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宿舍”评选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营造恬静、舒适、整洁、温馨的宿舍生活环境,现制定“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一、评比办法
1、评比共分三项即纪律、卫生、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日计算一次成绩。
2、每周汇总检查结果,一周评选一次。
二、评分标准
(一)宿舍卫生
1、就餐一律在食堂,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吃。
3、严禁携带除水果和牛奶以外的食品进入宿舍食用。
4、宿舍全体成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勤换洗衣服(不有过夜未洗衣服),做好个人内务。
5、卫生检查分为床铺、物品摆放、地板、阳台、厕所、柜面整洁
6、具体扣分细则:
(1)不叠被子和不叠衣服者扣0.2/人次。
(2)除水果、牛奶之外的零食或食品包装袋、食品残余物均按带零食回宿舍处理扣0.5分/人,如不承认者按宿舍人数扣0.5分/人统计;其他卫生扣0.1分/人。
(二)宿舍纪律
1、纪律实行各人扣分,宿舍累加制度,每天进行一次计分。
2、计分情况将作为 “文明班级” “文明宿舍”,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依据。
3、对好人好事将酌情予以表扬并加分、奖励。
6、具体扣分细则:
(1)起床铃响(早上6:50,中午14:10)后5分钟未起来穿衣服、整理内务者扣0.1/人次;不按时(早上7:20,下午14:25,晚上:18:50)离开生活区者扣 0.2/人次。
(2)无人时未关灯、水、等。每项扣0.2分。
(3)上课或晚自习未经同意留(回)在寝室内。扣0.2分/人。 (4)擅自调换床铺、睡在他(她)他人寝室。擅自更换寝室居住。每项扣0.3C。 (5) 随意串门、嬉闹打骂、乱扔东西。楼内追跑、打牌、喧哗、猜码、拍打篮球(足球)、聚集起哄。每项扣0.3分/人。
(6)熄灯后不安静:洗涮、讲话、走动、找物品、打电话等。每项扣0.3分/人。
(7)熄灯后无特殊情况又亮起灯或手电。扣0.1分。 (8)晚自习结束后不按时回宿舍休息者。扣1分。 (9) 未请假缺席大会或迟到。扣0.1分-1分。 (10)其它违纪将酌情扣0.1分-1分。
(三)上报德育处处理的其他行为:
(1)不服从生活老师的正常管理,出言不逊,态度蛮横。 (2)对老师不尊重、顶撞者。 (3) 欺负辱骂同学、吵架。
(4) 吸烟、喝酒、打架、男女生来往过密、携带管制刀具、翻墙外出、偷盗钱物等。
(5)就餐扰乱排队秩序,插队的行为。 (6) 发现违禁电器并使用,拒绝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