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控烟条例省人大

发布时间:2020-03-03 18:44: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

(2014年10月30日西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4年11月27日青海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健康,创建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控制吸烟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市控制吸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共同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保障控制吸烟工作的经费投入,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城市社会管理事务并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市、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组织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实施的监测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市控制吸烟执行情况。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负责下列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并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一)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控制吸烟工作;

(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控制吸烟工作;

(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四)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餐饮业和药品批发、零售业经营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五)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市场、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和对禁止烟草制品广告的监督管理;

(六)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经营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七)公安、文化、体育、旅游、园林、民政等部门分别负责宾馆、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点和社会福利机构的控制吸烟工作;

(八)其他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控制吸烟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前款规定予以明确并公布。

机场、铁路的管理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负责本行业相关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

省人大: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控 烟

控烟

控烟

控烟

北京控烟条例(专家建议稿).03

控烟计划

控烟讲稿

控烟调查报告

控烟简报

控烟条例省人大
《控烟条例省人大.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控烟监测条例 条例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