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通惠小学
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校其他分管领导同志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把安全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二)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和安全事故的处置;
(三)督促检查分管的处室制定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完成安全工作责任目标;
(四)督促分管的处室开展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带队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负责督促检查并指导处室及各班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每季度至少向校长办公会报告一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校各处室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处室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带领处室履行以下安全监管职责。
德育办公室安全监管职责:
(一)负责体育、卫生、美育等工作的安全教育;
(二)负责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考核等工作的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做好体育锻炼、课程、活动、集队集会的安全工作。
(三)指导并监督学校做好体育器械、场地等设备设施及体育场地、设备设施对外开放的安全监管;
(四)指导并监督全系统体育教育教学活动、文娱活动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
(五)督促指导学校开展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教育和处理等工作;
(六)负责完成上级交办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一般安全事件及纠纷,事故责任单位报告责任处室 ,责任处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一岗双责”具体分管领导,由具体分管领导牵头,责任处室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重大安全事件及纠纷,(责任死亡事故或重大以上损失事故及需涉外协调的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报告教委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保处),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分管安全领导,由分管安全领导牵头,具体分管领导配合,责任科室(站、所)、学区协调配合共同处理,将处理结果按程序上报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