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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14:01: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1月23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一、一年来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谋划“十二五”发展、加快辽宁全面振兴的关键之年。常委会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若干意见的要求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新跨越这个中心任务,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法制保障

一年来,常委会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制定和修改了10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了较大的市报请批准的27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审查批准了6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服务振兴大局,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为加快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制定了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促进条例,就管理体制、区域协调、产业布局、资源使用、环境保护等作出了促进和保障性的规定。修改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为实现地下水资源的严格保护和永续利用提供了保障。修订省会计管理条例和省邮政条例,推进会计工作法制建设,改善邮政发展法制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在制定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时,既关注水能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又注重保证水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生产生活安全;对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对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全面集中清理了现行有效的163件地方性法规,对其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符或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法规或者条款进行了分类处理,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

立足我省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围绕辽河治理,制定了省辽河保护区条例,授予保护区管理机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保证了新的治理模式的有效实施;修订了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将我省在整治水污染实践中积累的一些成功经验纳入法制轨道,加大了治理保护力度。牛河梁遗址是我国北方新石器时代最具代表性的古文化遗址,常委会制定了省牛河梁遗址保护条例,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实现永久保护提供了保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认真审查批准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切实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修改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和程序,在批准过程中注意保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得到落实,使所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符合加快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积极发挥先行性立法功能,努力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进程。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日益凸显,迫切需要立法加以规范。但是,目前我国尚无相关单行法律规范,也没有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先例。常委会迎难而上,积极探索,组织起草了市场中介组织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着手填补这一立法空白。创新立法工作方式,两次召开专题立法论证会;将立法调研贯穿法规制定和修改的全过程,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通过报纸、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了9部法规草案,扩大公民参与;进一步探索委托起草法规草案的途径;编辑出版集纳全国地方立法论文的《地方立法研究》,推进了地方立法理论研究的深化;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初审中的作用,为搞好统一审议奠定基础,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努力促进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执法检查3次。

更加关注经济运行质量和结构调整,推动发展方式转变。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环境,常委会加大了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力度,组织分析经济形势、跟踪经济走势,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经济运行情况报告时,强调要提高经济运行质量、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着眼于推动以增量带动结构优化、以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对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推动解决融资难等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听取省政府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所提意见的整改报告,促进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步伐;对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组织专题调研,推动省政府加快编制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全国率先出台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切实加强预算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决算和预算执行报告、审计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严肃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督促完善预算编制、跟踪预算批复、规范预算信息联网、加强预算资料备案审查,对预算包括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实行实时、全程监督。高度重视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同步跟进,加强预审。为优化开放环境,组织对海外侨胞在我省投资及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还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建设。从对我省“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开始,到去年听取省政府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常委会持续就确保实现城乡居民收入计划指标进行跟踪监督,强调要坚持富民优先原则、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摆在政府工作的首位;在组织提前介入“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中,又就收入分配、就业、养老、教育、医改等民生问题提出多项具体建议。围绕重大民生问题,常委会在组织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的报告和整改报告,推进新一轮棚改特别是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实训基地建设;对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就民办教育问题组织了专题视察,积极促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民办教育的发展;组织开展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专题视察,推动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条例有关惠老规定的落实;常委会还对我省对口支援新疆塔城、重庆奉节和四川安县恢复重建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一年来,常委会共受理来信来访5000多件(人次),对重要信访加大督办力度,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更加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开展新农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深入分析了主要制约因素,推动省政府建立和完善长效投入机制、以土地使用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报告所提意见的整改报告,推动省政府加强组织保障、指导服务和财政、政策扶持,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加快发展态势。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调研报告所提意见的整改报告,促进完善财政投入和政策扶持机制,1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已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更加关注节能环保,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多年连续跟踪监督的基础上,去年第三次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新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和污水处理厂遭受洪灾损失情况进行了视察和专题调研,对实施河道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支持沈阳等七城市人大常委会实施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协作行动计划、组织代表跟踪监督,有力地促进了辽河污染的全域整体治理。经各方面共同努力,省政府确定的三年内辽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消灭劣五类水质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就生态、资源保护问题组织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考察了黑龙江、内蒙古、甘肃、新疆等省区。对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和加快发展低碳经济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我省实施节约能源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开展了以“保护农村环境、建设优美家园”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调研、督办力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接受报备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9件,积极开展主动审查,督促纠正问题;加强对各市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去年是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较多的一年,除了在听取“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前都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外,还对科普经费投入、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情况组织了16项专题调研。去年也是常委会听取整改报告较多的一年,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所提意见整改报告等5项整改工作报告。

(三)抓住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一年来,常委会将决定权与立法权、监督权紧密结合,多措并举,突破薄弱环节,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抓住“执行难”等重大问题,及时行使决定权。对“执行难”群众反映强烈。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对各相关方面的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落实决议的要求,努力提升执行能力,执结率明显上升。辽河治理关系生态辽宁建设的全局。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相关工作报告的同时,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对建立辽河治理目标责任制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推动全省上下共同防治辽河流域水污染。 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对全省贯彻落实决议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决议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促进了决议的落实。全省诉讼监督各类案件的总量大幅上升,监督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修改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充分行使决定权提供法制保障。修订后的法规充实、完善了实体性规定,填补了程序性规定的缺失,为行使好决定权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规依据。常委会还以充分行使人大决定权为主题,召开了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

(四)积极探索创新,努力为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一年来,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使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广泛建立 “代表之家”,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通过典型引路、学习考察、信息交流、骨干培训、经费支持等多项措施,推动各级代表的“建家”活动,为人大代表提供沟通交流、联系群众、集体履职的有效平台。全省新建“代表之家”167个,“建家”率达98%,各级代表混合建家比例达半数以上。

转变工作方式,提高议案建议督办效率。建立代表建议的网络交办系统,做好疑难件的协调督办工作,形成了党群系统承办代表建议的新机制。 “一府两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率均达到97%以上,解决率有较大提升。

加强培训和调研,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继对初任代表和代表小组长进行培训之后,对基层代表进行了普遍培训,常委会有关领导亲自授课,代表参训率达67%。广泛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代表参与率近70%,科学确定调研题目,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0篇,为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围绕我省“十一五”收官和“十二五”开局的重点工作组织代表进行集中视察。

(五)认真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自身建设为重点,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迈出新步伐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三号文件,有效解决了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常委会以此为契机,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局面。 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健全组织机构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加大专题调研的力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在省委的支持下,强化了预算监督、调查研究、建议督办、民生工作、机关党建等方面的机构和力量。以党的建设为重点,推动学习型、创新型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机关为常委会履职服务的水平。

认真落实加强人大工作的相关政策,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创新。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出台落实省委三号文件的具体政策规定,抓住机遇,解决一些长期困扰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难题。在各级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各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构,县区人大常委会成立工作委员会、充实了工作力量,开发区和街道人大工作机构普遍设立;市县人大预算监督、工作评议、备案审查、对垂管部门监督等工作也取得明显进展。

围绕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三十周年,深化人大宣传工作。举办“春华秋实30载,民主法治写华章”纪念展览;编辑出版《光辉的历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三十年》大型图书和《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0周年》纪念画册;组织新闻媒体加大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的宣传力度,集中报道展示省人大常委会3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

认真履行人事任免职权,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0人次,进一步加强了对拟任命司法人员的任前考查工作。

与国外地方议会的交往更加活跃。接待了来自美国、法国、日本、韩国、罗马尼亚、马耳他等国家的友好团体和人士;组织代表团出访了亚、欧、南美、北美等四大洲8个国家的地方议会,签署了与美国犹他州教育合作备忘录和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州议会合作意向书;出席了全国人大与俄罗斯国家杜马合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并作发言,促进了我省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过去的一年中,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之处。主要是在履行人大常委会各项法定职权的过程中,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促进民生改善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司法工作的形式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同时,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组建以来,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以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为根本着力点,在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上集中力量,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努力推进各项民生工程,为排民忧、解民难、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发挥作用;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任务,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创新工作思路,强化薄弱环节,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的突破,为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跨越作出了积极贡献。回顾三年来的履职实践,我们深深感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都与人民利益息息相通、与民主法治建设紧密相连、与实现科学发展直接相关,必须认真做好,不可失职,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懈努力、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新的局面。同时,我们也深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省委的领导、“一府两院”的配合,离不开省人大代表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离不开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第一年,形势的发展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模式转型为主线,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切实推进结构调整、民生改善、节能环保和民主法治建设,为继续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贡献。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为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法制保障。以社会领域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立法为重点,抓紧制定和修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残疾人权益保障、城市绿化、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水文工作、凌河保护和实施选举法、代表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及时审查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切实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适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垃圾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去年常委会开展的各项执法检查和审议的重点报告全部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各项整改报告。适时对义务教育法及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产业基地建设、省本级债务、企业上市融资和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草原法、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决算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继续开展部门预决算审查试点,推进审计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专项报告,对实施律师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好受理申诉、控告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围绕治理保护辽河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

——充分行使决定权,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凝聚力量。认真实施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跟踪监督加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决议的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的相关工作报告;针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点问题,适时做出决议、决定。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在实施“十二五”规划中充分履职、大有作为创造条件。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对组长进行培训,规范“代表之家”的活动方式。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质量,对优秀办理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代表开展调研和视察。

——努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适应贯彻实施 “十二五”规划新形势的要求,开创新局面,作出新贡献。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完善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制度,提高履职能力,创新工作形式,增强工作实效。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号文件精神为主题,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加强与国外地方议会的交往。

各位代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团结动员全省人民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共同奋斗的重要保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同全省人民一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完成我省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而不懈奋斗!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重点突出

代表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的发言

代表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的发言

代表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的发言

省人大视察我校

省人大会议通稿

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第八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00四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辽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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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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