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小规模纳税人) 需要材料:
1、传递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做三证合一,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未做三证合一,使用老税号)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注销申请
5、股东会决议
6、纳税检查表:近三年,各三份(如果开业至注销时未满三年,则按实际年份计算,每年各三份)
7、未做三证合一,使用老税号的,需要提供: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3份
已做过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供: 清税申报表:3份
清税证明:2份
8、领用过发票的,需要提供:发票缴销表:2份
发票领购簿
未使用完的发票需要事先自行作废
税控设备
9、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的,需要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审核表:近三年,各3份
企业所得税清算表:一主表三附表,3份
10、公章
办理注销前,需要申报当季的增值税报表、当年四个季度的所得税季报表和所得税年报报表、当年的财务报表年报。
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销流程:
1、将所持有的空白发票先做空白发票作废处理
2、在无多缴,无欠税,无出口退税资格,无未处理完毕的税收违法事项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可以受理注销
3、窗口工作人员将为您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报送财务报表,空白发票缴销,结存发票验旧
4、税控设备注销,回收
5、开始注销流程,向税源科递交注销资料
(以上事项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6、税源管理部门注销检查,若有重大违法行为,启动稽查等其他程序,若无,准予注销;
(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若管理部门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
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
——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注销应提供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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