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 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1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单
位)
其他共同 实施部门
设 定 依 据
处理决定
1 房地产经纪人住房城乡建
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1〕128号)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6号)
《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82号)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70号)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职发〔1995〕54号)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26号)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
取消
2 注册税务师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土地登记代理人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取消
3 质检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取消
4 国土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取消
5 矿业权评估师国土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注册资产评估师
企业法律顾问取消
6 商务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取消
7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
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取消
8 取消
9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无 〔1995〕1号)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
取消
10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水利部
号)
无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5年第26号)
《品牌管理专业人员技术条件(SB/T 10761-
无
2012)》(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8号)
取消
11 品牌管理师 中国商业联合会
取消
《国家取消职业资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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