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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是主题突出的语言”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0-03-01 21:18: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汉语是主题突出的语言”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应用

吉林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任玉华

内容提要“汉语是主题突出的语言”是1976年由美国人提出的。主题与主语分属两个不同的平面。一个句中可以有多个主题。这一理论及其拓展观点在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的应用,可以方便非汉语为母语者对汉语中“把”字句等特殊句式句意的理解,从而拓展了它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一、理论的提出与实践意义

1976年,美国人李讷(CharlesLi)和汤姆逊(San—draThompson)提出,汉语是主题突出的语言(topic—prominentlanguage),英语是主语突出的语言(subject—prominentlanguage)。他们认为,主题和主语都是汉语句子的成分,而且具有不同的语法地位。给汉语语法学界长久以来进行的关于主语如何定论的问题以及主题和主语的关系问题,提出了新的启示,也给对外汉语语法教学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1.主题与主语的划分

传统的汉语语法学理论不承认主题的独立句法地位,而主张句子中可以有多个主语,认为主语就是动作的参与者,经常是施事,找到施事就找到主语。后来人们的认识发生了变化,认为施事不一定出现,而表工具、动量、处所、时间等都有可能是主语,扩大了主语的范围。对主语最普遍的认识是:A.主语是名词性,但也不否认有谓词性(动词、形容词),例如“叫人看见多不好”。B.汉语总是主语在前,谓语在后。结合A看,在动词前名词性的就是主语。但汉语动词前有时有多个名词性成分,表达不同语义,例如:“这篇文章,我的意见,最后一段,你最好补充点材料。”王力先生认为:主语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主语定义。而最通行的两种说法:一是主语是话题;一是主语是陈述对象。按前一种说法,动词前名词性都可能是主语;按后一种说法,前几个也都可能是主语。事实上,定义不能解决问题。于是CharlesLi和SandraThompson搞折中,提出把主语与话题分开,主张主题和主语都是汉语的句子成分,而且具有不同的句法地位

他们所以找到这种思路,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了汉语事实的影响。汉语中有相当多的所谓的“主谓句”,其句首名词语(一般所谓的主语)跟后面谓语里的核心动词不存在直接的、严格的选择和配置关系,例如:“这场大火幸亏消防队来得及时。”“这场大火”跟核心动词“来”没有直接的、严格的选择关系。他们正是从中得到启发,提出了以突出主语还是突出话题作为考察标准的新的语言类型说。(陆俭明,2003)

2.主题与主语所处的层面

分出话题目的是限制主语与动词的关系,可是汉语每一种句子成分语义内容都不一样,像状语与中心词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动词与宾语关系也是多种多样的,为什么不允许主语与动词之间关系多种多样呢?所以静态地考察汉语,没有必要把主语和主题这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硬拉到同一个句法平面上。动词前的施事大多是主语,主语不一定都是施事;主语大多是话题,但话题不一定都是主语。主语和话题的核心是相同的,外延却是模糊的,是错综复

1 杂交织在一起的。话题是谈话内容,是已知信息,因而属于语用范畴,它跟述题相对;主语属于句法范畴,它跟谓语相对。实际是分出言语和语言单位,话题是言语单位。其次从语法看,句子内部语序可以改变,而不影响意思,时间、处所词可以放在施事主语前,也可以放在后边。例如:“今天你来”与“你今天来”,语序变了,意思没变。说它改变话题,就会否定语序灵活性。如果只有两个名词,一个叫主语,一个叫话题,但有三个、四个怎么办,中间的叫什么?

所以我们认为,单独用某一个平面的标准来分析汉语事实,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对外汉语的语法教学中,更不要受层次限制。要动态地考察汉语,说明为什么语义内容不同,结构形式却可以相同;结构形式相同,而表达的语义内容却不同。

3.“主题突出”的实践意义

CharlesLi和SandraThompson人为,一个句子的主题基本上是该句所说的事,它总是出现在句首,并且总是指说话人认为听话人已有所了解的事。美国匹兹堡大学曹逢甫先生在研究“把”字句时,打破了主题必须位于句首的标准,提出句中除了有位于句首的第一主题外,还会有其他主题,陈述对象一个,就是一个话题;陈述对象多,就是多层话题。这就为对外汉语语法教学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特别是在常用的同义句比较时,收效甚佳.如:

A.我喝光了那瓶啤酒。B.那瓶啤酒我喝光

了。C.我把那瓶啤酒喝光了。D.那瓶啤酒被我喝

光了。A句是汉语的基本句式,其他三个都是A句的变体。如果你想正常地叙述这件事,就用A式;如果谈话的注意点是“那瓶啤酒”,就用B式;c式是将“我”作为第一主题,将“那瓶啤酒”作为第二主题,同时用介词“把”标示处置关系;B式是将“那瓶啤酒”作为第一主题,将“我”作为第二主题,同时用介词“被”标示被动关系。同样,这种方法也可以解释存现句,如:留学生提出,为什么不在“桌子上放着一本书”前加“在”,只要简单地回答:在汉语里“桌子上”已经是一个主题,所以不需要加介词“在”,他立刻就明白了。

二、教学中的应用与深入探讨

怎样将“汉语是主题突出的”这一语言特征更全面地应用到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笔者不仅在教学实践中进行了大胆的尝试,而且还在对汉语语言事实进行归纳整理、分类的基础上,对下列句式进行了语义、语用的综合分析,并分别考察这些句式的主题是怎样根据语用的需要被确立的,特别是考察了句中述题部分对主题的选择限制,力求探索出形式和意义之间的转换规律。

1.“把”字句和“被”字句

“把”字句和“被”字句历来是对外汉语教学中的重点,也是对外汉语教学的难点。按现有的研究成果,很难给学生三言两语讲清楚,因此学生在交际实践中尽量回避用“把”字句,“被”字句用得也不地道。而二者又有很多共同的语言特征,大多可以互相转化。如果将这一理论引入教学,许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如上面提到的一组同义句。下面重点解释形式相同,而语义不同的句式,如这样一组例句:A.我喝光了酒。B.我喝醉了酒。C.我喝完了酒。D.我喝红了脸。E.我喝上了瘾。这五个句子结构形式完全相同,如果用解释同义

2 句的方法来解释这一组句子的变换规律,那就大错特错了。原来当把动词后边的名词性成分变换到动词前边做主题的时候,述题对它是有选择、限制的配置作用的。A、D可以直接变换成“把”字句,因为补语的语义指向宾语,能成为“把”后第二主题的述题,例如可以说“酒光了”,“脸红了”;C句变换成“把”字句以后,语义发生了变化,原句中补语“完”的语义指向动词,是说“喝”的动作结束了,变换成“把”字句以后“我把酒喝完了”,显然补语“完”的语义指向改变为“酒”,是说“酒没有了”;B、E不能变换成“把”句,因为谓语部分没有能成为“酒”、“瘾”的述题,所以这类句子都不能说“把”字句。如不能说“我把酒喝醉了”。

在变换为“被”字句的时候,除了上面变换成“把”字句的条件以外,D句也不能说,因为“被”后第二主题的条件必须是动作的发出者,即施事,而“脸”本身就是施事“我”的一部分,不存在被动关系,所以不能说“被”字句,同样“我笑弯了腰”、“我踢疼了脚”等一类句式都只能说“把”字句,不能说“被”字句。还有一些无标志的被动句,例:“信写完了”“衣服洗干净了”,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无需用“被”标示出动作的施事,即无需标示出第二主题,这样就形成了大量的无标志被动句。在讲解过程中,用大量的例句来加以说明这一理论,就会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带可能补语和程度补语的句式

我们用同样的方法也可以解释带可能补语和程度补语的句式,如这样一组例句:

A.他写汉字写得不错。B.他擦玻璃擦得干干净净的。C.孩子们看木偶戏看得高高兴兴的。D.他画虾画得出神入化。

也可以根据语用的不同确立不同的主题:如果要把动词后的宾语移位至动词的前边,使之成为第二主题的话,那么A句可以变换为“他汉字写得不错”,D句可以变换为“他虾画得出神入化”。这两个句子的共同点是表述常规性行为,所以可以直接变换。而表述确指性行为的B句,却要加上介词“把”变换为“他把玻璃擦得干干净净的”,D句也可以变换为“他把虾画得出神入化”,变换后语义发生了变化,由常规性行为转换为确指性行为。C句的“木偶戏”不能成为第二主题,如:不能说“孩子们木偶戏看得高高兴兴的”或“孩子们把木偶戏看得高高兴兴的”,因为C句补语的语义指向主语,全句没有第二主题的述题,所以不能变换。如果要把动词后的宾语移位至句首,使之成为全句的主题时,A、D句可以直接变换为“汉字他写得不错”、“虾他画得出神入化”;B句要加上介词“被”变换为“玻璃被他擦得干干净净的”;C句不能变换,如:不能说“木偶戏孩子们看得高高兴兴的”。变换条件的选择和限制同前面一样,可见在句首和在动词前他们都具有主题性无疑。

再看带可能补语的一组例句: A.我看不完那些病人。B.我做不完这些练习。C.我猜得到他的心思。D.我看不懂中文小说。

这组例句都不能把宾语移位至动词前面成为第二主题,因为句中都没有第二主题的述题,所以“我中文小说看得懂”不能说,也不能变换为“把”字句和“被”字句。但是却可以把后边的名词性成分移到句首,成为全句的话题,后边的主谓结构成为述题,可以说“中文小说我看得懂”。再看前面那组带程度补语的例句,A、B、D句包含两个述题,以B句为例,它的语义结构足“他擦

3 玻璃玻璃干干净净的”,既然有两个述题,当然就可以有两个主题。而c句的语义结构是“孩子们看木偶戏孩子们高高兴兴的”,没有“木偶戏”的述题,所以不能变换为其他的结构形式。同样的语义结构“我喝醉了酒”、“我吃饱了饭”也是如此。下面这组带可能补语的例句,其语义结构是“我看中文小说+我看得懂”。它不同于程度补语的C句是“我看得懂”可以成为“中文小说”的述题,所以可以说“中文小说我看得懂”,但是不能说“我中文小说看得懂”。(这种语序恰恰是韩国学生习惯的语法,如果不从理论上搞清楚,这类问题就不容易得到纠正)那么包含两个述题的句子“他写汉字写得不错”变换为“他汉字写得不错”、“汉字他写得不错”也就没有问题了。

3.存现句

对“前面横着一条河”这样的存现句进行分析,是注意语法体系,还是注意句子内部的联系?从语法体系看“前面”是状语还是主语?“一条河”是主语还是宾语?这种从语法体系上的解释,对研究语法规律没有多大意义,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也没有什么应用价值。而“主题突出的理论”在解释这类存现句时却很灵验。如前面提到的留学生问:“为什么不在„桌子上放着一本书‟前加„在‟?”只要简单地回答:在汉语里“桌子上”已经是一个主题“topic”,所以不需要加介词“在”,他立刻就明白了。但是存现句并不是这么简单的问题,它的内部语义结构也不尽相同,例如: A.桌子上放着一本书。B.前面横着一条河。C.台上坐着主席团。D.公共汽车上挤满了人。E.墙上挂满了画儿。F.屋子里有一张桌子。G.桌子旁边是一把椅子。H.前面来了一个人。

这组存现句并不是都可以将句尾的名词性成分移到句首做全句的主题,有的根本不能,有的可以,但也是有条件的,而且由于内部结构不同,条件也不尽相同。如:A、C句可以变换为“书在桌子上放着”(书移到句首做话题,应该是已知信息,所以是有定的)、“主席团在台上坐着”。B句看起来与A、C句结构形式相同,但语义结构却不一样,“书”和“主席团”具有可移性,而“一条河”不具有可移性,所以不能说“一条河在前面横着”,但可以说“一条河横在前面”。A、C句也可以变换为“书放在桌子上”“主席团坐在台上”。A句中的“书”由于是受事,还可以变换为“把书放在桌子上”,“书被放在桌子上”至此,已经由动作的持续变成了动作的结果,语义内容发生了变化。D、E句的宾语虽然一个是施事,一个是受事,但动词后有结果补语“满”,而且补语的语义指向都是句首的处所名词,所以不能将句尾的名词性成分更换为话题。二者不同的是:E句的宾语由于是受事,隐含的施事可以对“墙上”这个处所进行处置,所以可以说“把墙上挂满了画”、“墙上被挂满了画”。F、G句受动词“有”和“是”的制约,也不能将句尾的名词性成分更换为话题,二者的区别是:F句可以在句首加介词“在”,成为“在屋子里有一张桌子”,意思一样,G句却不能。H句中的“一个人”是不确指的,不能成为主题,如果要变为主题的话,应该变成确指的,同时在处所词前加介词“从”,说成“xx人从前面来了”。F、G、H这样只有一个述题的句子,同样都不能变换为“把”字句和“被”字句。

综上所述,“汉语是主题突出的”这一理论在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确实具有

4 很重要的实践意义和广泛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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