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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13:51: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环境保护报告

一、2006年环境保护情况

2006年是全面启动“十一五”计划的关键之一年,在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求真务实,奋勇开拓,扎实进取,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表彰贵阳市环境保护取得的成绩,国家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4月授予市环保局“全国环境保护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006年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继续改善,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0.064毫克/立方米,接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0.019毫克/立方米,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内;大气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0.085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年平均值为70,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频率为93.97%。

地面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地面水水质达标率为95.83%,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进一步下降,分别为55.6分贝和67.9分贝。

(二)污染防治工作

1.全面开展第四届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届中(2003~2005年)执行情况检查和考核,贵阳市的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再次位居全省第一。

2.继续实施和巩固清洁能源建设工作。完成了乌当区、白云区、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和修文县范围内2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清洁能源建设工程考核、总结和表彰工作。为有效巩固清洁能源建设成果,制定《贵阳市违法使用燃煤供热装置举报投诉奖励方案》,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加大对已停用燃煤锅炉“死灰复燃”现象的查处力度,共检查燃煤锅炉200余家次,有效打击了违法使用燃煤供热装置行为。

3.开展重点单位限期治理工作。将小河污水处理厂、二桥污水处理厂、花溪污水处理厂、清镇污水处理厂安装污水排放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和久联集团9844分厂生产、生活废水处理和垃圾处置等5家单位的7个项目列为贵阳市2006年第一批限期治理项目,将36家市级重点污染源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列为贵阳市2006年第二批限期治理项目。清镇电厂2台20万千瓦机组脱硫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

4.按照省环保局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排污单位调查登记工作、高能耗企业检查工作、风景旅游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高等级公路及国道周边污染源调查登记工作。

5.加强对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及放射源实施监督管理,安排部署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制处置及闲置放射源收贮工作。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全市共计安全审批销毁氰化钾4.095公斤,氰化钠12.42公斤,铁氰化钾1公斤,铁氰化钠0.3公斤,亚铁氰化钠0.5公斤。

6.加强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市管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开展了各区、市、县环保局排污许可证发放、年审及证后监管情况的检查。

7.继续实施高等级公路和东出口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促沿线各区、市、县现有未达标污染源单位进行污染治理。

8.切实加强饮用水源水质安全。⑴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检查工作,将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花溪水库、汪家大井、北效水厂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周边的污染源纳入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内容,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对沿岸污水排放情况、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入湖(库)河流水质及部份污染源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全年共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50余次。⑵对饮用水源

地周边的工业、农村面源、旅游服务业、养殖业和煤矿废水等污染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对饮用水源地周边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排污情况进行了清理排查,共取缔了一级保护区的餐饮业单位86家、二级保护区的餐饮业单位44家的排污口。⑶开展“两湖”“禁磷”工作。按照省环保局等关于在“两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禁磷”的要求,督促清镇市、乌当区政府组织实施辖区内“禁磷”工作,并对“两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禁磷”工作进行检查。

(三)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我市环保事业发展

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环保技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国家环保总局、全球环境基金(GEF)、UNEP等国内外机构的沟通和协调。开展了GEF《贵阳市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项目准备金PDFA阶段工作。目前,该项目已获国家财政部认可,报全球环境基金总部审批。

(四)抓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环保工作

1.围绕全市共建的11个新农村示范点、100个新农村先行点开展工作,组织上报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寨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11个。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在制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安排经费时更多地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全年共安排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资金200万元。

2.按照新农村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好各项服务和协调,确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稳步推进。在全市开展了农村环保义务监督员试点工作,举办了“贵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保义务监督员”培训,省、市、区三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干部共106名参加了培训。市环保局还向参训的106名村干部颁发了农村环保义务监督员聘书,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3.在全市开展了创建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7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试点工作。

4.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花溪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村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通过验收。

5.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力度,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年度环保执法检查,并进行了重点抽样检查。积极开展红枫湖、百花湖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综合治理工作。

(五)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乌当区实验小学、小河区华阳电工厂子弟学校、云岩区新东门小学等通过了省级绿色学校的验收评估。实验中学等17所学校获得了第四批市级绿色学校的称号。

2.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各区、市、县政形成了由环保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参加的绿色社区创建组织体系,组织社区参与创建工作。全市共31个社区(居住小区)开展创建工作。10月下旬,经市政府目标办、环保系统对申请创建的29个社区验收评估,共有20家社区达到了我市创建绿色社区的要求,其中一星级社区12家,二星级社区8家。

(六)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1.继续推动全市环境监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全市开展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6个区、县环境监察大队已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2006年,市环境监察支队被省环保局评为了2005年度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

2.提高环境应急处理能力,杜绝污染事故发生:(1)编制完成了《贵阳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阳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府审批中)等环境应急预案。建立起贵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库和处置框架。(2)组织举办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知识”培训班,进行了黄磷、酸类、合成氨、煤化工行业环境污染特征、治理措施及环境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等培训,提高了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3)先后组织了贵州磷酸盐厂“黄磷废水泄漏”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花溪麟山黄磷厂“黄磷泄漏发生自燃”造成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实战模拟演练,切实提高了应急处理能力。

(七)强化环保日常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坚持日常巡查工作和双休日上班制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特别是处于敏感地区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对30家污染源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2.继续抓好南明河长效管理,巩固“三年变清”成果。与南明、云岩、小河、花溪区环保局以及南明河沿岸80余家污染源单位的目标责任书签订工作,层层落实了目标责任。坚持南明河巡查制度,每周徒步检查一次以上,对沿岸的大气、固体废弃物等其他污染源进行动态管理,对存在的污染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了黄金大道口污水入河、小河区龙王村南明河段出现油污等问题。加强对小河、花溪、二桥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3.坚持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全市环保部门共出动200余人,开展了4次夜间突击检查,处罚了1家超时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对6家存在噪声隐患的建筑施工和五金加工作坊进行了口头警告和限期整改,及时对可能影响考生考试环境的14个噪声污染问题进行了查处。确保了考生们安静的休息学习和考试环境。

(八)加强重点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1.深入开展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 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饮用水源地、化工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工作,对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和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清查整治,结合实际对制砖、水泥、小塑料等行业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在“两降”工作中大力开展城市大气油烟、噪声污染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投诉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市以环保专项行动为契机,将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重点难点问题列入了市、县级挂牌督办项目,共分三批确定了67个挂牌督办项目,其中市级7个,县级60个。切实加大挂牌督办项目的跟踪督查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督办名单。

2.继续开展“二降”工作。在2005年“二降”工作基础上,确定了471个油烟、噪声重点整治项目。截至11月底,全市已投入治理资金525.127万元,完成油烟、噪声整治项目363个。

3.开展“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将“整脏治乱”工作纳入2006年重点环境监察工作之一,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办法,对工作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落实。按照重点整治区域、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旅游景区、文明大道和铁路沿线、屠宰场、油烟噪声污染、建筑工地等环境监管工作。

二、2007年环境保护展望

1.进一步推进我市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型的环境友好社会建设,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重点支持好贵阳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清镇循环经济煤化工示范基地、息烽循环经济磷复肥示范基地等三大基地建设。

2.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和省、市长环境目标责任书的贯彻执行,抓好“十一五”城考工作和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的落实。

3.加强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南明河三年变清”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已建成的二桥、花溪污水处理厂尽快投入正式运营,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以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饮水安全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面完成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控体系。编制全市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规划,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的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及恢复的投入力度;开展全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有毒有害有机物专项调查,严防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新增污染源;逐步实现县城以上城市供水水质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力争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重点抓好红枫湖、百花湖流域的污染治理,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5.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对所有污染源的整治力度。加强我市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继续推进和实施“清洁能源”工程,开拓新的清洁能源,重点抓好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坚决取缔违法锅炉。进一步加大对饮食行业油烟污染的治理力度。抓好机动车尾气治理,支持市公交总公司实施公交车(含所属出租车)燃油改燃气项目,进一步提高城市空气质量。

6.以创建生态示范区、生态示范乡(镇)和文明村寨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继续创建省级生态示范乡(镇)。以畜禽粪便、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化肥农药污染整治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7.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综合利用。加快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和处置率。

8.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健全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建立全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系统;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加大环保监督力度,更加严格、有效的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事件。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环境监测自动化、快速化、全面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

9.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实行环评优先的原则,将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作为第一审批环节,建立各类专项规划立案的备案制度。

10.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相关工作。科学制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11.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等创建活动。

环境保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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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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