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收购协议
甲方:
乙方:
一在甲乙双方商定后,特订立此协议。
二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收购蔬菜。其中包括,包菜,大蒜,胡萝卜,圆葱等。在未完成交货任务之前,不得擅自出售蔬菜,违约应付甲方每吨一万元违约金。
三收购任务
第一季度收购蔬菜1000吨,第二季度收购蔬菜1000吨,第三季度收购蔬菜500吨,第四季度收购蔬菜500吨,全年不低于3000吨。
四合同期限为5年,从2012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五甲方对乙方交售的蔬菜,必须及时验收,通过银行账户或现金,及时支付菜款。甲方应按市场行情出价。第一季度支付350万元。第二季度支付350万元。第三季度支付200万元。第四季度支付200万元。
六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蔬菜收购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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