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全面工作,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和职责主要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参与制定、修订(编)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审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2.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及全员培训,并监督检查。负责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3.组织参与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等的实施方案或意见;参与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计划。
三、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参与矿井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
四、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参加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
9.监督检查员工按章作业,持证上岗情况。
10.参加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监督落实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决策,对涉及安全生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2.组织核查群众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纪案件。
13.监督落实上级党委和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议、决策等。
14.负责监督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在党委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考核中的执行。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16.参与事故和灾害处理、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煤矿纪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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