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工安全责任书
篇1:三甲煤矿电工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甲煤矿机电队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强化责任心,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体现责、权、利相一致,达到有效管理,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之目的,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责任及工作要求
1、根据矿井生产需要,及时组织安装调试好机、电、运设备及其保护装置。设备安装符合行业、规程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含电气)严禁使用。
2、搞好机电运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机电设备必须挂牌管理,管线吊挂整齐,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修理或更换,保证生产生活正常。 做好检查、维修和更换记录。
3、根据矿井生产需要及时提交材料、设备、配件采购计划。
4、负责检查矿灯完好情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矿灯责令充电工修理或更换。。
5、负责备用柴油机组及时正常发电,保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使用。
6、遵守矿纪矿规,搞好轮流值班制度,搞好团结协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二、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确保电工组安全生产,全年杜绝轻伤以上事故。
三、奖惩
1、安全:全年未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奖励2000元;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罚款2000元。
2、生产:按时完成年度考核计划奖励2000元;未完成考核计划罚款2000元。
机电矿长: 机电队长:
年 月 日 篇2:井下责任书
井下(小)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全力服务生产,特与井下维修工签定如下责任。
一、目标任务
1、责任区:水管、风管、刮板机、皮带等机械设备
2、本班所用设备,每班详细检查一次,包括管路、轨道安全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当时处理。
3、设备安装,检修一次性完好。
4、责任区加(注)油每半月注油一次。
5、配合安装本班设备。
二、工作考核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按时上班班,否则罚款50元。
2、因设备维修不到位,检查不及时扣工资100元,造成设备事故停产1小时扣工资10%。停产2小时或2小时以上扣工资50%。
3、无故不上班者扣工资50元。
4、责任区安全防护装置不齐一次罚款50元。
二〇一三年日机运区长:
井下(小)维修工:
月
井下(大)电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强化生产职责,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全力服务生产,特与员工签定如下责任:
一、目标任务
1、配合安全生产,确保电力设备运行正常,每班检查电力电缆设备,清洁、整齐、日常护理、检查及时、维修到位。
2、在操作中不得违反井下电工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工作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标准。
设备安装地点顶板支护好、地面宽、无积水、运输走人互不影响,挂牌、填写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管理人姓名,台台上架,接地保护齐全。
3、严禁带电作业、拆除、搬迁(转载于:www.zaIdian.cOM 在点 网)设备、无事不准迟到早退、私自出坑,严格交接班制度,设备的配件损坏必须交旧换新。
二、工作考核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开,按时上班、下班,否则罚款50元。
2、负责井下安装电力设备,检查时无失爆,台台上架,挂牌,有接地保护网,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检查不到位造成设备事故罚款 100元。
3、无故不到不上班罚50元,有失爆现象的罚100元。
4、设备损坏造成停产1小时以内时扣除工资10%,停产2小时扣除工资50%。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办法
对井下电工实行日工资制。当月考核,次月兑现。
机电科长:
井下(大)电工: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井上电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全力服务安全生产,特与井上电工签定如下责任:
一、目标任务
1、责任区:地面高低压架空线路,包括四号井吸水线路,地面所有低压线路、照明、主绞车电力设备,后备保护、主皮带变频启动设备,地面四部行架皮带,筛选空压机,修理车闸启动设备,澡塘砂轮机,发电机,高低压配电室,尤其是主风机,确保停电不断电,间断供电,等地面所有电力设备。
2、每班检查电力电缆设备,清洁整齐、日常护理、检修及时,维修到位。
3、在操作过程,不得违反电工操作规程。
4、严禁带电作业,拆除、搬迁设备,严格交接制度,设备的配件损坏必须交旧领新。
二、工作考核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按时上下班,否则罚款50元。
2、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时必须逐项交接清楚,否则发现问题双方罚款50元。
3、负责安装井上电器设备,一次性达到标准,否则罚款100元。
篇3:矿山电工安全目标责任书
《矿山电工安全目标责任书》
签定双方:
矿长:(以下简称甲方) 矿山电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水泵工自愿与矿方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自觉遵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矿山电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严格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 “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本工种矿规定的规章制度。
三、掌握本矿机电设备,防爆电气和井下供电系统的特点和安全技术知识的技能,行业标准要求,不断推向技术业务水平。
四、随时检查巡检井上、下机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不安全隐患,及时停电处理,不许机电设备带病运行。
五、使全矿各工种积极配合,共同搞好井上、下的机电设备及供电系统安全运行,并积极填写机电设备检查、检修记录。
六、严禁违章操作,并及时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七、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以上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触及法律,送交司法机关处理,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特此协议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