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风纪规范
传媒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是一个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组织,担负引领校园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校园的重要任务。作为学院学生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先锋组织,为了落实学院每年一届的“精神文明月”活动,让我们共同拥有一个文明校园,带头为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学院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根据《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以下风纪规范:
1、不准攀折校园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或往草坪内乱丢垃圾;
2、不准穿拖鞋进入教学楼、图书馆等学习场所;
3、不准穿奇装异服、佩带首饰;
4、不准烫发、染发、卷发、男生留长发、涂彩绘指;
5、不在校园内吸烟、饮酒、燃烧物品。
备注:
1、奇装异服:包括球衣、睡衣、吊带衫(肩带低于三个手指头的宽
度均属吊带衫)、背心、裸露背部颈下1/3的衣物,裤
子不低于大腿1/
5、裙子不低于大腿1/4;
2、拖鞋:凡后跟部无鞋帮,无固定物,统称为拖鞋,不允许打赤脚;
3、男生长发:两侧不遮耳,后不过肩;
4、耳钉:女生双耳不能超过3个;耳环不能带;耳钉大小不能大于
5毫米;
5、首饰:除红绳和玉以外,其余首饰均属被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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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传媒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风纪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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