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就业代理说明

发布时间:2020-03-03 13:17: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就业指导中心 点击次数:771 更新时间:2012-05-23

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工作的通知

(辽毕服【2012】1号)

省内各普通高校:

为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和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 帮助到户口限制地区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升学、出国、自主创业等的毕业生解除后顾之忧,根据国家、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本着“服务毕业生、服务高校、服务用人单位”的宗旨,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为广大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户口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就业代理服务,切实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现就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理原则

遵循毕业生本人自愿申请就业代理的原则。

二、代理范围

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研究生。

三、代理期限

就业代理期限为一年。

四、服务项目

1.保管档案,出具相关档案证明,并对毕业生档案资料保密; 2.办理落户,出具户籍相关证明;

3.接收党组织关系转入,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4.根据毕业生档案、户籍和参加党组织活动等情况为其出具升学、考研、出国和结婚登记等相关证明;

5.根据毕业生申请,为其代办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的申报手续; 6.根据毕业生转出档案申请及调档函要求,代办档案转出、邮寄手续;

7.协助户口落入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办理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港澳通行证、护照、失业证、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手续;

8.免费提供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就业咨询服务;

9.毕业生如找到接收单位且手续符合要求,服务中心可为其代办《报到证》改派手续(注:《报到证》改签则不能享有人事待遇,不能办理人事关系转接)。

五、收费标准

1.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服务费240元/年(按整年收取); 2.应届高校毕业生首次申办代理,免费为其保管户口一年;期满后,如甲方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乙方将按其自愿续约处理,甲方需交纳户口管理费120元/年;

3.就业代理期满后,甲方可持本协议到乙方申请续约,乙方将为其免费服务一年;如甲方没有续约申请,乙方将其档案统一转往相关人事部门。

六、代理程序和要求

1.根据申请就业代理高校毕业生情况,各高校到服务中心领取《辽宁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代理协议书》),也可通过www.daodoc.com网站下载《代理协议书》。

2.申请就业代理的高校毕业生,需与服务中心签定《代理协议》一式两份。所在学校统一送至服务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学校返给毕业生本人留存一份。

3.各高校要于毕业生离校后一个月内将参加就业代理的毕业生档案统一送到服务中心。档案请按照资格审查号排序,与就业代理名单顺序相符。转送的档案须包括以下材料:①档案目录②高考录取材料③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④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⑤在校期间的鉴定及奖惩材料⑥毕业生身体检查表⑦党(团)员材料⑧《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⑨学位审批表(获得相关学位的毕业生)⑩学年鉴定等。

七、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6901872

网 站:http://www.daodoc.com 邮 箱:Lnbysfwzx@126.com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邮 编:110032

就业代理高校集中办理流程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帮助毕业生解决到户口限制地区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升学、出国等档案、户口和党员关系的存放和转递问题,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代理服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毕业生与服务中心签定《代理协议》一式二份。①到户口限制地区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交《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②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需提交《灵活就业登记表》;③升学、出国的毕业生需提交有本人签字的预报考院校“说明”。

二、所在高校将《代理协议》盖章后,集中派遣时统一报送服务中心206室,并交纳就业代理服务费。

三、服务中心将《代理协议》盖章后,报送指导局业务受理部209室统一打印《报到证》。①有《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的毕业生报到证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单位名称);②有《灵活就业登记表》的毕业生报到证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单位名称);③有升学“说明”的毕业生报到证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四、高校将《代理协议》一份和《报到证》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五、高校将毕业生档案通过机要邮寄或送至服务中心202档案室,转档时按资格审查号排序。

六、毕业生在三个月内持《报到证》到服务中心报到,或通过电话方式报到(024-26901929)。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206室 电话:024-26901872 13940065201 联系人:吴东迪

户口落户手续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专科学历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

5.户口在外省市的毕业生须提供《户口迁移证》;

6.户口在沈阳市内的毕业生须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 7.免冠照片(一寸)1张并附表说明身高、血型、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

8.落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号

党关系转入

1.登录“党员之家”网站(www.daodoc.com),填写个人信息。 2.请在7日内,党员本人持《报到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流动党员党总支报到。

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名头为: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报到去向为: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流动党员党总支。

附:1.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汇总表 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代理汇总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学校要求:

1.对就业代理工作进行宣传,有意向办理的毕业生到所在学院报名,由学院整理统计毕业生申请代理报名名单; 2.6月6日截止报名。根据各学院报名数到就业办统一领取就业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

3.6月12日前,将代理协议书、汇总名单和相关费用交至就业办。

货运代理实践说明)

论文发表代理说明

择业代理有关说明

《就业协议书》说明

《就业协议书》说明

就业材料说明

就业报到证说明

就业材料说明

关于就业协议以及人才代理等事情的说明

毕业生档案代理服务说明

就业代理说明
《就业代理说明.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