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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3 07:24: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台商总部大厦 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厦门协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厦门观音山商务营运中心,位于环岛东路西侧,海峡明珠大厦北侧,下堡路南侧,由厦门富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238.3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921.73平方米,其中地上15层,地下3层。拟建物室内设计地坪标高为21.90m,商业部分基础顶标高为(相对标高)-12.60m,地下室外缘基础高度为500mm(垫层厚100),基坑内电梯井开挖深度约2.5m,基坑周长约350m,目前场地标高介于17.96~22.42m之间,总体地势呈由西向东逐步降低的趋势,基坑开挖深度约-9.50~14.10m。基坑围护结构形式采用围护桩加多道锚索、自然放坡以及复合土钉墙的支护体系。围护桩沿地下室外轮廓线布置。围护桩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锚索为拉力型锚索;坡面采用喷射砼防护。场地大致已沿红线砌筑围墙,围墙外为城市道路。场地外围道路均埋设有各种地下管线,施工前应进一步查明其情况。

建设单位:厦门富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勘察单位: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厦门协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岳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部门: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监理工作的依据及细则编制依据

1、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台商总部大厦基坑围护工程》 工程施工图以及业主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周边环境情况等资料;

2、国家、行业或地方颁布的有关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规程、法规和图集;

3、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手册》;

4、执行的有关主要规范、规程文件: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06)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规范》(GB50086-2001)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岩石锚杆(索)技术规程》(CECCS22:2005)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51—2003)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范》(JGJ 55—2000)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198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1997)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建筑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建筑施工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闽建建2010-41号

5、基坑周边建筑物,公用设施分布,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

三、监理工作的特点

本工程基坑有三层纯地下室10多米的基坑深度且场地南侧紧邻用地红线为海峡明珠深基坑,其基坑深度已开挖至20.0m(黄海标高1.50m),上部土层采用锚索支护体系并结合挂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护面,下部基岩采用定向光面爆破,垂直开挖,部分破碎区域喷射混凝土护面处理。此处交接部位应根据开挖地质揭露情况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规范允许坡率进行自然放坡挂网喷面支护;根据临近建筑基坑施工经验并结合地堪资料,基坑临近塔埔东路侧基岩面起伏较大,局部基岩风化剧烈,推测基坑侧壁可能大部分由土包石状的强风化岩层组成,土方开挖时会有大面积持续的爆破。故在土方开挖前除应进行施工爆破论证外,我方建议在该侧宜分段、分层进行爆破开挖,随挖随喷护,并应加强该侧的日常巡视和监测工作,出现险情应及时知会设计单位进行调整设计。

土方开挖工程比较复杂和风险比较大的分项工程。为此,监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在预控,施工实施过程坚持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施工的原则,加强巡查、观测,依靠信息化管理,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土方开挖监理工作方法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监理准备工作

(1)审查设计图纸,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对其中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

(2)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

(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土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2、现场检查

(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

(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

(3)加强巡视,尤其是重要部位,对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发现偏离,立即制止。

(4)加强观测,对地下降水情况、地面沉降和位移,地面裂缝,基坑底有无隆起等,每天定时及不定时观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情况紧急时,可下达工程暂停令。

(5)依靠信息化施工进行管理,认真核查基坑检测单位定期报送的现场监测资料,发现数据已达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并请设计人员到现场召开“四方”现场会,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6)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还须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明令整改,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的形式回复,监理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例会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整改,并在下次例会上反馈整改结果。

(8)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监理跟综结果。

五、土方开挖监理工作措施

一、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以控制总工期目标为前提。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如因施工原因延误进度,则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赶上,如是建设单位或其它方面的原因,监理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协调。

1.天气变化虽影响土方外运,但雨天等一般天气变化不能做为工期延误的因素;

2.机械设备情况是指设备的保养状况和数量,不能因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工期;

二、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省、市及国家的有关规定,以及工程的实际进度和质量。对施工合同以外的工程量进行签证,签证单必须及时报与监理和业主,如将需签证部分隐蔽或行为完毕,再要求签证,则不予签证。

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四、坡顶或坑边不准堆土或堆载。在降水达到要求后,采用分层开挖的方法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分层厚度不宜超过2.5m。基坑边0.8m范围内不得堆土。

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

六、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核查交底记录

七、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八、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台、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十、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一、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合同措施。

十二、工程事故的处理:一般工程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实施。重大工程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发出监理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报告,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六、土方开挖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准备工作阶段

(1)审查承包单位的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基坑监测方案、排水和降水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督促承包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按论证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同时监理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

(3)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以及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核土方工程施工机械报审表,并签署意见。

(5)对降水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6)对周围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文物等采取的保护措施已经实施。

(7)监督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交底记录,协助承包单位实行对工人先教育、培训、交底后上岗的制度。

2、土方开挖阶段

(1)土方开挖的原则

①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②先降水后挖土的原则。

③在软土层及变形要求较严格时,注意开挖方式,应按“分层、分区、分块、分段、抽槽开挖,留土护壁,快挖快撑,先形成中间支撑,限时对称平衡形成端头支撑,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等方式进行控制。

(2)基坑开挖时,先降水,一般地下水位挖制在坑底面以下50cm,并加强对降水效果的监测以及地面、坑底排水畅通,以免基坑积水,使土质软化,产生安全隐患。

(3)严格按“挖土原则”施工。当一旦发现偏离,应及时纠偏,直致恢复正常状态时方可继续施工。

(4)进行信息化施工管理。依靠基坑监测资料,对数据认真审核,结合现场观测进行分析,当发现地面沉降、位移,产生裂缝等,应及时磋商,分析研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当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警戒值时,应下发工程暂停令,监理召集现场有关单位与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处理后,方可恢复挖土,以免造成基坑坍塌、人员伤亡事故。

(5)开挖出的土方,若暂时堆放在地面,应保持与坑边的距离及堆土高度均需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违反。施工机械及材料堆放要求亦同。

(6)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检查

①基坑挖深2m时,坑边四周应设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及安全网,防护栏底部15cm高设挡板,防止重物坠落坑内伤人,并在坑内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扶梯,工人上下应走扶梯,禁止爬坡攀登。

②坑内支撑主要通道应设防护栏杆,支撑上不得堆积物体。

③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行守。

④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注砼加固;车辆过内支撑,应铺厚钢板,下面垫土不小于500mm。

⑤挖土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操作人员前后间距不应小于2-3m。

⑥每日尤其是大雨过后,必须检查坑壁及支撑稳定情况,无异常情况时可继续工作。

(7)土方机械安全监管工作

①严格监管承包单位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土石方机械强制性条文。

②防止机械故障翻车,物体、人员高空坠落、机械作业面伤人等事故的措施落实到位。

(8)基坑回填

①装载机作业时,在其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

②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了漏电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③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时依次拆除,既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9)爆破工程

施工准备(应向公安局申报手续,还应有专业的爆破公司制作专项方案): 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勘探确定爆破工程数量,对爆破点的土层、地质和岩体

爆破工艺流程图现场勘查↓业主审查←爆破设计↓机具人员配备→施工准备↓钻孔↓防护覆盖←装药↓起爆↓解除警戒←检查线路↓清碴→检查处理瞎炮危石←警戒防护→连接起爆网络←设立供风站或移动式空压机←爆破器材准备→公安部门审批情况要仔细探明。对爆破点周边环境如电力线、通讯线、管道、民房、道路、果林、农业资源以及其他设备进行详细勘查,可以以照片、录像或与当事人签定爆破前房屋、设备状态鉴定书,以便在爆破后进行对比参照,防止产生纠纷。并根据所得资料制定爆破方法或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准备钻孔机具和爆破器材,对风、水、电供应检查和落实保证钻孔和爆破作业的需要。

七、监理工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

八、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1)“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5)“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若有不符或相悖,必须立即修正至符合为止。

3、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按“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进行监挖。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跟综,发现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当地质安监督总站报告。

5、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并对落实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签证,对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违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

6、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上。每月汇总到监理月报中,必要时出安全技术措施在某些方面的检查专题报告。

九、安全施工措施

(1)每次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 (2)挖掘机开挖过程中,铲臂作业范围内不得有人滞留。

(3)浮土清理及边坡修整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挖土量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

(4)机械开挖整个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门人员进行施工管理,密切监视边坡稳定情况,确保人机安全。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如发现有裂纹或部份坍塌现象,应采用砖砌护坡挡土。

(5)基坑四周用脚手钢管搭设高1000mm,立杆间距为1800mm的围护栏杆,围护栏杆漆成红白相间色,间距为300mm。

(6)施工机械不准撞击护坡桩、腰梁和拉杆,机械挖土与人工清槽要采用轮换工作面作业,确保配合施工的安全。

(7)挖、卸土场的出入口要设安全岗,配备专人指挥车。

(8)距基槽边线3m范围内,不准机械行驶和停放,不得集中堆放材料及弃土,以防边坡坍塌。

十、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应及时整理安全监理资料,主要应包括: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资料;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及相关指令;

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审查验收资料;

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资料;

5、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其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

6、在监理月报表中,应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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