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 山 区 第 九 中 学
工会、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环境,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工作合力,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校工作实际,与分管工会、办公室的校级领导签订2013年《博山区第九中学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如下: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根据分管部门的特点,经常性对分管科室开展安全检查,防火、防电等安全教育,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协调各部门,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三、发挥工会组织在创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四、积极关心教职工及其家属生活,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故的教职工,及时进行走访慰问,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
五、加强教职工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特别是外出活动)时,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时,要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
六、负责学校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制定车辆管理办法,确保用车安全。
七、负责学校印章和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八、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节假日值班安排,并做好值班检查工作。
九、与分管科室责任人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将追究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从签订之日起执行,如工作变更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校长(签字):分管领导(签字):
2013 年 3 月 8 日
《工会、办公室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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