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政协工作001

发布时间:2020-03-02 13:39: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内蒙古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决定

(2005年11月6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发挥各级政协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开创了政协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协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切实重视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是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在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政协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发展多党合作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要把是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能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作为检验各级党委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内容。

(二)加强对人民政协理论、政策、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各级党委、政府、政协领导及广大干部要深入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三代中央领导核心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加强对新时期人民政协理论、政策、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和政协章程的主要内容及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高发挥政协作用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把人民政协理论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各级党委组织、宣传、统战、政策研究部门和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人民政协理论的学习和对政协工作的研究,使各级特别是旗县级以上党政干部充分了解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方式和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统战意识和民主意识,进一步形成重视和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对人民政协事业的宣传力度。各级党委要把人民政协事业的宣传纳入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有计划、全面深入地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人民政协理论、知识和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各级政协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言献策、协商议政的工作成果,宣传广大政协委员和各级政协履行职能的先进典型事迹。各新闻媒体要把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人民政协的认识,为政协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四)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制度保障。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从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上加强对政协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切实将政协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为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建立工作制度。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的工作全局,认真部署、检查落实。旗县级以上党委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政协工作,听取政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给政协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各级政协组织要加强与统战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共同抓好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委要把对上级党委有关政协工作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重视和支持政协开展工作的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党委、政府督查部门每年要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健全协调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确定一名副职领导联系政协工作。政府全体成员会议、有关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应邀请政协领导或政协办公厅(室)、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应邀请相关的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政协召开的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和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邀请党委、政府、人大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和列席。政协专门委员会举办的专题协商会、座谈会、研讨会等,邀请党委、政府对口部门负责人参加。

坚持通报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向政协通报工作的制度。有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关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应每半年通报一次;有关全区性的重要工作和政协委员普遍关心的问题,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廉政建设的情况,应适时通报;有关社会生活中的突发重大事件,应及时通报,并就通报情况和有关问题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坚持由党委秘书长牵头的人大、政府、政协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要畅通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政协的文件、信息交流渠道,以利于政协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健全联系制度。各级党委要通过政协组织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联系,发挥他们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促进团结、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经常互通情况,共同开展调研活动,建立协商议政、咨政议事、咨询服务的合作共事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调研课题、重大建设项目的调研论证,要邀请政协委员中的有关专家、学者参与。各级党政领导要广泛联系政协委员,定期走访,广交朋友,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他们在本职岗位和参政议政实践中建功立业。

(五)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政协中的中共党组是同级党委的派出机构,

在政协组织中起领导核心作用。政协党组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和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保证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政协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要推动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使党的主张成为共识。要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和决定政协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按照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干部管理工作,指导政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各级政协主席应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有关会议。各级党委要经常听取同级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加强政协领导班子、政协委员队伍和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政协领导班子的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和梯次配备的原则,真正把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大局意识强、熟悉统战工作的同志选配到各级政协领导班子中,使领导班子保持合理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民族结构,进一步提高政协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要重视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在换届时,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中不少于60%,政协常委中不少于65%。政协机关领导班子和专门委员会也要配备适当数量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

重视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的推荐、协商方式,切实把好政协委员的入口关和素质关。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理确定政协换届时的界别设置、结构比例、委员人数和委员人选,使之与政协事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政协新委员的推荐提名,党内的由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名,党外的由同级党委统战部提名,建议名单由统战部汇总,在征求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后,报党委审定,然后按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新任委员的提名、上届委员的调整和留任,都要充分听取在政协党组的意见。根据政协工作需要,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可设专职常委。各级政协要进一步加强同委员的联系,发挥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对那些热心参加政协活动、履行职能成绩显著的优秀委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的,应依据章程和有关规定给予其处分;对长期不履行职责、经常不参加政协活动的委员,依据政协章程规定,取消其委员资格。

加大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录、交流、管理和任用力度,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政协干部队伍。各级党委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重视做好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录、任用、管理工作,并纳入各级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要切实推进政协干部与党委、政府干部的双向交流,采取教育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促进政协干部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政协机关的活力。

三、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七)进一步健全政治协商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政治协商切实纳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程序,真正做到重大决策和就决策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先在人民政协进行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是:涉及全局的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及实施中的重要问题;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辖区内行政区划变动;领导班子换届时,党委推荐的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领导成员人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协商的重大问题。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全委会议集中协商,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政协专门委员会与政府职能部门对口协商。要始终坚持政治协商“三在前”和

“三在先”制度。“三在前”是: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三在先”是:制定年度及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及解决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要问题要先协商后决策,重要人事安排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关系全局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先协商后通过。拟需协商的重大事项及应当让政协了解的相关材料,应提前交政协,政协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协商意见,并及时反馈有关方面。每年政协全委会议以后,党委、政府要会同政协拟定年度协商计划和方案,分阶段、按程序组织实施。

(八)进一步规范民主监督程序。政协民主监督主要是对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的方式进行民主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主动接受政协对党委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所提出的意见和批评,认真吸纳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继续完善在各级政协委员中聘请特邀监督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的制度。党政机关组织的重大执法检查、廉政检查和行风评议,应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支持政协组织对职能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努力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

(九)进一步推进参政议政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拓宽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领域和渠道,支持政协就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巡视督查,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对政协报送提交的建议案、调研报告、视察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要进一步健全送审、整理、交办、征询、反馈和督查等各个环节的运行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并纳入党政督查程序;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政协予以答复。重要提案或紧急提案,要跟踪督办。继续坚持把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内容。各级政府每年要向政协至少通报两次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四、积极为政协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十)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政协要通过向委员提供信息、通报情况,请委员开展视察、参加活动、阅读文件等多种形式,保障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委员有效履行职责提供方便。要切实维护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有关活动,并从时间、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期间,其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要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鼓励政协委员依据章程行使职权。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提出批评意见的政协委员进行排斥、打击和报复。司法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政协委员采取有关强制措施时,应事先向政协委员所在的政协党组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事后通报。

(十一)努力保障和改善政协的工作条件。各级政府要为政协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政协召开的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的经费和各专门委员会开展活动的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单独列支。各级政协委员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要列入预算,自治区、设区的市、旗县政协委员的经费,每人每年不得低于2400元、1200元和600元,并要随着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有所提高。委员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经费,有重点地帮助政协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实际困难。对各级政协机关的办公用房、工作用车、老干部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给予解决。各级编制委员会要从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需要出发,合理确定政协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切实解决好盟市、旗县市(区)政协机构设置不规范、专委会领导职数要求不统一和人员编制紧缺问题,使之与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

五、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十二)坚持把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各级政协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协工作规律,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深入调研,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十三)坚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各级政协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以人为本,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和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营造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各方面力量,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四)坚持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服务。各级政协要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为新时期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覆盖面大、联系面广和包容性强的优势,密切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各族各界人士之间的联系,广泛吸纳各民族、各界别、各阶层、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拓宽人民群众发表意见的渠道,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为实现党委和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要坚持把发扬民主与加强团结统一起来,促进形成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十五)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自身建设。各级政协领导、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要把学习作为终身任务,努力把政协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把政协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要组织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用科学理论和现代化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使政协工作更加贴近中心、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的中共党员,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努力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要从组织形式、规章制度、工作效能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建设,规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作用。要不断提高各级政协机关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提供优质服务。要完善政协工作网络化建设,加强对下级政协工作的指导,密切各级政协之间的横向联系,努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各级党委、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并定期对本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努力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001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

政协工作总结报告

政协工作心得体会

政协工作述职

政协工作情况汇报

大政协工作

政协工作总结报告

发言政协工作

政协工作要点

政协工作谋划

政协工作001
《政协工作001.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政协工作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