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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 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8:37: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 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

附件3

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 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切实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住建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和省住建厅《江西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当对会战略部署,按照“摸清情况、分类实施、分步推进、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严禁新增、属地负责、确保稳定”的原则,不断将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做到一年见成效、两年有突破、三年大变样。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设底数,全面查处和整治乱搭乱建、超期临建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全排查、严整治、零新增。力争到2016年底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不低于违法建设总量的10%;2017年底查处不低于违法建设总量的60%;力争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三、工作原则

1.网格管理、属地负责。以袁州区政府和宜阳新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主体,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设置网格,建立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属地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全面负责本辖区违法建设的防控与整治,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管控到位、整治到位。 2.打防并举、堵疏结合。坚持防在先、控在前,强化主动防控理念,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落实快速整治机制,加大查处拆除力度,坚决遏制新违法建设的产生。高度重视群众合理诉求,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严格执法、依法操作。动真格、敢碰硬,严格执法,严厉整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操作有理有据,合乎程序,切实做到把道理讲在前,工作做在先。

四、整治范围

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自1990年4月1日至今产生的(已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违法建设不在整治范围之列)违法建设,包括袁州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纳入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未按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及未经批准的临时建筑物和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重点整治公路、铁路沿线等影响城市规划、有损城市形象、妨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之日至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之日产生的违法建设视为存量违建,2016年2月6日至今产生的违法建设视为新增违建。

五、网格划定

将整治范围划分为12块网格(第1网格为渥江镇,第2网格为凤凰街道,第3网格为珠泉街道,第4网格为官园街道,第5网格为湖田镇,第6网格为金园街道,第7网格为灵泉街道,第8网格为湛郎街道,第9网格为下浦街道,第10网格为化成街道,第11网格为新康府街道,第12网格为秀江街道)。每块网格由市四套班子领导挂帅,市、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六、主要任务

1.开展基础普查。各网格组织人员深入现场测量登记,调查取证,国土、城管、城建、房管等部门协助参与。对整治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和认定,并逐一登记造册,确保普查结果无一遗漏、真实准确,少报、漏报、瞒报的违法建设视为新增。

2.推行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巡防体系,形成有责任领导、责任网格、责任人和按时报告的巡查制度。各网格巡查组对所属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情况开展巡查,在原有的数据基础上进行核查,增加违建所有人、责任人的身份信息,尤其要将涉及违建的党员干部(本地工作和外地工作)单独编册,增加党员干部工作单位的信息;在核查工作中,将所有的违建图斑按要求再细化分类、再入库、再上图。

3.分类集中整治。认真做好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对存量违建分类认定,按全部拆除、部分拆除、暂缓拆除、没收、补缴土地出让金、相关规费、税费并处罚款等处置方式,逐步消化存量。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列入近期城市建设改造的重点区域,侵占城镇道路、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的,侵占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的,严重影响供电、供气、防洪、排污等公共安全的,违规占用农田和其他农用地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或私下购买集体土地建设的违法建设进行重点核查、重点整治。

七、工作安排

1.部署动员阶段(2016年12月上旬)。市委、市政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并广泛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普查巡查阶段(2016年12月中旬—2017年1)。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违法建设普查和巡查工作,准确掌握违法建设底数。

3.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2月中旬—2018年6)。对照普查结果,对认定属实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分类整治,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7月1日—2018日)。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防控和查处”长效管理机制。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已经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四套班子相关领导任副组长,袁州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宜春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和监督问责工作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专项工作组。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实施。

2.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宜春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汇报。袁州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要建立健全防控和处置违法建设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城管、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公安、法制、信访等相关部门要会同各网格成员单位在职权范围内协同处置,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3.实施挂牌督办,严格考评问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守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红线,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严重影响城乡规划、顶风抢建的违法建设进行挂牌督办,并将违法建设整治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少报、漏报、瞒报违法建设信息及防控和查处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

4.加大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干部要深入一线,上门入户发放宣传手册,进行政策宣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广泛宣传。宜春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要开设整治违建工作专栏,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形成整治违建的强大声势。

5.落实信息制度,及时掌控动态。袁州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要在每月1日向指挥部上报整治信息(遇节假日顺延)。指挥部要及时开展核查、验收,综合协调组每周汇总治违动态信息、台账,每月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治理态势,及时调整防控和查处违法建设重点;每月组织考评,排出名次,予以通报。

6.积极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理。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助,制定五项制度。一是制定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制度,确保职责分明、权属清晰;二是制定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工作量化、责任细化、操作规范化;三是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复杂问题;四是制定危旧房改造和无房户安置制度;五是制定违法建设治理长效管理制度,彻底根治违法建设毒瘤。

各县(市)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参照本方案执行。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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