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万象巴黎小区 施工用电工程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湖北东晟工程监理第二监理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施工用电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因施工用电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用施工用电安全生产施工,项目监理部特制订本施工用电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监理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二、开工前的监理工作:
1、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用电施工安全。
2、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编制监理方案及安全监理细则;
4、认真核实“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表”内容的完成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作业人员的数量及上岗证是否符合要求。
三、施工用电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方法:
(一)安全监理,预防为主:
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 视,尽量做到事前控制;
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 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 决;
3、按时检查 施工用电每层段的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相关各项资料;
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施工用电施工检查,听取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对检查未及时落实到位的,应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小结;
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问题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的将及时报告质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四、施工用电监理控制工作:
1.按照施工方案核对现场临时配电系统是否按规范和方案 合理设置。
2.施工用电安全要求三要素:采用TN-S系统配电(公共变 电系统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是否按规范和方案设计要求设置。(注:TN-S系统设置保护接零,非TN-S系统设置保护接地到每台设备)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
3.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是否有拖地,架设脚手架及现场金属 构件上,楼层内上爬线路是否有相应的穿线保护措施和绝缘架空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有破损、老化及绝缘包扎不 严等现象。
5.配电箱内电器数量是否有不符合技术规范现象,并且设 置总配电箱,门向外开,配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
(2)由总配电箱引至工地各分配电箱电源回路,采用BV铜芯导线架空或套钢管埋地敷设。
(3)引至施工楼层用电,在建筑物内预留洞,并套PVC塑料管引上,不准沿脚手架敷设。 6.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M,与配电箱间距不大 于30M,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水泵及特别潮湿场所,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15mA。
7.配电箱、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喷上危险标志和施工单位名称。 8.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联于基础防雷接地网,所有接地电阻值≤4Ω。
9.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0.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11.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 电机、局部照明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箱(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物料提升机,均设接地装置。 1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再做重复接地。
1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含插座)。 14.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门处。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胶套绝缘电缆。
15.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现场电工专人管理。
16.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天检查一次,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8.潜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19.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 20.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21.产生振动的机械设备的PE线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22.现场的物料提升机及外排架均应做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4Ω。
五、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该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2、监理人员将每天对 施工用电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
3、对工地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
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质监分站报告;
6、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湖北东晟监理第二监理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