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个人旅游签证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供材料:
1半年以上有效期中国护照
2 白底免冠彩照2张(2寸,半年以内)
3 身份证 户口簿(暂住证 居住证)原件,我社复印
4 如在职请提供单位盖章领导签字的在职证明原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机并加盖公章
5 退休者请提供退休证
备注:
如不在一本户口簿上无正确注释关系的请提供结婚证 出生证等相关证明,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的签证申请书,详细如实填写个人资料表。
二.资产材料
1个人所得税税单或者年收入10万以上的在职证明
2 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发票
3银行存款证明,至少5万
4 股票交割单,基金理财产品合同
5 机动车行驶证
备注:
1 以上材料均以原件交由我社复印
2 押金视材料情况和行程而定(10-15万元)
三.特别注意:
持个人旅游签证进入日本的游客请严格遵守送签时所定行程和时间和地点,如有违反将视为非法滞留,旅行社将没收押金,并且对下次赴日办理签证带来不良影响,甚至拒签。
如果护照签发地不在上海领区,则需要另外提供上海居住证(暂住证)
各使、领馆管辖地区:
1、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海南省。
2、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江苏省
3、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广东省
4、日本国驻重庆总领事馆 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重庆市
5.日本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赴日个人旅游签证所需材料(单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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