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省院人大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1:27: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4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肖声

2009年,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全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

(一)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1935人,提起公诉46001人。坚持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5553人,提起公诉17822人。坚持严肃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1395人,提起公诉1808人。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24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决定不起诉1826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对因家庭或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二)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936人,提起公诉171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3亿元。一是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650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21人,其中厅局级以上8人。二是着力保障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紧抓住商业贿赂犯罪易发多发部位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嫌疑人303人,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198人;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嫌疑人563人;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非法批准征用土地、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境监管失职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嫌疑人156人;深入开展依法同步介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专项调查工作,介入各类事故调查74件,立案侦查事故背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14件。三是着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全省在工业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和农业、房地产等领域的重点项目投资,在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可能发生犯罪隐患的环节和部位扎实有效开展专项预防,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坚持依法介入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哈大和盘营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390项,涉及工程资金2763亿元;完善和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受理查询1091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671件,采纳率达100%;帮助有关单位落实预防措施1352项,书面提出纠正违法218件。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刑事案件,督促立案116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189人、追加起诉950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266人、不起诉395人。对侦查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72件。加强死刑第二审案件审查和出庭工作,确保对死刑案件质量的监督。二是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5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21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重视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三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520人,监督纠正不按照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等违法问题518件次。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对全省20个市级看守所、53个县级看守所监管执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严肃打击“牢头狱霸”,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四是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注意在诉讼监督中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依法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71人。

(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共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472件次。一是不断完善控告申诉工作机制。制定《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工作暂行办法》和《执法行为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办法》等项制度,明确工作程序、方法和责任。二是深入开展排查化解涉检信访工作。开展“积案化解年”专项活动,共排查出133件涉检信访积案和存在赴省进京上访可能的重点涉检信访案件。省检察院对其中88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就地联合接访、组织复查。全省检察系统首次实现进京上访案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登记数全年保持为零的目标,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三是进一步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开通“12309”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电话,实现了受理举报方式上的转变和对原有举报电话系统性能的进一步提升。共受理群众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信访7043件,控告信访2035件次。

二、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检察人员的党性观念、法治观念、宗旨意识、法律监督意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教育,确保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有63个集体和22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以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正规化分类业务培训。培训检察人员1640人。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省级以下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逮捕改革的相关工作;开展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重点执法岗位和环节的监督,严明办案纪律。四是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召开全省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现场会,制定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五年规划)》。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补充政法专项编制,将为全省检察系统增加的684个政法专项编制全部分配给基层院;为基层院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46名,并选派业务骨干到基层锻炼,缓解基层院办案力量不足、

人才短缺等困难。加大对贫困地区检察院经费保障、装备建设的支持力度,帮助协调基层院偿还“两房”建设债务。

三、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7件,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复,与代表见面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100%。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送阅《检察工作汇报》专刊,及时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坚持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定期走访代表征求意见。三是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制定全面贯彻落实《决议》的实施意见。四是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共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案件195件。

2010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着力在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调整、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下功夫,着力在加强诉讼法律监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上下功夫,着力在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执法保障水平上下功夫,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中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打击预防犯罪,服务经济发展、促进辽宁全面振兴的新举措。继续严肃查办重大项目投资使用、重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坚持服务发展与依法办案相统

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使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二)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认真落实依法从宽的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创新和完善检察环节维稳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环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提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全面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加强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坚持严格依法文明办案,正确把握办

案力度、质量、效果、效率的关系,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惩戒功能和治本功能,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现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四)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在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坚决依法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大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努力把公平正义真正体现在每一起案件上,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上。

(五)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专业化建设,完善教育培训内容,突出抓好领导素能培训、执法办案人员专项业务培训和新录用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加强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改进执法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检察工作水平,筑牢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

据省院纪检组

江苏省院感工作重点

省院感工作要点

人大报告

人大报告

人大报告

人大报告

人大报告

人大报告

人大报告

省院人大报告
《省院人大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向人大报告 人大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