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领购发票审批
收取资料
1.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领购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定额发票或特殊行业发票须提供);
2.加盖发票专用章《网上办理发票事项登记表》(一式三份)(申请电子发票须提供);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执业证件(社团登记证、事业单位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演出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证、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等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5.领购发票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业户从事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需要领购相应发票的,须提供劳务合同、有效协议等相关资料及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
7.领购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需提供《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领购国际海运业运输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行业电子发票的,需提供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书(如无船承运证书)或者《国际海运企业批准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9.领购保险中介行业电子发票的,需提供《保险中介经营许可证》等保监会的许可证书及复印件;
10.领购《广东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的,需提供委托代征证书。 完成时限(工作日)
限量范围内定额发票即日
超限量定额发票、电子发票、特殊行业发票5天
回复文书和资料
1.《发票领购申请表》
2.《网上办理发票事项登记表》
3.《发票领购簿》
《广州 地税 首次领购发票审批需要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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