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硕士研究生外出实习协议
培养单位(甲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实习单位(乙方):
一、甲方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丙方)前往乙方进行科研实习。
二、实习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三、丙方实习期间内所做工作应结合其专业研究方向(或相关方向)以及乙方的科研工作,并能达到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要求。
四、丙方实习期间,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并负责丙方的医疗保险与人生安全。丙方的工资待遇由乙丙双方协商确定。
五、丙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乙方规章制度,认真钻研业务,按乙方项目进度要求完成乙方科研项目的研制,同时真正达到甲方提高学生实际科研动手能力的实习目的。
六、丙方实习期间,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中断丙方的科研实习,以致丙方不能如期毕业。丙方应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七、丙方实习期满后,仍须严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乙方商业技术秘密。
八、实习期满,丙方必须及时回甲方参加硕士毕业论文答辩,不得以各种原因拖延。
九、本协议仅适用于实习期间,不能等同于就业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丙方代表: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桂林电子工业大学 研究生外出实习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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