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审批手续
1化妆品药监局备案涉及的机构 〃检测机构
目前SFDA共认定14家机构具有化妆品检验资格。 〃受理中心
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机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地址在北京西直门。 〃审评委员会
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机构为在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在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15号楼(100070) 化妆品卫生许可审批工作按《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和《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 〃行政许可司(即SFDA食品许可司)
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2化妆品药监局批文审批所需资料
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审批的行政许可在华审批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审批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审批的其它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目前,药监局食品化妆品审批办公室要求企业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原件
3所需时间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周期为4-5个月。(除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功能的九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外,其余均属为普通类)
4所需费用
卫检费:4000-8000元,多数是5800元/个
证明材料的公证费和翻译费(如自由销售证明原件、授权书) 5化妆品药监局批文的有效期限
化妆品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4年后需要延续。延续时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