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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4:40: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环境保护报告

一、2005年环境保护情况

2005年是贵阳市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生态经济市”、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十五”计划和衔接“十一五”规划的关键年,全市环保系统在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实现“两个率先”和“环境立市”、建设“生态经济市”、实施“大贵阳”的战略目标,深入开展各项环境目标责任的落实,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重点开展了“南明河三年变清”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清洁能源工程建设、环境敏感区域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项工作。

(一)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2005年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继续改善,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0.070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0.020毫克/立方米,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内;大气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0.081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年平均值为66,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频率为94%。

地面水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状况,地面水水质达标率为94.44%,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1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进一步下降,分别为55.6分贝和69.3 分贝。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入

1.全面开展第四届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04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和考核,较好地通过了省政府的检查和考核,再次居全省第一。按期完成国家对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检查审核,较上年提高考核分值6分。

2.完成了大气、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验收。配合相关部门在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试点工作;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云岩、南明、小河、花溪、金阳新区范围内的4-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全面完成;乌当、白云、清镇、修文、息烽和开阳范围内1蒸吨/小时和2蒸吨/小时以下燃煤供热装置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也分期完成。

(三)污染整治取得新进展

1.继续抓好南明河长治久清工作,按南明河环境保护长效管理的责任制要求,各级环境监察部门继续加强对已无工业废水排放的污染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工作,确保其不再产生工业废水,坚持对沿岸82家污染源加大日常监督管理执法力度,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不反弹或闭路循环。同时坚持南明河巡查制度,对沿岸的大气、固体废弃物等其它污染源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小河、花溪、二桥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全年没有发现超标反弹现象,切实保证了南明河的长治久清,巩固了“南明河三年变清”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对红枫湖、阿哈水库、北郊水厂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的工业废水排放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拉网式排查,查出问题,及时整改。于2005年2月,提前完成了省市关注的取缔红枫湖、百花湖流域网箱养殖工作,共取缔网箱937口。在省市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于2005年12月完成了取缔“两湖”温流水养殖工作,全面完成了取缔“两湖”流域投饵养殖工作,保护了贵阳市的饮用水安全。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1.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加强重点环境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三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各区、市、县组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示范乡镇的工作,共开展创建了7个省级生态示范乡镇试点,花溪区花溪镇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开展、完成了全市畜禽养殖污染调查工作,摸清了我市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环境污染现状及污染物处理情况,并在花溪区实施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村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加大了对煤矿、非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同时,加大对辖区范围内的2个自然保护区、17个风景名胜区、3个森林公园的检查力度,对“三区”内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保证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切实保护了我市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五)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境监察和监督管理力度

1.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力度,推进全市工业污染源达标工作。在全市开展了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专项检查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确保各工业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组织开展471家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全市95%以上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贵阳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贵阳市空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正在安装。目前,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的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已安装完毕。

2.开展环保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偷排污染物和环保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环保整治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5年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6810人次,现场检查3225家污染源单位,对122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罚款40.235万元。完成了省级、市级27家挂牌督办项目的污染整治工作,各区、市、县的16家区级挂牌督办项目也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全年共开展污染源日常检查工作12877家次,查处137件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71.38万元。

3.抓好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作,治理一批污染项目,对污染较重,群众反映强烈的16家单位16个项目报请市政府作为2005年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限期治理。重点抓好贵阳钢厂污染治理、贵阳发电厂两台20万千瓦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其中:贵阳钢厂锅炉脱硫除尘系统已完成安装,正在调试,电炉及除尘工程已施工完毕并投入试运行;贵阳发电厂2台20万千瓦机组脱硫设施已建设完毕,并投入试运行;清镇电厂2台20万千瓦机组脱硫设施已经动工。

4.开展东出口及铁路、高等级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了贵遵高等级公路可视范围内企业污染整治,公路沿线的沙文铁厂、贵阳铁厂、龙井铁厂等一批高炉已全部拆除;南明龙腾金属加工厂等一批企业已停产关闭,其余正按环境整治计划进行治理,有效改善了公路两侧沿线的环境质量。在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市首次对片区污染进行了整治,将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的白云区沙文镇小钢铁冶炼问题列入了市级挂牌督办项目之一,市、区环保部门共同加大执法力度,完成了该片区的7家小钢铁冶厂的限期关停任务,根除了污染问题,有效地改善了沙文片区大气环境质量。

5.健全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全面组织开展全市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同时对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和无证排污的单位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6.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对我市氰化物系列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的销毁实行严格审批,对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的运送和销毁过程进行全程安全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的流失,同时健全规范监督销毁危险化学剧毒物品的档案管理制度。抓好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监管,审批销毁氰化钾53.612公斤,氰化钠4.5公斤, 铁氰化钾0.3公斤,亚铁氰化钾0.8公斤。

7.抓好全市机动车尾气的治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机动车尾气冒黑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在省环保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市公交总公司实施公交车(含所属出租车)燃油改燃气项目,在131辆公共汽车和15辆出租轿车上推广使用了压缩天然气。经过四个多月的运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明显,达到预期效果。

8.组织开展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为今后在全市实施污染源动态管理打好了基础。

(六)积极推进中日环保示范城市项目建设

继续推进中日环境合作示范城市项目建设,加快并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煤气输配扩建工程、贵州省水泥厂粉尘综合治理工程、水晶集团汞污染治理工程、贵阳市空气质量与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林东洁净煤工程、贵钢大气污染治理等6个子项目正按计划进度进行中,部分工程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

(七)环境宣传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

围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为中心,配合国家环保总局在贵阳组织开展了百名市长进社区活动,重点开展了创建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活动,在全市共创建14个市级绿色社区、20所绿色学校。并在全市社区设置5000块环境保护宣传牌,有效地宣传了环境保护,使环保理念进一步深入到全市的人民群众当中去。

二、十五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大贵阳”和实施“环境立市”的战略目标,切实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省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紧紧围绕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这两个关键环节,深化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贵阳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二氧化硫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三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一直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内;可吸入颗粒物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二是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水质总体状况趋于好转,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近年来均保持在98%以上。城市河流水质得到改善,“南明河三年变清”工作实现阶段性目标。全面取缔了红枫湖、百花湖流域投饵养殖,确保了“两湖”水质不受养殖业污染。

三是城市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逐年下降,保持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没有因近年来大规模城市建设而出现恶化。

四是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城市控制污染、治理污染的能力显著提高。

三、2006年我环境保护展望

1.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各区、市、县和各企业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依法加强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发放和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建立资源节约及循环经济意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清洁生产方面的审批和核定工作,促进资源节约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继续推动和实施清洁能源工程,开拓新的清洁能源,重点抓好已经取得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坚决打掉违法锅炉。积极支持市公交公司做好汽车燃油改燃气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2.继续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做好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准备,科学地制订创模方案,建立起相应考核机制,确保创模工作按时完成;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紧贵阳市危险废物暨医疗废物处理中心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提高全市控制和处理污染的能力,保障环境安全和逐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3.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促进城乡环保工作的协调发展,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阶段性目标。保证阶段性目标的实现。继续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指导,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村)建设,配合省政府、省环保局搞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在乡镇、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试点,加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消除工业污染对农村造成的影响,保护农村饮用水源,改善水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推动我市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的发展。

4.做好全市污染物普查的数据处理,对污染源实施动态管理,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5.加强敏感区域和水资源尤其是饮用水源安全工作,抓好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北郊水厂等城市重点饮用水源地及各区市县饮用水源地周边整治和生态综合建设工作。继续抓好南明河长治久清工作,强化南明河三年变清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制止沿岸各污染源单位超标排放,巩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6.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云岩、南明、小河三个中心城区继续开展

以降低噪声、饮食油烟为中心的“两降”工作的基础上,把花溪、乌当、白云三个区纳入重点整治区域,集中开展噪声、餐饮油烟整治。进一步推进全市工业污染源达标工作,全市工业污染源单位达标率达95%。加强对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探索建立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7.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继续推进中日环境合作示范城市项目建设,加快并推进项目进度;利用其他外援项目,提高我市的环境质量。

8.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搞好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市创建15个绿色社区活动,创建15所市级绿色学校,在全市范围设置环境保护宣传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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