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机动车驾驶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一) 机动车驾驶人死亡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二、提交的资料
二、提交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机动车驾驶人相片一张。
三、相片要求
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前六个月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1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注销机动车驾驶证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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