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是甜菊糖生产、销售企业,所有资料均属内部机密,乙方系在甲方处从事销售
的工作。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通过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业务及技术方面的机密内容;同时,也掌握了甲方的客户名册,这一过程甲方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故为了保护甲方正当合法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保证并确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护甲方的信息,遵守保密与竞业限制
的规定。下列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泄漏:
1、甲方货源情报、产销策略、价格方案;
2、甲方的客户信息;
3、甲方的产品信息;
4、甲方的技术信息;
5、甲方的其它信息。
二、乙方承诺:
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 工作: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抢夺甲方的客户,也不将甲方
客户介绍给其它单位及个人,损害甲方的利益;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20年整。乙方的
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关的企业、不得到与甲方
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四、因乙方已通过工资及其他分配方式获得了应得的奖励,不享有对甲方商业秘密工作或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即乙方离职后应无条件承担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担违约
责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竞业限制义务,应无条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2、若因乙方前面条款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因违约而致使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不包含在违约金之内,乙方应另行承担。
4、若乙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
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提出诉讼的法院为: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
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七、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详细阅读过本保密协议,并确认对本协议中各
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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