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务室有专人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登记、保存。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地点,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3、医疗废物应按规定分类收集,使用正确的包装容器,密封存放。
4、医疗废物在移交处置单位时要有交接登记,记录要完整,并有双方签字。
5、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运送及贮存,并有防止遗失措施,实施分类管理。
6、对含有汞的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交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由同兴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专业人员来校进行运输处理。
8、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立即向区卫生、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9、负责医疗废物处理的人员要定期参加卫生局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等知识的培训。
《中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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