第六条 各部门应及时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切实执行,并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以保证正常运行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第三章 值班制度

第七条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值班干部、部员每天必须按值班时间准时到达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不迟到早退。

第八条 值班时间内不得离开岗位,如有急事,必须至办公室请假, 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第九条 值班干部、部员必须及时登记值班时间及本部门所处理的事务,并记下时间。 第十条 值日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

第十一条 办公室值班人员要注意仪表端庄,办公室内不允许吸烟和进行娱乐性活动。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因公来访的同学,妥善安排,认真、耐心处理学生会工作事宜。

第十三条 一天值班结束前,必须在值班登记本上填写值班总结。并且打理好办公室卫生。 第十四条 学生会各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途、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双方签字方可有效,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对此全程负责。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未经主席团允许不得将办公室物品私自外借或挪为己用,如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要注意节约用电,务必做到人走灯熄,关窗锁门,并应对办公室的防火、防盗等因素做出一定的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值班时,应在《值班登记表》签到,作为考评时参加值班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 如没有认真完成好值班工作,被发现者将根据《攀枝花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扣分。

第四章 卫生保洁制度

第十八条 当周值日必须每天清扫办公室,保持地面整洁无污垢。 第十九条 保持墙壁的整洁,无乱画乱贴现象,无蜘蛛网。

第二十条 定期清洁窗户和清洗窗帘,保持玻璃的明亮和窗台的整洁。 第二十一条 定期清洁日光灯,保持其无蜘蛛网、无积灰。

第二十二条 定期对室内盆栽进行养护,做好环境美化绿化工作。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随意吐痰、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等杂物。遇此情况,学生会任何成员都有责任有义务进行制止。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办公室内存放垃圾,值日人员应及时把垃圾倒入通道。 第二十五条 保持垃圾箱周围整洁、无蝇。

第二十六条 室内桌椅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堆放。

第二十七条 工作资料,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重要文件要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第二十八条 做好电脑、电话机的清洁和保养维护工作。 第二十九条 每学期开学、放假前都要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三十条 各部门如因工作所需借用办公室,必须提前与办公室负责老师协商并登记,使用后务必打扫干净,将桌椅及其他物件摆放整齐。

第三十一条必须建立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办公室老师负责每周检查和评比一次卫生。 评分方式:按10分计,分五方面进行检查评分。 1.地面3分,有灰尘、烟头、纸团等杂物扣1-2分; 2.墙壁2分,有蜘蛛网、乱贴乱画现象扣1分; 3.办公用品1分,摆放不整齐不清洁酌情扣0.5-1分; 4.门窗玻璃2分,不清洁酌情扣0.5-1分;

5.桌椅灯扇2分,有灰尘、污垢酌情扣0.5-1分。 第三十二条 对于没有做好值日工作的进行补扫一周的处罚

第五章 文档打印制度

第三十三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打印文档,不超过20份的,可在办公室打印。20份以上文档打印,必须填写文档打印申请,报主席团和团委审批后,到指定地点打印。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所有成员不得借工作之便,利用打印机打印私人文档。一经发现,将予以批评处分,考评成绩降一等级。若屡教不改者,则考评成绩记为不合格,并予以解聘处分。 第三十五条 主席团定期对打印记录本和打印申请存根进行整理,部长为部门文档打印第一责任人。

第六章 物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由办公室负责学生会办公物资的添置、分配、登记和维护工作,对于贵重物资做到专人专管。若发现物资有破损情况,应及时报修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各部门成员应该爱护公共财务,并有责任妥善保管好各自部内的物品(包括办公文件夹、磁盘、照片、文具用品等);如发现有遗失现象,应及时向部长报告。 第三十八条 每学期初和期末阶段,办公室须对各部门的物资使用状况进行登记、统计工作并上报主席团。

第七章 文档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由办公室负责学生会各类文档的管理工作,力争实现“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文档资源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十条 各部门平时应重视部内文档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确保部门文档材料的完整性,以备指导老师和主席团的检查、调用。部门文档材料包括: A: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①学期工作计划、小结; ②部门工作制度; ③内部建设方案

B:大型活动相关材料: ①活动策划书 ②经费预算表(或经费清单) ③过程记录、结果评价 ④其他文字、图片资料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的文档材料应统一规格:

1、一式二份(一份交办公室归档、一份留部门保存),均为A4纸打印稿,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标题不限)。

2、盖章的文件须加盖印章后方才生效。

3、照片等其他资料应相应注明内容、时间、地点和主要参加人物等。 第四十二条 归档要求:

1、各部门应于每学期初和期末阶段将工作计划、小结交至办公室归档;

2、大型活动的文档,应于活动结束后7天内交办公室归档。

第八章 电话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学生会电话只用于联系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用(如遇紧急情况除外); 第四十四条 在值班期间,由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接听来电,作好电话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如遇问题直接找签字人员;

第四十五条 电话内容应及时报知有关各部;

第四十六条 电话记录应做到内容详细、条理清晰,电话记录须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第四十七条 电话旁放一份学生会人员联系名单,值班人员及时把会员的联系方法告知来电方;

第九章 电脑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办公室电脑用于处理学生会专项工作事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用。 第四十九条 严禁用办公室电脑上网(查办公资料除外)、聊天及玩游戏,一经查实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第五十条 使用电脑处理学生会相关事宜时,应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十一条 爱护电脑,小心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使用电脑时,应做到文档或文件夹存放有序,最后统一到部门的文件夹中。若因为随意乱放而导致文档丢失的,后果自负。 第五十二条 不得在办公室电脑上擅自下载或私装其他软件,若因此而导致系统瘫痪、影响团委、学生会正常工作的成员,一经查实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第五十三条 使用外置存储设备前必须先杀毒,以保证学生会电脑的正常运行。 第五十四条 协调好部门间电脑的使用次序,原则上要保证紧急事务的及时处理。 第十章 钥匙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校学生会办公室、会议室门钥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交由主席团、办公室、各部部长掌握使用。各部门档案柜、抽屉钥匙由办公室掌管,采用个人负责制。

第五十六条 办公室须做好新任干部钥匙的配发、离任干部钥匙的上缴, 以及钥匙的使用、丢失和补发情况的登记工作。

第五十七条 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钥匙私自转借。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五十八条 未经主席团同意,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配钥匙,一经发现,由办公室收回原钥匙及私配钥匙,并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第五十九条 不慎丢失钥匙者请速报办公室,查明属实后由办公室负责重新配发,费用由丢失者承担。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人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攀枝花学院学生会章程》中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攀枝花学院学生会每学年的新、老部员调整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指导、管理与监督。

第二条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在每学年的新、老部员调整工作中,应自觉贯彻和实行相关原则和规定,使学生会建立起良好的梯形队伍,以促进其工作整体高效性的发展。

第三条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新部员招募工作,原则上由主席团进行统筹和指导,各部门自主进行面试与考核。

第四条 为了加强团委、学生会干部、部员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部员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由办公室根据考核标准对新、老部员进行考核,优胜劣汰。

第五条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将对整个新、老部员招募工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报名制度

第六条 攀枝花学院全日制的注册在校学历大学生(自考生除外)。 第七条 招募以能保证自我学业为前提,对学生会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有务实精神、热于奉献、勇于创新者,有特长者或有学生会等工作经验者作优先考虑。 第八条 新学年开学后,凡志愿加入学生会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报名表(详情见校园 宣传海报)。

第九条 志愿加入学生会者在领取报名表后,须根据自身特点填妥兴趣特长、工作经历、工作设想、所报部门等各项内容,于规定时间内交于指定地点,过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第十条 非大一新生须另附学院介绍信一封,以介绍其在大学期间的表现和个人的特点。 第十一条 报名表中对所报部门,只设立为一个志愿项及是否愿意调剂项,每位报名者应根据自身特点作出选择,多报者无效。

第十二条 每位报名者只能上交一份报名表,多交者无效。

第三章 选拔制度

第十三条 各部门根据所在部门的实际情况,须事先拟定新部员的招募计划(包括新部员的招募人数、新老部员的比例、新招部员要求等)、面试计划(包括提问内容、面试项目等),并于组织新部员面试前1~2周内交于主席团审批。

第十四条 在报名截止后,学生会将以海报等形式通知报名者,并组织面试。

第十五条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面试者,应事先向学生会主席团说明情况,可择日再进行面试。否则做自动弃权处理,不再进行补试。

第十六条 面试者原则上应按照报名表上所填志愿的顺序,逐一参加各部门的面试。

第十七条 面试结束后,将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讨论后,圈定入选名单,并在一周内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在名单公示的一周内,有任何异议和疑问可向主席团反映和咨询,攀枝花学院学生会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大家的意见和监督。

第四章 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 经面试入选者,将组织攀枝花学院学生会新部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为《攀枝花学院学生会章程》中有关部门介绍、权利义务、工作流程、值班制度、会议制度、考评制度、试用期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条 凡通过培训,愿意自觉遵守和履行《攀枝花学院学生会章程》中各项制度的入选者,可在相应部门见习一个月。

第五章 试用期制度

第二十一条 见习部员在试用期内享有《攀枝花学院学生会章程》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同时对各项规章制度也须一并履行。

第二十二条 在试用期内,见习部员若想离职,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向所在部门的部长申请。

第二十三条 在试用期(30天)结束后的一周内,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将根据考评表对见习部员的表现进行考评。

第二十四条 在试用期结束的一周内,将对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见习部员名单进行公示。主席团并于公示后的一周内接受大家的意见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对于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见习部员。学生会将颁发学生会统一的工作证,同时其将转为学生会的正式一员。

第二十六条 对于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见习部员,校学生会愿意向各所在学院学生会进行推荐,并提供书面介绍与证明。

第六章 干部、部员考核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主席团组织进行全体学生会部长干部工作考评,期末进行学期综合测评。考评结果将存入学生会成员档案库,并反馈到各学院分团委处,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八条 考评采用“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形式,分为五个星级,最后结果将作为决定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考核办法:

1.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或做到的规定按规定扣分。

2. 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干部和部员 3. 具体考核办法:各部正、副部长的各项考核由人力资源部执行,主席团协助,老师参与。各部部员的各项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长按照人力资源部给出的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主席团派专人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4.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部员,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75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第三十条 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5. 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学期工作计划和月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递交部门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6. 未写标准计划或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 扣4分 7. 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 扣1-2分 8. 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 扣1-2分

9. 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召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10. 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 扣2分 11. 迟到、早退一次 扣1分 12. 团委、学生会干部、部员出现有损于团委、学生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轻重 扣5-15分

13. 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2分

14.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有缺勤或值班敷衍了事、态度不好或进行娱乐性活动的扣1-2分 15. 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 扣3-5分

16. 各部每学期结束前夕未整理好本部有关文件(包括计划、总结、制度、部员名单等)并未存档扣2分

17. 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的,未按照原先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后放入档案本的扣2分

18. 学生会办公室值勤人员(包括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未做到的或各部在学生会会议室开会结束后未做到清理工作的 扣2分

19. 未经主席团允许将办公室物品私自外借或挪为己用的扣3-5分 20. 未经主席团允许私自配置团委、学生会钥匙的扣3分 21. 在办公室内吸烟的每次扣1分

22. 团委、学生会工作人员借办事之名无故缺课的每次扣2分 23. 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扣2-3分 24. 违反《电话管理制度》者每次扣2分 25. 违反《电脑管理制度》者每次扣2分 26. 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者每次扣2分 27. 违反《文档管理制度》者每次扣2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28. 团委、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 加5分

29. 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的加1-3分,

30. 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1分 31. 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5-8分 校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三、考核细则:

干部

本考核实行百分制,由自评和互评两部分组成。自评占总评分的20%,互评中人力资源部评分占总分的 30%, 上级评分占总评分的50%。(部长为三级,主席团为二级,指导老师为一级)

1.为促进学生会成员综合素质的提高,考核内容及记分比例如下:日常会议占15%,劳动参加占10%,常规工作开展占30%,开拓创新占15%,学习成绩占20%,综合素质打分占10%。

2.日常例会共计15分

(记为A)

1)按时参加例会,可提出有效建议(13-15分)

2)按时参加例会,并认真与会,不扰乱会议秩序(10-13分)

3)按时参加例会,但不甚认真仔细(6-10分)

4)迟到一次扣除2分

5)无故不参加例会扣除4分

3.劳动参加共计10分 (记为B)

1)积极参加学生会办公室大扫除和各部门活动会会议场地布置(8-10分)

2)偶尔参加学生会办公室扫除和活动或会议场地布置(5-8分)

3)基本不参加学生会办公室扫除和活动或会议场地布置(3分)

4)被上级要求参加学生会办公室打扫或其他场地布置,而迟到者扣除3分,无故不参加者扣除5分。

4.常规工作开展共计30分

(记为C)

1)成功组织一项活动,或拉的一笔赞助并得到很好反响或起到较大影响(25-35分)

2)组织一项活动,或拉得一笔赞助,得到较好的反响或起到一定影响(18-25分)

3)积极参与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协助促进作用 (11-18分)

4)基本参加各部门组织的活动(6-11分)

5)被上级要求参加或组织某项活动,失职者每次扣除8分。

6)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需要配合没配合者,每次扣5分。

7)未按时按质按要求上交(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活动总结等),每次扣5分。

5.开拓创新共计15分

(记为D)

1)提出活动创意并得以实施,起到预期效果(13-15分)

2)提出活动创意并得以实施,基本得到预期效果(11-13分)

3)提出活动创意得以实施,但未得到预期效果(8-10分)

4)提出活动创意,但未能得以实施(6-8分)

6.学习成绩共计20分

(记为E)

1)平均成绩90以上

(20分)

2)平均成绩80-90

(15分)

3)平均成绩70-80

(13分)

4)平均成绩60-70 (10分)

5)有不及格者

(8分)

注:校学生会各干部必须做到:①外语、计算机达到学校有关要求。

②每学期平均绩点不能低于2.0。

③每学年度必须享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④工作中必须用普通话。

7.综合素质分数共计10分

(记为F)

1)是否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是否可以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工作

3)是否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好的表达能力

4)学习是否认真刻苦

5)是否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6)是否因公徇私

8.本条例分数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分数S=A+B+C+D+E+F 9.本考核中自评的方式为期末时参加评选的人员写一份自我评定的材料,其它的以表格的形式进行。

10.最终考核分数:

S总=S自评*20%+S人力资源部*30%+S上级*50%

部员

本考核实行百分制,由自评和互评两部分组成。自评占总评分的20%,人力资源部评分占30%,所属部长和副部长评分占50%。

1.为促进学生会成员综合素质的提高,考核内容及记分比例如下:日常会议占15%,劳动参加占10%,常规工作开展占30%,开拓创新占15%,学习成绩占20%,综合素质打分占10%。

2.日常例会共计15分

(记为A)

1)按时参加例会,可提出有效建议(13-15分)

2)按时参加例会,并认真与会,不扰乱会议秩序(10-13分)

3)按时参加例会,但不甚认真仔细(6-10分)

4)迟到一次扣除2分

5)无故不参加例会扣除4分

3.劳动参加共计10分 (记为B)

1)积极参加学生会办公室大扫除和各部门活动会会议场地布置(8-10分)

2)偶尔参加学生会办公室扫除和活动或会议场地布置(5-8分)

3)基本不参加学生会办公室扫除和活动或会议场地布置(3分)

4)被上级要求参加学生会办公室打扫或其他场地布置,而迟到者扣除3分,无故不参加者扣除5分。

4.常规工作开展共计30分

(记为C)

1)成功组织一项活动,或拉的一笔赞助并得到很好反响或起到较大影响(25-35分)

2)组织一项活动,或拉得一笔赞助,得到较好的反响或起到一定影响(18-25分)

3)积极参与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协助促进作用 (11-18分)

4)基本参加各部门组织的活动(6-11分)

5)被上级要求参加或组织某项活动,失职者每次扣除8分。

6)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需要配合没配合者,每次扣5分。

7)未按时按质按要求上交(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活动总结等),每次扣5分。

5.开拓创新共计15分

(记为D)

1)提出活动创意并得以实施,起到预期效果(13-15分)

2)提出活动创意并得以实施,基本得到预期效果(11-13分)

3)提出活动创意得以实施,但未得到预期效果(8-10分)

4.提出活动创意,但未能得以实施(6-8分)

6.学习成绩共计20分

(记为E)

1)平均成绩90以上

(20分)

2)平均成绩80-90

(15分)

3)平均成绩70-80

(13分)

4)平均成绩60-70 (10分)

5)有不及格者

(8分)

注:两科不及格者取消评选资格

7.综合素质分数共计10分

(记为F)

1)否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是否可以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工作

3)是否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好的表达能力

4)学习是否认真刻苦

5)是否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6)是否因公徇私

8.本条例分数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分数S=A+B+C+D+E+F 9.本考核中自评的方式为期末时参加评选的人员写一份自我评定的材料,其它的以表格的形式进行。

10.最终考核分数:

S总=S自评*20%+S人力资源部*30%+S部长*50%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务管理基本原则:坚持我校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生会工作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调整学校、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 财务管理主要任务:依法积极筹集分配各部活动资金并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资源,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学生会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对学生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 财务管理主要方式:学生会财务工作实行共青团攀枝花学院委员会领导,主席团负责,办公室管理的分工制度。

第四条 为加强攀枝花学院学生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发展,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攀枝花学院学生会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根据相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学生会必须加强预算管理。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

第六条 各部门若要申请经费举办活动,需先填妥预算申请表,上交办公室,经主席团审批后,提前领取活动款额。待活动结束后,补上发票,并根据实际用款情况,多退少补。 第七条 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如遇部门活动计划有较大调整且对收支影响较大时,应根据相应文件,以书面形式呈报办公室,由主席团商议决策,并积极协调。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八条 收入管理是攀枝花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因此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由办公室统一收缴列入学生会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学生会行政事业收费权在办公室除主席团批准且办公室授权以外,其他部门无权收费。

第九条 各部门因代办票务、代作商业宣传和办理证件等所得收入情况必须如实以相应文件形式上报主席团,并上缴共青团攀枝花学院委员会。若出现私自留存、动用等情况,违者一经查实,即按《攀枝花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严肃处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条 支出管理是攀枝花学院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学生会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学校及学生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及标准。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各部门包干核定的经费,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的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费用应严格按学校及学生会的有关规定,在月度预算指定的用途、范围、标准内列支,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超出预算的开支,办公室有权拒付。

第十二条 各部门活动所用经费每月可至办公室办理财务报销一次,时间为后月的第一周部长例会时,逾期不候。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填妥攀枝花学院学生会经费明细表,并用回行针附上商业单位开具的发票前往报销。可报销的发票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⑴用户名为攀枝花学院,有税务局印章、商业单位发票专用章和经办人签名;⑵发票背面应有报销验收人的签名; 第十四条 任何形式的收据无效,不得报销。

第十五条 各部门原则上不能报销出租车票;特殊情况经办公室批准可以出租车票代替其他发票前来报销。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资产是指攀枝花学院学生会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办公室应配合部门,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定期与各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目,做到帐、卡、物相符。年终前对办公室材料进行盘点,做出盘点表与材料帐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第十七条 一般常用办公物品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购买、保管、分配,各部所需此类物品应由本部部长到办公室填妥《攀枝花学院学生会办公用品申请表》,经办公室批准,领取物品。一般申请时间为每学期的第一周部长例会。逾期将由各部门自行解决。

第十八条 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监督各部物品使用情况,若发现有滥用、浪费,需立即上报主席团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各部组织活动所需另购的物品,应到学生会办公室领取并认真填写活动预算表,上交办公室,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购买,并需将用后物品妥善保存。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不经请示批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按《攀枝花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被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账目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每月收入支出情况在下月部长例会上公布。

第二十二条 广大同学对于学生会财务状况持有异议可随时提出质询。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部长以上级干部,亦可就有关问题随时向主席团申请查对账目。

攀枝花学院

攀枝花学院电信学院学生会外联部工作总结

攀枝花学院简介

攀枝花学院校徽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第四次联系会议

攀枝花学院志19982001

攀枝花学院办公室编印

攀枝花学院团工委章程

攀枝花学院焊工实习心得

攀枝花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规则
《攀枝花学院学生会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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