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业务标兵”“优秀村管员”
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委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委党委《关于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为国优做贡献”系列活动的通知》(固人口发〔2012〕12号)文件要求,推动创先争优、“两提一树”活动开展和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工作,党委决定“七一”之前举行一次全县人口计生系统“业务标兵”、“优秀村管员”先进事迹报告会。以此激发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奋发有为,积极奉献,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展一流风采,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名额
(一)各乡(镇、办事处)上报1名业务标兵和1名优秀村优秀计生管理员先进事迹材料。
(二)委系统二级单位各上报2名业务标兵(计生站报3名)先进事迹材料,委机关科室各上报1名业务标兵先进事迹材料。
二、材料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委系统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单位、本科室工作开展来谋划和推动创先争优活动,聚人心,凝民智,树典型。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评选相结合,坚持标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好中
选优,组织专门人员撰写好业务标兵和优秀计生管理员先进事迹材料,分管领导同志要把关审核。
(二)要贴近工作。“县乡业务标兵”、“优秀村管员”先进事迹材料要结合实际,贴近工作,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写出真情实感,典型事例,启发人、鼓舞人、激励人。一般以第一人称撰写,本人演讲(特殊情况报委创建办后,由创建办同意后方可由他人代为报告)。
(三)要及时报送。“县、乡业务标兵”、“优秀村管员”先进事迹材料文字要流畅,字数在2000字以内。于5月30日前将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附电子版,邮箱:gsxjswb@163.com)报送县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固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