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口街道办事处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香山口街道严格按照吕贡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吕贡新区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人劳社通„2011‟7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7月9日,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会议”后,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香山口街道办事处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香山口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纪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街道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科教文卫体、社会事务办、土管、司法、工商负责人和
- 1余个建筑施工项目部,6个企业,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企业等进行彻底清查。检查的具体情况是:
1、所检查企业、项目部、个体工商户等证照齐全;
2、在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
3、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4、在检查中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是,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部分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还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位,工伤保险未买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位,工伤保险未买的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香山口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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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关于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打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