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铜陵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18:19: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铜陵市2010年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解决铜陵市豆制品、卤制品、糕点等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三小”)食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规范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按照市政府《铜陵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铜陵市2010年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及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结合铜陵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整治、帮扶、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坚持政府投入扶持资金为引导,企业自筹整改资金为主体;坚持扶优与治劣相结合,以治劣为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推进;以执法整治为手段,以规范提高为目标,全面落实责任制;强化“三小”质量安全,强化食品卫生监管,采取集中专项整治、边整治边规范的方法,在整治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努力提高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卫生水平,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突出食品安全这个重点,整治和规范一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三小”作坊;扶持和树立一批“三小”典型,带动其他加工小作坊发展;打击和关闭一批生产加工环境极其恶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愿意整改的小作坊。通过整治,彻底改善和提高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现状,全面提高生产加工者的守法意识,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全面提升铜陵市豆制品、卤制品、糕点等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三小”等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调度、指导“三小”整治工作,特成立铜陵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宗庭

副组长:陆大中、方正连、周跃安、黄宝林、纪希望、徐玫、吴文、洪安邦、秦岩、刘家友、杨春明。

成 员:湛国平、王勇、陈建华、路培植、张春霞、郎大玲、张灵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陆大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方案的制定并牵头实施,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无证照又拒不整改的“三小”户予以取缔,制定“三小”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店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民生工程“三小”示范店的考核验收。

市行政执法局:负责“三小”环境改造申请的协调和办理,配合做好无证照小作坊的取缔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三小”油烟噪声扰民的治理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吊销,配合做好无证照小作坊的取缔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整治工作中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食品安全民生工程整治经费。

市食安办:负责“三小”整治工作中有关事项的综合协调。

各区政府:负责协助质监部门做好各自辖区内“三小”户总体情况的调查摸底、从业人员的知识培训以及无证照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取缔工作。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3月1日—2010年4月15日)。发放《铜陵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徽省食品安全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铜陵市豆制品、卤制品、糕点加工小作坊示范店标准》等宣传材料,动员和宣传“三小”户,从思想上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行动上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整治中,全面调查全市“三小”户的数量、现状、分布情况、生产条件、质量安全及卫生状况,建立起“一户三档”的动态管理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4月16日—2010年10月30日)。按照《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要求,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整洁,原料库和成品库防霉、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齐全,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在生产设备方面,豆制品小作坊锅炉检验合格,使用安全,使用证办理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坚持“三个一批”原则,分步组织实施,开展集中整治。

(1)引导帮扶一批。实施示范带动工程,按照《铜陵市2010年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安排,对经过整治能达到卫生条件、生产设施较好、规模较大的35家“三小”户,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扶持、帮助其实施基本条件改造,成为全市“三小”示范店,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更多的加工小作坊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食品安全、稳定、合格。

(2)限期整改一批。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三小”户,给予二个月的整改期限,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达标,确保“三小”食品安全。

(3)关闭取缔一批。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环境及其恶劣又不愿意整改的“三小”户,列出名单,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坚决予以取缔,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第三阶段 验收、巩固阶段(2010年7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1、考核验收。按照制定的“三小”示范店标准,组织开展考核验收,经现场考核验收通过的“三小”户,报经整治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2500-4000元的政府扶持资金奖励。现场考核验收不规定时限,整治达标一家考核验收一家。扶持资金的发放在最高标准范围内,依据三小”示范户在整改建设中购物发票等原始单据,遵循使用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给予扶持奖励,整改过程中的人工费用不在补助之列。

2、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实行食品安全承诺书制度,要求整治达标的“三小”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三小”户明确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生产销售腐败变质食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营造一个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环境。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规范提高。强化日常巡查,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同时,逐步将工作重点从执法监管转移到引导帮扶上来,帮助“三小”户改进生产工艺和条件、添置生产设备、培训技术人员、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增强其诚信经营意识,引导规范发展。加大对“三小”示范户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一户一策、一品一策”的原则,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促其进一步做大做强,带动全市“三小”户良性健康发展。

六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小”户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影响政府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参加整治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集中人力、物力,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合理安排,强化落实。按照《铜陵市2010年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部署,在全市建立“三小”示范店不少于35户,时间紧、任务重,各参加整治部门要有超前意识,合理安排好各阶段的工作。在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要大致确定帮扶对象,对思想认识高、愿意积极参与整治达标的“三小”户,要积极主动帮扶,督促其尽快完成改造和验收,兑现政府给予的扶持奖励政策。各区政府、各市直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强化沟通配合,协调联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对因工作不落实、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要追究责任。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开展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三小”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小”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积极宣传推广整改效果好、食品安全示范典型。同时,也要曝光一批生产加工环境极其恶劣、整改不力的加工小作坊,切实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4、认真总结,不断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难点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及时查处“三小”食品安全问题。要不断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使全市“三小”食品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全市“三小”健康有序发展。

铜陵县要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

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湖里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总结

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餐饮摊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食品加工小作坊承诺书

铜陵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铜陵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