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信息学院校团委勤工助学部
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把勤工助学部建设成为一个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克服生活困难、更好地完成学业的高效、积极向上的组织而奋斗!
二、宗旨
1、帮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为他们的生活、学习创造条件,帮助其完成大学的学业。
2、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自立意识、劳动观念,为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3、通过勤工助学活动对信息学院的各项工作起到较好的辅助作用,促进学校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项目设立及人员的产生办法
1、勤工助学项目的设立及指标的划拨
勤工助学项目的设立主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主要向社会提供促销、销售、服务等项目。如果用人单位或个人需要我们提供服务,在划拨指标的时候,我们将本着公平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系选择勤工助学人员。
2、勤工助学人员的产生
由于我们能够提供的工作岗位有限,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贫困生都能
有勤工助学的机会。因此,对勤工助学人员的选拔应有严格的程序。
(1) 勤工助学学生的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
(4)办事认真,工作责任心强;
(5)家庭贫困;
(6)生活勤俭、节约。
四、管理办法
1、勤工俭学学生的工作时间主要安排在双休日、寒暑假和部分课外活动
时间,不得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安排或立即停止参加勤工助学。
(1)受警告、严重警告、受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一律不允许参
加校内勤工助学;
(2)日常生活铺张浪费者;
(3)不服从学校勤工助学安排者;
(4)不遵守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反映表现不好者;
(5)私自调换岗位者。
3、用人单位的职责
开设勤工助学项目的单位,应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制
度,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考勤考核记录作为领取报
酬的依据之一,在领取勤工助学经费时,一并交给勤工助学部。为了确保
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的人身安全,用人单位必须与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签
定安全合同,勤工助学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4、勤工助学经费的领取
参加勤工助学同学的工资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参加的同学不可
以直接向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由勤工助学部统一领取定时发放。
5、勤工助学部档案负责人要对每一次活动都有详细的记录,并且总结
入档。
五、勤工助学人员基本职责
1、勤工助学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2、热爱所分配的工作,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
3、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应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所在工
作岗位的工作纪律和岗位要求;
4、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因病、因事无法工作,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请假,
并征得同意。不能擅自缺勤和私自更换岗位;
5、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应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不得影响自身的学
习。
六、勤工助学部工作人员的职责
1、每周召开勤工助学同学会议,及时沟通。(每周日中午12:30电子工程学院2-108)
2、按时参加校勤工助学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
况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3、要准确掌握各系的贫困生情况,并总结入档;
4、要积极为贫困生服务,与用人单位沟通,寻求工作岗位;
5、要负责监督用人单位,保证参加勤工俭学同学的安全;
6、负责向用人单位领取工资并且及时向参加勤工俭学的同学发放工
资。
校团委勤工助学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