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干事工作职责
学校保卫干事在政教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做好学生法纪教育和各种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内部治安,保证教学有秩序地进行。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当班期间监护校园校舍一切设施,看管学校财产不受损失,要经常巡查校园校舍。
2、协助政教主任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对冲击、袭扰学校,侮辱、殴打师生员工,进行流氓犯罪活动,破坏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要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为学校教育教学、生活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3、协同学校各部门建立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分析单位内部治安动态,提出安全保卫工作意见,落实防范措施。
4、建立并健全学校各部门治安责任人,使之正常工作。负责制订处理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预警方案。
5、负责管理学校日常的门卫工作,发生重大事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并报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节假日及学校重大活动的保卫工作,安排人员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便出入学校。
6、做好学校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人员往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种事故。
7、贯彻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配合各处室、年级组,做好学生,特别是问题学生、后进班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法纪教育、安全教育、校纪教育。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学生家长对问题学生、有违纪行为学生的教育。
8、协助学校、年级组处理学生中的偶发事件,做好重大违纪学生调查处理工作。
9、密切与辖内派出所、社区综治办等单位联系,争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支持,搞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共建精神文明工作。
10、经常检查门卫值班工作,加强对门卫值班人员的管理。负责学校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的工作,并定期检查、维修这些系统的设备,使之正常、有效地工作。
下城子综合中学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