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企业兼职实训指导教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合作企业兼职教师队伍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兼职教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聘请的所有兼职教师。
二、考核原则:
学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进行考核,使兼职教师适应电大教学模式的改革,能胜任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工作。
三、考核办法:
(一)学校成立兼职教师考核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凤娟
副组长:朱安源
组 员:崔开成、李红旗、田明菊、崔德合
2.专家评审组
组 长:李继军
副组长:聂鲁菊、李琴、秦杉浩、张现如
(二)考核方法:
学校实行双向考核办法,一是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以抽查的形式进行听课,直接了解兼职教师上课情况,并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给予客观评价;二是由学生进行民意测验,直接听取学生的反映。评审组抽查和学生民意测验均采取表格形式,根据表格内容逐项打分(总分100分)。兼职教师最终评价成绩为这两方面的成绩之和,其中评审组占40%,学生民意测验占60%。
(三)考核内容:
兼职教师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课堂教学效果(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专业水平五大方面进行评价)、网络资源建设、网上交互式教学、作业批阅。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以上为良好;70—79分以上为中等;60—69分为差。
(五)考核评价:
对考核良好以上的兼职教师,在聘任时优先聘任,并录入兼职教师后备库,对考核中等的兼职教师酌情考虑,对考核差的兼职教师一律不再聘用。
《合作企业兼职实训指导教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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