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 南 县 公 信 法 律 服 务 所
风 险 告 知 书
在你与法律服务所签订聘请的委托代理合同,交纳代理费以后,你与代理人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关系是平等互利的关系,在整个委托代理期间,请你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你的诉讼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诉讼请求不当负担诉讼费和诉讼请求被驳回的风险;
2、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将依法被按撤诉处理的风险;
3、不能充分提供证据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4、超期提供证据有可能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5、不能提供原始证据将承担无证据效力的败诉风险;
6、不按规定申请评估鉴定、调查收集证据的败诉风险;
7、证人不能依法出庭接受质询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
8、不依法参加庭审将承担被按撤诉或缺席审理的风险;
9、一方下落不明将会承担中止诉讼,无法执行的风险;
10、一方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将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11、不作诉讼保全,胜诉后可能导致无财产执行的风险;
12、逾期上诉,逾期申请执行导致合法权益丧失的风险;
13、其他情形可能导致案件发展发生变化的败诉风险。
二、代理人在委托代理期间如有以下行为,你既可以向法律服务所投诉,也可以直接向苍南县 司法局基层科投诉(投诉电话:64718673)。
(一)代理人在代理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形:
1、由于代理人的过错未按照委托代理合同(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人委托事项的;
2、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明显失误的;
3、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二)代理人违反执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执业行为规范的;
(三)代理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代理人在委托代理期间如有以下过错,你将有权获得赔偿:
(一)代理人过错责任赔偿的范围:
1、代理人在接受委托或聘请后无正当理由应出庭而未出庭,直接造成当事人损失的:
2、由于代理人的过错而耽误诉讼时效的:
3、由于代理人的过错丢失当事人提供的重要证据原件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4、超越委托权限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5、泄露当事人的秘密或者隐私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害的。
(二)免责范围:
1、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
2、因意外事件而产生的;
3、由于第三人的过错或犯罪行为造成的;
4、因委托人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
5、因委托当事人自身风险造成的;
6、因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
7、因正当防卫行为产生的;
8、其他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
委托当事人:(签章)
二 0 一 二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