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实验室的废弃物处理工作。
2.适用范围
检验科各实验室。
3.职责
检验科主任负责制定《实验室废物处理管理制度》,培训所有工作人员熟知该项制度;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照本制度执行,并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各项废物处理记录。
4.具体要求
(1)建立培训制度,对全体检验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2)检验科产生的医疗废物一般为感染类废物,感染类废物收集时必须采用黄色塑料袋包装。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3)收集医疗废物时要对包装物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无渗漏后,方可使用。如外包装有污染必须再加套一层黄色塑料袋。
(4)收集医疗废物的包装物外应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5)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容器的3/4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口,封口要紧实、严密。
(6)检测后的标本,在保存24小时后,由各专业实验室负责收集,集中统一处理。 ()7加强医疗废物的交接管理,各实验室必须使用带有警示标识的废物袋,按要求封好袋口,并指派专人与医疗废物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8)试验用玻璃试管、载玻片等用后浸泡于1:10000的907消毒液中,浸泡12小时,清洗完毕,在电热干燥箱中160℃2小时干燥灭菌,冷却后使用。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守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予以严厉的处罚。
(11)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统一按院内运送路线运送。
《实验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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