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销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德信〃金港湾花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分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分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物业(套房)及商铺在 中山、珠海、江门、东莞、佛山、广州、深圳区域的分销商,协助甲方在上述指定区域范围内进行项目推广和销售工作。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销售有关的宣传资料、图片、光碟等销售资料;
2、甲方提供销售必须的各种证件文本复印件;
3、甲方提供销售计划、销售价格表;
4、甲方配合乙方客户洽谈;
5、甲方如实告知乙方项目情况、销售及工程进度等事宜;
6、甲方全力配合乙方策划组织客户看房团,该策划事宜需甲方书面审核确
认;
7、项目
三、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组织有购房意向和购房能力的目标客户;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统一销售说辞负责与客户进行洽谈、跟踪;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认可的营销方式和销售资料进行推广,不准超过甲方
认可的承诺条款对客户进行其它承诺。
4、乙方组织客户看房需至少提前一天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报甲方,
特殊情况协商处理;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最新制定的销售价格进行组织推广;
6、乙方在从事分销过程中所发生的宣传、推广费用乙方自理。
四、客户资源界定和确认
1、界定:
A乙方推介、组织登记过的购房意向客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均为乙方的客户资源;
B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确认申请前已经在甲方登记资料的客户,没有成交的,在乙方的促使下成功购买该项目物业,均属于乙方的客户资源;
C经甲方确认过的客户资源,无论是由乙方组织看房还是自行看房,均属乙方客户。
2、确认:
A乙方客户资源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方为有效;
B乙方须提前将客户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投资要求、看房日期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传给甲方,交甲方书面确认;
C夫妻为同一批客户; 夫妻分开报备若发生争议,则按夫妻任意一方报备时间早的为乙方客户资源;亲戚间合买又分开报备的均为乙方客户
资源;
D确认有效期:凡经甲方确认的乙方客户资源,其有效期为三个月,乙方在甲方项目开盘前被确认的客户资源有效期为自开盘之日起三个月;
乙方在甲方项目开盘后被确认的客户资源有效期为自确认之日起三个
月。在确认有效期内缴纳定金但是未签约交款的客户,有效期可延长
30日;在有效期内尚未缴纳定金的客户,不再属于乙方客户资源。
五、成交、佣金及优惠措施
1、成交:乙方组织的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按合同规定
支付定金款,即视为乙方客户成交。
2、佣金:乙方分销佣金按实际成交业绩总金额进行结算,结算依据为合同
成交总额,按实际到款金额的2%结算佣金。
3、佣金结算:每月25日—30日为佣金结算日,分销商按完成业绩应提佣金
的总额结算佣金。
4、优惠措施:乙方以本人或法人名义登记介绍客户购买本项目商铺(含套
房),甲方给予乙方每套2万元额外优惠,乙方限定6套。
协议有效期:自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二0一二年九月三十一日止。
六、协议合作期限届满,但乙方组织的客户在合作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签署
销售合同的仍属乙方业绩,未完成的结算按合同约定继续进行,若双方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续约。
七、乙方在分销工作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项目及甲方形象、严
格履行协议规定,不得私下与项目现场销售人员进行客户资源分享,如出现以上违规情况,甲方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八、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被迫终止,甲方结清乙方佣金,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当不可抗力消除后,协议义务仍可继续。
九、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文字为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争议解决:双方若在协议履行中出现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可在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