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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宿生守则901

发布时间:2020-03-02 09:18: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普宁市梅峰中学住宿生守则(试行) 为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学生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努力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

1.学生内宿期间如需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经班主任、宿管老师签名同意后,由监护人到校接学生,方可离校。

2.因故不能在星期日晚上到校,应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打电话向宿管老师请假。因故回家没有请假手续而离校的学生,第一次作口头警告处理,第二次作停宿一周处理,第三次作停止内宿资格处理。

3.住校晚上如遇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离校的,必须写请假条经宿管老师签名同意后,方可离校。如果擅自离校,将按情节酌情处理。偷爬围墙离校或无请假私自离校无在家学生,经发现作停止内宿资格处理。

二、内务卫生制度

1.每天要养成良好习惯,起床后整理内务、叠好蚊帐、被子等,并按统一要求摆放,鞋子及各类日用品按规定摆放。

2.每室设一室长,宿舍一切日常事务由室长统一安排,各内宿生要听从室长安排。每楼层设两个楼长,协助舍务组管理,各楼层学生应服从楼长管理。

3.各宿舍所在楼层的楼梯、走廊、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卫生由各宿舍轮流负责清洁。

4.严禁向走廊、楼外等公共地方扔垃圾、泼水、掷物。

三、纪律制度

1.内宿生应自觉服从学校管理,走读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宿舍。未经同意任何人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入异性宿舍。

2.严格遵守学生宿舍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休息。晚自修迟到、旷课达四次者,通报班主任、家长,给予留宿察看的处分,五次者开除。晚上熄灯后,影响他人休息的同学(随意在走廊走动、喧哗,休息时间在宿舍闲聊等),经发现的同学第一次作口头警告处理,第二次作暂停内宿资格处理。

3.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①严禁攀爬阳台、围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进出宿舍。

②严禁私自使用电器。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宿舍,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严重者将追求其应负责任。

③严禁在宿舍内喧闹、抽烟、喝酒、赌博、打架、起哄等,一经发现作停止内宿资格处理。

④保管好自己的钱及其他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要把门锁好,不要把钥匙放在公共地方,严防偷窃。偷窃他人物品的学生,一经发现作停止内宿资格处理。

⑤星期六及节假日个别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留校者,需写出书面申请舍务老师签名同意后方可留校。已申请星期六及节假日留校的学生如要离校,须在离校前按请假制度办理。

⑥上课(包括自习、晚自修)期间,内宿生一律不得滞留在宿舍,身体不适的同学要到校医室观察、治疗或由监护人到校接回家。如需休息的须经舍务老师批准。

四、爱护公物制度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节约用电、节约用水、人离关灯、关风扇、关水龙头、锁门。

2.故意损坏公物者,按制度要求处理。

3.内宿生应爱护室内环境,不得在室内乱打、扰写、乱画、乱张贴,违者按违反纪律处分。

以上各项规定请全体内宿生自觉遵守。若有违反,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给予通报批评,停止内宿资格处分。

附:

1.晚自修第一节:晚上7:10——8:10。

第二节:晚上8:20——9:20。

熄灯: 21:50。

2.宿舍内照明由学校按作息时间统一开关。

3.住宿期间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内宿老师。

普宁市梅峰中学

2014年10月20日

内宿生守则

内宿生家长会发言稿

内宿生管理细则

内宿生管理规定

内宿生会议讲话稿

11秋内宿生协议书

内宿生会议发言稿 2

宿管部——内宿生管理条例

内宿生管理量化方案

桥江中学内宿生承诺书

内宿生守则901
《内宿生守则9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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