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浔残字[2010] 21 号
浔阳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中联(2010)13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九江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制定我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一、改造目的
本次改造主要是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化改造,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改造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条件,逐步实现和谐家庭、和谐城市、和谐社会。通过对1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符合个性化需求的无障碍改造,为今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十二五”期间在中国残联指导下全面开展这项工作提供经验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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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造内容
根据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因人而异,视情而定,以帮助残疾人消除家庭生活中的障碍,尽可能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重度肢残家庭:
1、住宅门口修建坡道;
2、室内地面平整化,房门改造,轮椅在客厅、房间、卫生间、浴室、厨房、阳台等场所无障碍通行;
3、卫生间、浴室安装座便器、浴櫈、抓杆、扶手;
4、卧室床铺低位,视情配发移乘板;
5、厨房灶台低位。
聋人家庭:视情发放闪光水壶、手写板、振动闹钟、安装闪光门铃等。
盲人家庭:视情安装音响门铃、语音电话,发放盲杖、报警水壶、报警电饭煲等。
三、改造对象
具有浔阳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有家庭无障碍改造意愿的肢体、聋哑、视力三类残疾人。
四、改造实施的原则
1、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急需。
2、兼顾残疾人个性化需求。
3、公开、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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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7月)
根据现有的残疾人数据库相关资料,认真筛查,对辖区内持有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家庭、聋人家庭、盲人家庭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勘察设计,选取12户残疾人家庭为这次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
(二)设计施工阶段(2010年8月—2010年10月底)
针对残疾人家庭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每个家庭的无障碍改造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三)验收阶段(2010年11月—2010年12月上旬)
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自查,同时市建设局、市残联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六、主要措施
根据2010年九江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安排,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落实以下主要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浔阳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区残联理事长、分管副理事长为副组长,负责对全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机制,指导改造工作,落实改造专项资金,对改造情况进行宣传、督办。各街道残联要相应成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小组,加强对本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无
3 障碍改造工作的领导,协调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责任分工
区残联负责落实改造家庭的筛选工作,组织相关的宣传,开展社会监督,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发现并会同各街道残联协调解决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街道残联负责配合区残联对本辖区内的残疾人家庭进行筛选,确定改造家庭名单,与改造家庭沟通了解改造需求,协调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
做好对残疾人家庭、邻里的宣传,取得理解和支持;对改造工程中出现的感人事迹、好人好事、典型事例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平稳推进我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切实做到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