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之路

发布时间:2020-03-03 15:57: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之路

宋洪远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由国家公益性农技推广、企业营利性农技推广和专业合作组织非营利性农技推广构成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起了由中央—省—县—乡镇四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基本形成了产品认证为重点、体系认证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不能完全适应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建设有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首先,公共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尚不能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依托力量。随着新一轮农技推广机构改革的推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虽有所加强,但基层农技推广管理体制依然不顺、队伍素质依然不高、设施条件依然落后、服务能力依然不强:部分地区县乡两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不健全,难以及时发现、报告和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暴发和传播;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尚未形成,省级以下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和公共质检机构不足,对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缺乏有效检测监管。

其次,合作经济组织不健全,难以发挥基础性作用。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和乡镇综合改革的推进,部分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名无实,长期处于瘫痪状态。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势头很好,但是农民参与率仍较低,部分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发展困难,对农户带动能力不足。

第三,龙头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与农户缺乏长期稳定的利益链接,不能真正发挥骨干性作用。一些龙头企业在与农民签订的购销合同中,不少是“霸王条款”,农民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或者权利很弱;有的不履行合同,与农民签订“订单”

时好话说尽,但到了收获时,市场行情不好,就单方面撕毁合同,让农民承担损失。

第四,专业服务公司、农村经纪人等其他社会力量难以发挥有效作用。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农业领域内的专业服务公司实力较弱、服务能力不强,农村经纪人队伍规模小、组织松散、管理不够规范、服务手段落后,一些农业科研院所科研项目与农业生产需要严重脱节,不注重技术推广。

2.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分工不明、定位不清

目前我国农业技术部门、合作经济组织和营利性服务组织之间的角色经常串位。原本应由农业技术部门承担的职责却往往推给乡村集体,比如农业科技推广、良种供应、植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可由营利性组织或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的职能,政府农业技术部门却常常插手,比如种植品种选择、农产品经营运输等。在一些财政开支较困难的乡镇,原本属于政府所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被承包或转包给个人,而且不加监督管理。

3.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农业经营商品化、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农民对农业服务的需求已经逐渐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资金、技术、信息、加工、运输、销售、管理等综合性服务扩展,但是现有的服务主体在产前、产中提供的服务较多而产后服务较为薄弱。同时,由于服务收益较低、自身积累能力不足、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差、技术服务手段相对简陋等多种原因,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在公益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无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4.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监管力度不够

一些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经营过程中违法乱纪,有的故意压价或者恶意提高自己的效益,侵害和剥夺农民的利益;有的坑蒙拐骗,弄虚作假,出售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有些个体组织,长期不办工商登记,一旦发生违约事件难以追

究其责任;一些官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甚至以种种服务的名义,向农民强收各种名目的服务费,而收了费又不提供相应的服务,农民往往有苦难言。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在改革方面,对于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主要是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对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是降低进入门槛,加强监督管理。在发展方面,对于政府而言,主要是要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一方面,各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公共农业服务的财政投入,让农民能够得到农业科技、信息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另一方面,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从政策扶持、投入保障、法制建设等方面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1.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站点。

加强能力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在支持公共农技推广方面的职责,统筹安排各项资金,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建立农技推广经费保障机制。同时,中央应设立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加强乡镇和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健全村级防疫网络。逐步建立包括农业环境检测、生产过程监控在内的体系健全、功能完善,具有较强监测能力的农畜产品质量监督监测网络。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为主体,以有机食品及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和工作格局。

创新管理体制。按照强化公益性、放活营利性、引导非营利性的原则,加快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要在加强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加快改革公益性农业

推广机构,形成对区域性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公共科技支撑体系和对农业科技创新的区域支撑平台。

提高人员素质。制定相关政策,以优厚的待遇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农业公共服务工作;同时加大对现有基层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将技术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预算。

2.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

积极探索建立以农机股份合作公司、农机合作社等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机中介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手段,集示范、推广、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多元化农机服务机制。

健全农资销售服务体系,鼓励农资流通企业将农资销售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技术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建立有效的农资价格调控机制,科学把握农资市场价格干预的时机、力度、形式、方法和手段,保护广大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建立和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和农资市场秩序的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劣质农资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民用上质量优良的各类农业生产资料。

建立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培育多层次、多类型的市场营销主体,构建集约化、系统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营销平台。

3.加强服务条件设施建设。

增加条件设施建设方面的经费,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站点的办公场所建设,改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条件和工作手段,购置必要的交通、通讯和信息工具,配备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

4.加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农村人才的引进和开发利用机制,改善人才的开发利用环境,通过完善激励措施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要面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需求,把鼓励企业家阶层成长、培育鼓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环境和服务平台,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本文为农业部经管司委托课题《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宋洪远,课题组成员:张红奎、方华、吴仲斌。(作者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第11期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

选调生申论热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运行机制

浙江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如何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资料: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探索新型城镇化之路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之路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之路.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探索创新之路 建设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