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督查注意事项
1、被督查单位贯彻执行(学习宣传)中央、省、州党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
工作要求:完善资料台账整理。如文件收集、集中学习的会议记录、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相关材料等。
2、认真组织学习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和省委“十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党代表、出席或列席县委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人员要知晓。
3、各单位要组织好县党代表认真填写《换届风气测评表》,《换届风气测评表》在换届工作结束前交给工作人员(具体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白永生同志负责收集。联系电话:15911322997)。
4、党代会结束后,州委工作督导组会随机抽选部分党代表和群众代表进行县委换届工作满意度测评,请各代表团或党组织负责人要提前做好宣传,无论抽选谁,都要认真配合好督导组开展的县委换届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认真填写《县市党委换届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严肃换届纪律督查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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