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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06 21:04:46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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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本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科(室),负责处理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事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________(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组长:_______(经营者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员:________(专职安全员)、_________、_________。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生产的发生。

2、本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道路运输经营者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等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工作规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驾驶人员精力充沛,谨慎驾驶,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形式

(1)岗位日常安全检查:主要是从业人员对各自岗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巡查:由安全科安全值班领导负责,安全监督员对各作业场所和岗位按日检查的要求进行巡查,对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予以纠正或制止。

(3)定期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每月生产会召开的前一天下午2:30进行,由生产副经理组织,各部门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分项主管、调度、各分包队伍负责人参加,按照综合性安全大检查的要求,逐项对照落实。

(4)专项安全检查:主要指车辆技术状况等相关生产安全设施等,由安全科不定期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行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员、车检员、维修人员、站务员和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等参加,根据季节变化及对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进行检查。

(6)事故隐患整改跟踪检查:由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结果向生产副经理报告。

2、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1)安全检查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的工作,必须专人专管,落实内容和责任,使安全检查制度真正推动和确保安全产。

(2)编制安全生产检查表,针对不同安全因素,确定检查的内容,表格由职能部门编制,检查的内容与要求由相关部门主管和分项主管填写。

(3)定期组织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根据安全工作的要求,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以及查安全设施为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全面检查。

(4)对易发生事故的车辆设备、营运场所或维修操作工序,职能部门要适时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时应有方案、有明确的检查重点和方法。

(5)根据季节的特点,由职能部门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有:雨雪季以防滑、防冷、保暖等为检查内容;夏季以防暑降温为检查内容。

(6)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切实抓好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假期内对安全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检查和监控。

(7)按照日常安全检查的规定,全生产领导小组值班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巡逻检查,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加以严格控制。

(8)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和复查,以确保整改落实和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准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 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 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⑨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 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 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 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 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驾驶员( 2 人)出车,以保安全。

(6) 特种车辆的使用,只准在执行任务时使用,不得载人、载物或任意它用。

(7) 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8) 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场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营运车辆的检修与维修

(1) 货运车辆的检修与维修,应贯彻\"及时、高效、优质、低耗和视情修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货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将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3) 结合车辆定期审验的频率,对货运车辆定期进行车辆检测,确保货运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的要求。

4、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

(1) 日常维护是保持车辆正常状况的基础工作,由驾驶员负责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 /T18344-2001)执行。

(2) 日常维护的主要内容:①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部件、连接的紧固情况。 ② 保持\"四清\"即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③防\"四漏\"即漏水、漏油、漏气和漏电。④保持车容整洁。

(3) 日常维护的具体作业内容:①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②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 ③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校紧,确保行程安全。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班前\"或\"班后\"会,车辆等相关事务营运前或后,安全科必须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生产调度会,每天下午5:00~5:30召开,调度室主任主持。安全科讲评当天的生产安全情况,对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落实。

3、周生产例会,周六下午5:30~6:30召开,本道路运输经营者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结合车辆营运等相关事务生产,针对性地对与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4、月度生产会议,每月23日下午5:30~6:30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5、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根据安全生产情况,不定期召开,各部门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参加。

驾驶员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法制教育,使从业人员深刻理解生产与安全、安全与效益、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与家庭幸福的辩正关系,逐步纠正各种错误的观点和认识,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搞好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教育,主要包括应掌握的业务知识和安全技能,真正把安全技术知识变成进行安全操作的本领。

3、做好典型事故教育。运用一些事故案例,结合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进行教育,使从业人员在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指示精神,对重要安全生产文件要在各种会上反复强调,大力宣传,使从业人员真正理解和掌握。

5、强化安全教育,确保教育质量。坚持\"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弄清事故原因、责任人和群众受到教育、防范措施),追究发生重大及其以上等级事故的原因、责任,给责任人必要的处罚。

6、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有计划、有选择、有目标,突出重点,体现效果。

7、注重教育形式,通过宣传栏、知识竞赛、观看录像、会议等形式,使安全教育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积极开展诸如\"百日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文明优质服务劳动竞赛\"、\"安全月\"、\"安全周\"等形式的安全活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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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确实加强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队)、幢号工程、施工班组及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凡采用总分包及联菅方式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总包(联菅)单位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总分包和联菅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分包和联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包单位的领导。不得向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发包工程。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为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公司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特制定制度。

第四条 公司经理的职责:

1.认真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领导编制和审批本公司中、长期安全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代表企业与市建委和各项目部签订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 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4.定期向职工代表会议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每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单位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7.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支持安全管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 公司副经理必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力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实施本公司中、长期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3.领导编制和审查实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确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安排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时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培训教育。

6.组织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7.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8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六条

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结合本公司技术状况,制度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就的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4. 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措施问题。

5. 参加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及时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七条

工程处主任(厂长)、施工队长的职责:

1.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具体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具体领导

责任。

1. 按规定编报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并负责组织贯彻底实施。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按照工伤事报告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6.充分发挥安全员的作用,大力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第八条 项目经理(车间主任)的职责:

1.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本公司的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重要调和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5.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认真吸取教训。

第九条 工长、施工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的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作业班组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3.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挥。

4.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发生工伤事、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 第十条 安全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

先进经验。

2.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6.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班组长的职责:

1.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2.认真执行安全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和自检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6.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安全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7.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8.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第十二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并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协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好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

3.参加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4.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5.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

第十三条

生产工人的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3.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4.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5.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第十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产安全职责:

公司中的生产、技术、机动、材料、财务、教育、劳资、卫生、安全等各职能部门,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1.生产部门要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秩序。

2.技术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出技术改进措施;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技术鉴定和安全技术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3.机械动力部门对一切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负责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4.材料部门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保证供应;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工作,采购、供应现场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绳杆架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5.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将安全措施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教育部门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训练。

7.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配合有并部门做好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培

训、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逸结合;对因公伤残和患职业病职工及时安排合适的工作。

8.卫生部门负责对职工的定期健康检查、现场劳动卫生工作,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提出职工职业预防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4.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6.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及时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

证工作。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9.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项目等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试运转工作。

10.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第十六条 各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熟悉自已的职责,并将安全生产职责张贴于各安全生产责任人工作场所的醒目处。各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工作记录中必须有履行职责的记录,并作为该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存档。

第三章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就是要通过反复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标准、条例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个职工的思想上和行动中;使职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并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态度教育,使每个职工在作业实践

中都能认真执行。为此,特制定制度。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接受安全教育:

公司各级、部门的领导干部是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他们必须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必须带头经常学习安全法规、政策、安全技术知识,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此带动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各级领导搞好安全生产的助手,他们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门安全培训教育,并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第十八条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进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项,并经考核合格,才能进场或上岗。

第十九条 职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级安全教育: (1).工程开工之际,公司安全部门要对班组长以上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教育。

(2).职工进场参加施工作业前,公司安全部门要对他们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的意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本公司曾发生的“血的教训”、“化险为夷”等讲评;防止事故发生的一般常识和事故急救常识,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置等。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

职工进场后参加作业前,必须由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内容有:本项目部工程施工特点,机电设备特点,预防事故方法,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的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

职工进场后参加作业前必须由班组长、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有:本班组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特点,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经验教训等;本班组经常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要求,经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使用安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班组安全管理和安全活动制度的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护对策;公司制定的班组“班前班后安全活动”要求。

三级教育必须办理签认手续。

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按国标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执行。

2.特种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机、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以符合该标准基本定义的其它作业。

4.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他们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否则一律视为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公司、项目部、班组的定期安全教育:

1.公司安全科每月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不少一次的安全教育。 2.项目部安全组每旬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班组的安全教育详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以上教育内容除了“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尚须针对各个时期的作业特点补充教育内容,包括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各级安全责任,遵章守纪,事故案例讲评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与革新成果等。

第二十二条

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1、纠正违章的安全教育: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不仅在经济上要处罚、行政上要处理,同时要进行违章纠正教育。教育内容为所违反的规章条文内容、它的意义及违章的危害。务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到自已的过错并吸取教训,在今后的作业中防止发生事故。

2.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容易疏忽安全防护,进行安全教育。

3.抓住自然条件突变,如大风、暴雨、雷电等易诱发事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4.抓住季节变化,如秋冬易诱发火灾、春季易发肠道传染病、炎夏易中暑等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5.抓住施工阶段特点,如工程赶任务时、工程接近尾声时、施工条件好时,都容易忽视安全,应抓紧进行安全教育。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或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7.各工种班组在分项工序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8.抓住未遂事故或发生了的事故案例,及时进行解剖讲评;进行“化险为夷”、“血的教训”教育,既教育了事故者本人,也能使广大职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 强化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

1.施工现场入口处张挂“一图五牌”及安全宣传标语;施工现场内,包括井架、外架、配电室、办公室等施工设施(旁)张挂安全标语宣传牌;施工机械操作岗位旁张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在“四口五临边”旁张挂安全警告牌。

防护设施涂刷安全色。

工在食堂、宿舍或办公室附近开设安全生产黑板报、宣传栏、读报栏。

举办或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生产文艺演出、电影、录像。 组织职工家属参加安全生产通报会或安全生产座谈会。 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周”活动,做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

总之,要在各种可利用的场合,采取各种可能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2.安全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增自我保护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安全教育制度是搞好安全教育工作的保证。因此,公司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安全工作人员、每个职工务必切实遵守执行。

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及方法)

生产班组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基层组织,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实现各班组的安全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目标才能实现。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目前各班组与用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生产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方法”如下:

第二十四条 班组安全教育:

1.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也是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内容之一),包括建筑职工职业道德准则(试行)、职工安全定则、班组长的安全职责、工人的安全责任、幢号与班组安全承包指标条款。

2.岗位教育,内容包括本班组的作业内容、工作特点、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本单位和班组过去发生的事故经验和教训等。

3.班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教育,劳

动卫生知识教育。

4.班组参与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接受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主持,时间可选在开工前、雨休、停水、停电休息或晚饭后休息。每周不少于一次,并办理每位组员认签手续。

第二十五条 班组安全检查:

1.班前检查:主要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检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携带及质量情况,如安全帽、安全带、劳动保护鞋等,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情况。

2.班中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做到防患于未然。

3.班后安全检查:班组在当班结束时,应重点检查作业点范围内是否有遗留下没有熄灭的火源,使用的电器设备是否拉闸断电,电箱是否上锁,压力容器及水道阀门是否关闭,施工用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回收入库,工完料清是否做好。如存在隐患应及时处理,如果一时处理不完,应向下一班组或施工管理人员交代清楚。

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执行。 第二十六条

班前班后安全快会:

1.班前会:应根据班组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和分工情况,预知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班后会:根据班组在一天劳动中所发生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问题,做好简明扼要的总结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个班次改进工作打下基础。

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主持。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影响生产和休息。

第二十七条 班组事故分析会:

1.一旦发生工伤、火灾、设备等工地内事故或未遂事故时,都应本“三不放过”的原则开好事故分析会

2.以便事故由班组长主持会议,请工地管理干部或专职安全干部参加,班组人员都应到场参加,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必须到会。要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二十八条 班组生活卫生会:

主要内容为:讨论安排食堂内防火责任制落实;宿舍与食堂、浴室、厕所内卫生、整洁工作落实;宿舍内防窃措施落实等。关键是要

落实到人做到安全、文明与高产、优质两不误。

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主持,时间可选在晚饭后休息或雨休。每周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九条 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主要内容应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如接受或进行安全教育,召开安全快会或事故分析会、生活卫生会、安全检查情况等;主持人姓名;参加人数;组员认签手续等。

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记录,要求妥善保管,随时准备接受公司或项目部的检查。每月月底上交项目部统一入档。

第三十条 以上“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方法”,要求各施工班组长认真学习,负责执行,要求各项目部对所属班组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使这项工作持续开展,不断完善,力争创建安全生产合格班组,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提供一步的保证。

第四章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第三十一条 工程施工中,要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条件、使用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一标三规范三规程等)制度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要求参照以下内容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第三十二条

一般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主要内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度以及护坡支撑和护壁桩种类,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及搭设要求;对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上下水布设、材料堆放、排污及建筑土头与生活垃圾的清理,都要符合文明、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8.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筑工程

的(包括脚手架具)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

9.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10.模板设计、安装及拆除的安全措施。

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系数措施。

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各种坑、井、沟和孔洞,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14.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15.其它。

第三十三条 特殊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人工挖孔桩、烟囱、水塔、各种特殊架设、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并要附有设计依据(包括规范、规程及地方有关特殊规定),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第三十四条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是指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等工作。

3.抗台风暴雨安全措施。除了做好雨季施工措施外,还应做好防井架、外架、电杆等高耸设施倒塌的工作,以及做好物质转与人员疏散到安全场所的工作。

4.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施工,主要要做好防风、防火、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

第三十五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由单位工程负责人主持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报公司安全股、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批准后,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应经原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办理变更手续。

2.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动手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就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向工

长、施工员、班组长反复、详细交底和进行必要的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中,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交底与验收制度。

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措施、防护设置的费用应列入公司及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

5.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发现问题要对其进行及时的修改和补充,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6.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实行与经济挂钩的安全奖罚制度。

第五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确实做到“预防为主”,消除隐患在事故这前,特制定制度。

第三十六条 检查站形式:平时开展正常检查活动,以及节假日前后检查,季节性安全,季度安全设施普查,特殊性安全检查等,公司都必须有领导有步骤组织,消除隐患,促进整改。

第三十七条

检查方法:公司按季度检查,公司安全科按月份检查,项目部按旬检查,班组天天检查,加强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不要流于形式。

第三十八条

检查要求(具体做法):

1.公司每季度由经理带领,组织基层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业检查,节假日前后增加检查,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执行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对好的给予表扬,对不遵守制度的要进行教育。

2.施工幢号除项目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协助班组解决问题外,每旬要定期组织一次检查。安全股由股长带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3.生产班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长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随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十九条

检查整改:在检查中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解

决,必须落实时间和人及措施,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至7天)整改率达100%,坚持做到查隐患、提措施、促整改,改善施工安全防护、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

检查要有重点,讲实效,不要流于形式;查出问题要建立档案,做到时“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对重点隐患要进行复查落实,较大隐患难与共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请示。

附:1.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2.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3.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4.“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

5.施工用电检查站评分表

6.井字架检查站评分表

7.塔吊检查评分表 8.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9.防火安全检查评分表 10.场容场貌检查评分表 11.生活卫生检查评分表 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分表》 13.《永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14.《施工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站评分表》

第六章

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通过吸取经验教训,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条

职工因公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

2.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属重在事故者,尚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内容详见建设部3号令。

3.事故了生后,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抢求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四十二条

事故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重大事故的调查按国务院75号令和建设部3号令执行。

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与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上报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处理。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7.事故调查报告按省建委《职工工伤事故登记表》填报。 第四十三条

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部门及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者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上级有关部门或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死亡事故、重大事故的处理按国务院75号令和建设部3号令执行。

第四十四条

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及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确定办法和事故的分类方法,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填报。

第四十五条

各项目部在每月的27日前应按时向公司安全科报送“工伤事故月报表”和“安全监督检察工作月(周)报表”,公司安全科汇总后在每月底前按时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报送“工伤事故月报表”和“安全监督检察工作月(周)报表”。

第四十六条

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亡者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办法

实行奖罚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一般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手段为辅的原则。但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贡献大的和玩忽职守、违章蛮干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要实行重奖重罚。

第四十七条

凡在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中做出成绩或贡献的责任部门个人、给予荣誉奖或奖金50—3000元。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成绩显著的。

2.多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健全,内业资料齐全,无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负伤率在控制指标之内的。

3.在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 4.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5.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生产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

6.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第四十八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除责令立即整改外,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并处以50—2000元的罚款;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罚款2000—3000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罚款3000—100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安全生产制度,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使操作者无章可循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的。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

4.对机电设备和作业场所有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标志、装置或损坏后不及时修复的。

5.不向作业人员做安全交底或交底没有针对性流于形式的。

6.发现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7.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解决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要求的。

8.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9.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时间不 报告的。

10.发生事故后,不积极度组织抢救,或事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复发生的。

第四十九条

对机电设备和作业场所不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标志、装置,又不按专职安技员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整改的工程项目部,专职安技员有权予以罚款,并在“安全罚款通知书”中直接指明用途为“安全防护设施、标志、装置整套改费用”,其金额与指明用途的费用相当,经公司安全科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公司财务科在项目工程款中扣除,责成工程项目部按规定整改,或者由专职安技员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整改。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安技员签署意见。在该项“安全罚款”中报销“整套改费用”。

第五十条

有下列违法乱纪章情况之一者,除责令其立即整套改外,并予以处罚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违章一次罚款10元。

2.进入施工现场 作业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者打赤脚、打赤膊,违章一次罚款5元。

3.高处或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时,不佩安全带或不扣保险钩者,违章一次罚款50元。

4.高空作业时往上或往下抛掷物件、土头、违章一次罚款10—50元。

5.在脚手架外侧或进架上下攀爬,违章一人次罚款50元。 6.乘井架吊蓝上下,违章一人次罚款100元;为乘人井架吊蓝开机上下,违章一例罚款50—100元。

7.无证乱接电气设备,违章一例罚款50元。 8.无证乱开施工机械,违章一例罚款50元。

9.违章佩戴普通手套使用木工机械,违章一人次罚款10元。 10.机动翻斗车载人,违章一人次罚款10元。 11.洒后上岗作业,违章一人次罚款5—10元。

12.擅用“三炉”烧饭、取爰,违章一例罚款50元。 13.特种作业工违章作业,违章一例罚款20—200元。

对违章作业者的罚款,经专职安技员提议,由违章作业者所在项目部负责人签署执行,公司财务股根据“安全罚款通知单”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因违章作业酿成工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第五十一条 在安全文明生产活动和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项目部:

1.在市级安全文明检查中被评定为优良者,给予荣誉奖和奖金800元。

2.在省级安全文明检查中被评定为优良者,给予荣誉奖和奖金1500元。

3.在建设部安全文明检查中被评定为优良者,给予荣誉和奖金3000元。

第五十二条

不认真贯彻执行甚至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范、标准、规定,造成施工管理和施工现场混乱的项目部:

1.在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中,单位工程被评定为不合格者,除责令其立即整改及通报批评外,按每个不合格分部予以罚款1000—3000元累计处罚。

2.在市、省、部组织的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中,单位工程被评定为不合格者,除执行有关分管部门的处理规定外,公司要予以20000元罚款处理。

对责任部门、责任者的罚款,由专职安技员或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执行意见后,经公司领导同意,公司财务科即在工程款中扣除。因违章指挥酿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第五十三条

一般情况,对事故的经济处罚应遵循下列原则区别掌握:

1.事前有采取防范措施的与事前没有采取防范措施的。

2.事前有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与忽视、甚至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

3.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一贯好、注意消除隐患多、屡次发生事故的。

4.突发不可抗拒因素所至的与主观不重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至的。

5.事故发生后进行积极抢求、妥善处理的与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不严肃处理、推卸责任的。

第五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经济处罚由公司财务科设专项科目单独保管,用于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科研和安全奖励,

实行专款专用。

公司的安全生产奖金属生产性奖金,奖金可在奖励基金和处罚专款中开支。

第五十五条

对职工的安全生产荣誉奖和行政处分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人事审批权限等有关定执行。

第八章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建设部《JGJ59-99》新规范标准,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各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1、杜绝和消灭建筑施工中的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毁损,火灾、爆炸事故。

2、杜绝发生重伤事故,轻伤率控制在0.1%以内。

3、按消防条例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有关消防器材和设施,消防器完好率达100%,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4、劳动卫生:

(1)粉尘作业点合格率达到80%。 (2)毒物作业点合格率达到90%。 (3)物理因素作业点合格率达到85%。

(4)对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健康检查达100%。

5、创安活动考核指标:

(1)已与我公司签定创安责任书的项目部按其内容认真执行和落实。

(2)签定治安管理责任书的项目部都必须建立创安党小组,积极开展创安活动。

(3)检查各类隐患问题要达到100%,整改率达到98%。

6、我公司为三级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按照建设部《JGJ59-99》,合格率为100%,优良率达到60%以上。

7、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值班制度。

二、措施和要求:

1、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随着各项目部的任务不断地增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越来越突出和重要。各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所

存在的问题,及时布置、检查、落实安全工作。

2、明确职责范围,健全各级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和安全防火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使之真正落实到实处。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各主管部门对生产工作的指标和工作部署。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及时纠正“三违”的现象,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防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各项目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创建文明工地的活动,要把创建文明工地作为施工队业绩,努力使本公司的施工现场能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做到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防火标准达标,重点在“五小”设施(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浴室)整洁、卫生,作业面和现场平整、整洁、卫生,材料堆放整齐,标志明显。

6、强化多发生性事故的专项治理,特别是对外脚手架、井字架、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的治理。要积极推广使用经省、市推荐的优秀安全防护产品及设备,查处伪劣假冒不合格的安全防护产品及设备,制止和杜绝伪劣假冒不合格的安全产品及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员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认证培训,对广大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

8、做好临时工管理工作。各项目部的用工人数、技能培训和办证要达80%以上,签定《建筑临时劳力安全生产合同》要达100%。

9、加强对重点部位、危险物品、贵重物资的安全防范管理和现金、票证、机密材料的管理,建立对外来人员探亲管理制度。

10、做到施工现场员工无违法乱纪现象,确保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11、严格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必须即上报公司和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事故处理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2、公司将对各季度的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凡得分90(含90分)以上为优秀项目,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项目,得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项目。对于完成目标好的项目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项目部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公司奖罚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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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

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 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

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5条 生产设备部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

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6条财务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7条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l、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检查、管理和审批工作;

2、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3、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6、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车辆、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8、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9、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

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第8条 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贯彻《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气瓶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4、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

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9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

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10条 供销部门安全职责:

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和机车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调车作业,做到

安全、快速、准确。

第11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12条 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

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3条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

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14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15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徽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

确使用。

第16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

理化建议。

第17条 公司安全机构:

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专责高级工程师及生产、保卫、企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

3、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

产的班组安全员。

推荐第4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使其具备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如实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事故现场维护和救 援工作。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和《浙江省消防安 全生产条例》第20条规定:

一、本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 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二、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 本岗位必备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六、为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普通员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 产知识教育;

七、本单位通过会议、VCD、黑板报、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对员 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宣传教育;

八、凡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员工,必须填写《全员安全培 训工程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培训记录,由本人签字。

义乌市X×厂 2007年4月20日 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 故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自身安全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检查重点

1、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潜在安全隐患;车间内 不得吸烟,严禁使用明火;走廊和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关门封锁 作业;并在明显处设置应急照明和警示标志;工作期间不得赤膊、穿拖鞋;

2、检查劳动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设施及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 合安全要求和有关安全标准。电线不许私拉乱接,必须套管;电器设施必须装有接地保护装置,开关、闸刀附近不许堆有货物;

3、对一些要害部位和危险源加强检查,是否存在违章作业,锅 炉房、配电房应单独设置;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储存,专人保管,不得将车间作仓库使用;

二、隐患的整改

l、自查发现的隐患必须逐项登记,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缺陷必须及时上报本单位负责人:

2、坚持奖惩相结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整改或造 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对严重的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的防 护措施外,应列入年度安全技术改造计划,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 组织实施整改。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一、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由本单位负责人召集全体员 工参加。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周、每月分开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 需要临时决定召开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三、会议基本内容:

1、通报一周和一月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各岗位负责人汇报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存在哪些问题;

3、分析研究当前的安全生产情况,落实整改措施;

4、本单位负责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5、会议内容要进行详细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特种作业是 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 险因素的作业。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下面主要对焊接作业的通风 及防火、锅炉作业人员制定以下制度:

一、焊接、切割时的防火要求

焊工在焊接、切割中应严格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根据焊接 现场环境条件,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1、在规定的禁火区内不准焊接,需要焊接时,必须把工作移到 安全区内进行;

2、焊接作业的可燃、易燃物料,与焊接作业点火源距离不应小 于10米;

3、焊接、切割工作区域必须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4、焊接、切割工作完毕时应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种,经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完全消除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锅炉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l、锅炉房实行岗位责任制,包括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巡回检查 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2、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应对锅炉房的安全实行定期检查;

3、锅炉工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断学习,提高 业务素质,并持证上岗。

4、确保锅炉房的出入口和通道畅通无阻。

5、做好保养、维护和运行的记录。

义乌市X×厂 2007年4月20日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应单独设置专用仓库,专人保管,严格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二、保证仓库内通风、阴凉、干燥,危险化学品应避免阳光照射和远离热源。

三、按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护装备,应有防爆和避雷措施。

四、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分类、分垛储存并保持一定间距,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五、严禁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使用明火,电线应采用套管敷设。

六、严禁危险化学品在车间过夜,当天没有用完,应及时送仓库存放。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危险设备、特种设备设施及装置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危险设备、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一、对在用的危险设备、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乘载类危险设备、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二、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三、日检查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备易磨损件状况;

4、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5、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二、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三、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一般线路每年检修一次,设备每半年巡视维修一次。

四、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经批准的,检修人员应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

五、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六、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各自工作岗位,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各车间班组加强团结协作;

二、保持半成品、成品的清洁卫生和完整,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分类堆放、成行成线,在生产过程中不落地、不倒换,并按规定放在指定地点。

三、搞好工作场地布置,工具箱要符合标准,齐全适用,摆放有序。工具箱里外清洁、整齐,设备保养完好,坚持班前加油、班后清扫,周末大清扫;

四、车间各种图表要求鲜艳醒目,字体工整,原始记录,生产统计报表准确无误,及时清晰;

五、车间及厂区的通道严禁堆放材料、成品及杂物,确保通道无阻;

六、仓库要保持整洁,物资摆放要做到“入号定位、五五成行、有架有格”,做到帐、物、卡一致。

七、按“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安置管理规定加强车间、库房、厂区的管理,卫生分片分区,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消防安全及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按照物品特点,设置足够数量的合格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不得挪用,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物件,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二、物品堆放与墙壁插座、目光灯等电器设备至少保持0.5米距离,配电箱下不能堆放物品。

三、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防止由于短路、超负荷、电火花和电弧引起火警、火灾事故。

四、在禁烟区内不得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不准使用电炉、电焊机等设备和电器。

五、加强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出现火警,狠抓“不放过”。

六、电焊工在操作前,首先检查焊接地点,消除作业现场周围5米以内的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作结束后,彻底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

七、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强化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做好工业劳动卫生工作,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是关系到企业良好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在生产过程中,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如废气、粉尘等,要采取净化处理措施,使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符合国家“三废”排放的标准要求。

二、对排毒防尘通、排风装置要加强管理,搞好维护保养,不得擅自移置他用和拆除。

三、加强对生产区域尘、毒等污染物的定期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好的,要采取预防措施。

四、加强防尘、防毒器具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并规定配置好防尘、防毒器材,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巡查。

五、保证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的执行,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尘毒作业人员须穿戴防护用品。

六、加强防尘、防毒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女工保护制度

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利,保护女工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 是劳动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减少和解决女工劳动和工作中 因生理特点造成的困难,保护其健康,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以 下制度:

一、切实执行国家保护女工权利和权益的各项规定,不得以结 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

二、对妊娠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原从事正常弯腰、下蹲、抬举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应及时调做其它工作或减轻工作量。

三、女工的经期,一般不应该安排重活,在孕期视其健康情况调换工种,在产期(含小产、难产或节、绝育手术等)其休息假期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四、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安排生育的女员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含产前的休息日)。

2、提前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或双胞胎以上的增加产假1 5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的给予产假2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的,给予产假3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4、上述产假期间,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

五、企业应努力改善女员工的沐浴、冲洗保健等卫生设备条件。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伤亡事故,避免和减少轻伤事故,减少工伤歇工率,确保人身安全,特制订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一、根据车间设备的安全程度、台数、运转时间、车间人数及往年安全生产实施和事故率高低情况,对一年中未发生或不超过规定标准的设备、火灾、人身安全事故的车间,在年终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二、凡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歇工率超过标准,每天罚全车间员工l元/人。

三、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歇工率超过标准,每天罚全车间员工2元/人。

四、以上罚款在工资中扣除,专款专用。

五、工伤事故的时间不指在工作时间之外所发生的事故。

六、工伤事故的范围:指员工在工作、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义乌市X X厂 2007年4月20日

推荐第5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负责的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把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实施纳入施工计划。

2、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并领导其有效运行。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本项目安全管理达标。

3、组织做好本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

5、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足额投入,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认真履行承、发包合同,及时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直辖市与管理工作。

7、及时报告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认真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配合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行为;

3、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4、组织参与每天的现场安全巡视,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设施验收工作;

5、认真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对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6、发现伤亡事故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

安全生产副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与设计负责;

4、组织并参与对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与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7、参与因工作伤亡事故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项目做好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检查监督执行;

2、负责并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督促落实,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对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和行为进行查处,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隐患,参与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4、组织做好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

5、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工作及活动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对现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险品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防护器材、急救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7、及时、如实地进行事故报告,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项目专职安全员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施工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对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随时纠正作业违章,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效果负责;

3、对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发现总是及时纠正解决。强化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的安全状况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

4、负责对所辖班组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其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做好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件的现场保护及上报工作。

项目施工员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材料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对购臵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等材料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及设备等,保存有关产品介绍及说明资料,及时审查其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并做好全检或抽检工作;

2、严格按国家标准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并向主管部门提供采购情况,接受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3、加强与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的协调,及时做好对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及漏电保护器等特种防护用品的审定、验收工作;

4、按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现场材料堆放和物品存储工作,加强对项目防火防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发放和回收管理。

项目材料员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机械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做好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维修、保养工作;

2、建立健全现场租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设备租赁单位及时做好对设备运行过程中隐患的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认真做好对新购及大修、维修回场后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检查与把关,做好对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出厂合格证及完整技术资料的惧、整理工作;

4、负责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专业检测和检验;

5、制止并杜绝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的使用;

6、组织制定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对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涉及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行及施工内容的会审,提出有关安全的具体建议,并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实施;

8、参与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的性能等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项目机械管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4、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5、认真做好本班组新进场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位教育工作;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木工班组长签字: 泥瓦工班组长签字: 钢筋工班组长签字: 水电工班组长签字: 架子工班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悬空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要求悬空和无法搭设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帽,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6-85的要求,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做安全带;

2、对登高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必要时应随时检查,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包括过度疲劳,精神不振等),就不应进行登高作业,并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3、为了登高方便和安全,登高人员必须衣着灵便,而且穿轮底防滑鞋,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和其他易滑鞋靴,防止打滑、绊跌而导致高处坠落;

4、不得乘坐非乘人的升降设备上下,如专门运载货物的吊篮、吊斗等,也不得跟承起吊件上下;

5、施工现场各单位应加强协作,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进行悬空作业时,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防止身体失稳。对一些梁架吊装等施工,可预选考虑在柱子上端搭上临时操作平台等安全设施,创造良好的安全条件。 工 地 防 火 要 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应有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臵,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臵,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及仓库的处所,易燃物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3、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

1)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打开;

4、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瓷瓶固定,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或硬塑料管内通过;

5、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

6、施工现场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处等,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池)、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等;

8、要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时,基座必须平稳牢固,设臵地锚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臵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工作前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施、电气线路、制动装臵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和开式具轮传动的部分,均须设防护罩;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和操作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户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臵时,滑轮的位臵应与卷筒轴心线垂直;

6、在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作纵杆动作的行程中,不得有障碍物;

7、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时用手、脚去拉、踩钢丝绳;

8、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休息时,吊笼应降至地面;

9、作业中如遇停电,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放至地面,工作完毕后,应立即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10、严禁无证操作,更不准让他人代开机。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档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2、检查芯轴、挡块、转达盘应无损裂纹,防护罩紧固,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作业时,将钢筋须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块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

4、作业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运转速度;

5、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运转速度;

6、弯曲强度大或低合金钢时,应按机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7、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下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8、转盘转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9、作业后,应关掉电源,锁好电闸箱。

钢筋调直(冷拉)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夹具及夹齿,保证其完好无损,滑轮、拖拉小车滑润灵活,拉钩、地锚及防护装臵均应齐全牢固,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

2、冷拉场地在两端地锚外侧设臵警戒区,装设防护栏杆及警告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距离冷拉中线5米以上;

3、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随时注意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应立即停拉,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

4、夜间工作须有足够照明设施;

5、作业后,应放松卷扬钢丝绳,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8、使用前,必须检查切刀有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啮合间隙,高速切刀间隙,同时,应加足润滑油;

2、启动后,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作业;

3、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

4、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

5、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换高强度切刀,直径应符合铭牌规定;

6、切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护15厘米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厘米时,应用套管或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7、运转时,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刀附近的断头和杂物;

8、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清除切刀闸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保养。

砼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7、搅拌机必须安臵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5、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现场检查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7、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砼,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2、次级抽头连续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线柱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夫构动或损坏;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臵,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毫米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安装在轴上应保持对正轴心;

2、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裂缝末端须冲止缝孔;

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长能露出木料10—20毫米为限,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夹持锯片在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启动后,须等转速正常后方可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毫米,接近端头时,应推棍送料;

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板,以免损坏锯片;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操作 ,手臂不得超越锯片工作;

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毫米以上的锯片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8、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临 时 用 电 规 定

1、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根据现场采用电力系统的不同接零或接地,各施工用电机械及其他负荷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3、配电室的配电屏应按规定整配齐装臵。各类含仪表装臵,动力和照明必须分成两大回路,室内严禁住人或堆物;

4、架空线严禁设在树木或脚步手架上,架空线的最大弧垂与地面的距离不少于4m,跨越机动车道时不少于6m;

5、临时照明用电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在一些特殊场院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钢筋调直切断机操作规程

1、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并庆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扎的中心线;

2、应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臵,调整间隙,坚固螺栓,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应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调直块的孔径应比钢筋尺寸大2—5mm,传动速度应根据钢筋直径选用,直径大的宜选用慢速,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4、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并调整间隙;

5、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接近;

6、送料前,应将不直的钢筋端头切除,导向筒前应安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应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

7、经过调直后的钢筋如再有慢弯,可逐渐加大调直导体的偏移量,直到调直为止;

8、切断3—4根钢筋后,应停机检查其长度,当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调整限位开关或定尺板;

9、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并作好润滑工作。

推荐第6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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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三同时”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四不放过”是指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公司、部门、课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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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对公司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 (2)、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及时向公司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

(3)、参加公司员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员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4)、监督安全生产教育费用的使用情况,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员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 (5)、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员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支持总经理对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6)、参加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订。

(7)、会同公司安全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 (8)、协助行政做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9)、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10)、组织好工会系统安全生产活动,监督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把公司安全生产的状况列入员工代表大会的报告事项。 (11)、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

三、制造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制造部经理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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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制造部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公司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四、制造部课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制造部课组长是本课/组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对制造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课/组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公司和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要求。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本课/组安全生产例会,传达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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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经常检查巡视本课/组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配合处理。

五、研发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六、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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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0)、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七、财务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现。 (4)、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

(5)、凡安全设施不落实的项目,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6)、保证公司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7)、保证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设施费用支出。

(8)、财务部人资课应给新员工及时办理社保之工伤保险,并在录用当天办理人身安全意外保险(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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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务部人资课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前三级安全生产培训之公司级安全培训,并等三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准予上岗。

八、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3)、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5)、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九、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生产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生产。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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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或锁好库门。

十、总务课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员工工作餐、防暑/防寒饮料、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 (2)、负责公司内易燃品、易爆品的安全管理。 (3)、编制公司的防火制度,并监督执行。

(4)、每年两次进行防火培训教育,每年一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演习和逃生演练。

(5)、每月一次检查防火设备(消火栓、灭火器、警铃、监控探头),发现防火设备故障及时排除。

(6)、每月一次检查消防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负责火灾事故、盗窃事件、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8)、每月统计劳保用品数量、种类,及时采购并发放劳保用品。 (9)、负责电梯、吊车、汽车、压力容器年检;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每年检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一次;年检有问题的要及时整改。 (10)、负责安全员证、消防安全管理员证、叉车证、行车操作证、电梯安全员证等证件的培训、复审工作。 (11)、负责评估、购买公司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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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物业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增强员工自我安全意识,确保日常工作安全生产,建立安全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机制,适应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科室。

三、组织机构

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三级管理体制的要求,负责组织领导物业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监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由经理担任组长,负责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工作,主管安全经理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以制安全生产。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分管部门工作领域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各科室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领导小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执行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3.总体部署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4.组织制订修改物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

5.定期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总结、安排物业公司的安全工作,确定长期和阶段性的安全目标;6.监督安全资金的投入及使用情况; 7.决定安全工作的绩效奖惩; 8.研究、决定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9.决定安全工作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组长:

1.按照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全面负责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主持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决策;

3.组织落实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督促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4.审定安全管理规划和计划,确定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签发物业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

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听取安全工作回报,决定安全工作的整体部署。

(三)、副组长:

1.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统一协调安排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3.组织各科室按照物业公司安全工作计划,逐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4.定期向经理汇报物业公司的安全工作,协助经理抓好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5.确定安全责任,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障物业公司安全符合规定,掌握物业公司安全生产情况;6.每月一次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贯彻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7.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及时解决各科室存在的安全问题;

8.发生安全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并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四)、安监科科长:

1.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在安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公共区域安全监督工作; 3.建立健全物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组织各科室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对科室班组班前会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对科室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6.组织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及兼职安全员,开展安全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8.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个人;

9.组织开展从岗位做起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工作,监督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实施;对“三违”人员进行惩处,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

10.组织开展物业公司安全绩效考核工作。

(五)、餐饮科科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餐饮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相关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制定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操作规程,组织落实食品安全、用火安全、用气安全、设备使用安全工作,防止出现食品中毒、火灾、泄漏气、设备机械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

6.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7.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8.组织本科室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线路、用气、安全装置、防护措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

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9.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使用物件要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加工; 10.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11.12.组织实施检查和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参与本科室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并及时上报。

(六)、房管科科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房管科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完善房管科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相关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负责员工有关住房问题的信访和接待工作,合理安排住房问题,防止发生因住房问题而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案件;6.做好员工用水、电、暖的安全宣传工作,做好房管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员工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7.组织本科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楼房结构、门窗、水电暖、桌椅防火装置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8.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9.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10.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11.参与本科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上报。

(七)、环卫科科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环卫科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完善环卫科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相关道路清扫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

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开展员工教育工作,教育环卫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普及环境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环境安全意识,减少环境污染;

6.组织安排好环卫工现场工作时的防暑防冻防灰尘工作,确保环卫人员身体健康;

7.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针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安全意见和建议;

8.组织本科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环卫工上路规范作业、清扫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9.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10.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11.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12.参与本科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上报。

(八)、绿化科科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绿化科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完善绿化科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绿化生态安全、绿化交通安全、绿化施工安全等安全管控制度,明确绿化安全维护投入。对有害生物入侵疫情、病虫害暴发、大树移植过量、生态保护绿地等做好监控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组织本科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绿化工规范作业、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6.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7.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8.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9.参与本科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上报。

(九)、维修科科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维修科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完善维修科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和完善设备操作制度、维修流程,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组织开展现场检修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生产单位向维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工程负责人、设备管理员向维修人员讲解检修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6.组织维修前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可燃可爆气体浓度的检查,积极与被维修单位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防止有毒有害、可燃可爆气体场所对维修人员造成的危害;7.组织本科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科室员工规范作业、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8.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

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9.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10.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11.参与本科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上报。

(十)、车队队长:

1.在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车队的安全管理、宣传和检查工作;

2.建立健全科室各项安全管理及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组织并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完善车队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和完善车辆、设备操作规程、维修流程,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规范安全行车标准,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组织制定符合本科室实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不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5.组织员工学习安全驾驶操作规程,对驾驶员做出明确要求: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

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等要求;

6.有效管理监督车辆运行情况,确保司机“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工作的有效开展;

7.负责车辆调派,监管司机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的违规行为;

8.建立灭火器管理台账,确保灭火器具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9.组织本科室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科室员工规范作业、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如有重大隐患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 10.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班前会安全教育工作,对班组安全教育情况监督考核; 11.组织开展本科室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规范作业;对本科室“三违”人员进行教育,监督落实“三违”人员六过关工作; 12.组织科室员工定期做好卫生、操作安全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经验,帮助员工树立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 13.

参与本科室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抢

险救灾,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追查责任人并及时上报。

五、附则

1.本制度由物业公司安监科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8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中电建股„2014‟176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企业、单位:

现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电建股份

2014年9月9日

— 1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构建“统一领导、综合监管、分级负责、协同管控”的安全工作机制,结合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与实施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下,各企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以各级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保障作用,突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综合监管、专业负责”:坚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和指导,代表企业履行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职责。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法律法规对管理业务内相关行业、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直接监管。

“一岗双责、全员负责”:任何岗位人员既要承担业务工作 — 2 — 责任,还应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人员。

第三条 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及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对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各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监督落实。

第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覆盖全员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股份公司全体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企业、单位以及电建集团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 总部高管以上人员安全职责

第八条 董事长

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

(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 3 —

(二)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九条 党委书记

(一)全面履行上级党委要求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带头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

(三)加强监督安全生产干部队伍和人力队伍建设。

(四)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指导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六)指导开展企业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第十条 总经理

(一)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股份公司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二)组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四)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资源有效配置。

— 4 —

(五)研究部署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

(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机制。

(七)组织建立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组织落实党委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督保障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二)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四)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资源有效配置;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和重大专项行动。

(六)负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工作,并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5 —

(七)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

(八)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第十三条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保障安全生产资源配置,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主管其他工作副总经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督促主管单位和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主管工作时,同步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总会计师

审核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保证安全生产资金需要。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六条 工会主席

(一)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三)依法监督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处理和补偿、抚恤工作。

(四)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第十七条 总经济师

— 6 — 组织开展企业经营安全生产经济分析,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 总工程师

(一)负责安全技术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二)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安全技术标准化工作。

(四)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科技研发、“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五)组织开展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重大专项技术研究。第十九条 安全总监

(一)协助主管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

(二)组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并使之持续有效运行。

(三)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和资源保障的有效实施。

(五)监督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

(六)监督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

(七)监督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八)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处理。

(九)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 7 —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十条 总法律顾问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与规章制度的法律支持与保障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副总师

按照工作分工,协助相关领导并履行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在股份公司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战略方针,审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事项。

(三)分析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调动股份公司资源,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股份公司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二十三条 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一)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统筹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8 —

(二)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四)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资源有效配置。

(五)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

(六)具体负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工作,并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

(八)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相关会议。

第四章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安全职责

第二十四条 办公厅

(一)负责国内非传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安全环保部协调上级单位、各企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文件的传送、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总部办公区域消防安全和设备设施安全工作。

(五)负责总部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9 —

(六)协助安排安全生产会议。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

(一)负责督促、检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股份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信息的对外披露。

(三)安排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董事会议程。第二十六条 党委工作部/企业文化部

(一)监督企业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作用。

(二)落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带头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

(三)负责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负责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五)指导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部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工作。参加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二十八条 战略发展部/政策研究室

(一)指导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工作,将安全生产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企业发展规划。

(二)研究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政策并提出对安全生 — 10 — 产工作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

(一)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工作。

(二)参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

(一)牵头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安全管理人才队伍规划。

(二)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计划。

(三)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工伤保险、配合地方工伤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工伤鉴定及有关待遇落实工作。

第三十一条 财务管理部

(一)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

(二)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第三十二条 资金管理部/财务公司

负责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需要与及时支付。 第三十三条 审计部

负责审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 法律与风险管理部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与规章制度的法律支持与保障工作。

第三十五条 信息化管理部

— 11 — 协助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六条 群众工作部

(一)负责维护企业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督促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三)依法监督企业员工工伤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和补偿、抚恤工作。

(四)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第三十七条 市场经营部

负责开展企业经营安全生产经济分析,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合同管理。督促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投标按企业相关规定足额报价。

第三十八条 工程管理部

(一)监督检查各企业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保障安全生产的资源配置情况。

(二)督促指导企业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企业分包商安全资质管理工作。

(四)牵头组织股份公司总部的企业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贯标认证工作。

第三十九条 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一)督促指导企业设备、物资安全管理工作,

— 12 —

(二)参加较大以上设备、物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设备、物资专项安全检查。

(四)督促指导企业大型设备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第四十条 科技部/技术中心

(一)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技术研发和引进推广工作。

(二)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标准编制、参与安全技术标准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四十一条 水电勘测设计管理部

协助水电勘测设计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第四十二条 投资管理部

协助投资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管理部

协助开展各单位房地产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 能源业务管理部

协助开展能源项目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条 海外事业部

(一)负责海外业务的非传统安全工作。

(二)协助开展海外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助开展海外业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四)协助开展海外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五)按照企业安全事故报告管理规定,及时报告海外业务安全生产事故。

— 13 — 第四十六条 基础设施事业部

(一)协助企业基础设施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协助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第四十七条 综合型事业部(电力工程事业部、电力勘测设计事业部、装备制造事业部)

(一)具体负责建立健全板块业务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具体负责管理企业建立健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三)监督落实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各项资源有效配置。

(四)组织落实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五)具体负责管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工作,并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具体负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等基础管理工作。

(七)按照企业安全事故报告管理规定,及时报告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

(八)协助管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与善后工作。

(九)负责本业务板块的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及统计工作。

— 14 — 第五章 各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十八条 股份公司所属各企业、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九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股份公司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五十条 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五十一条 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确立企业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第五十二条 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十三条 负责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第五十四条 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预算,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第五十五条 负责加强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并开展安全生产重大专项行动。

第五十六条 负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体系。

第五十七条 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教育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五十八条 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按照“四

— 15 — 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开展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十九条 负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抄送:公司领导, 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师, 工会副主席。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厅 — 16 —

2014年9月11日印发

推荐第9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必须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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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所属部门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总经理、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竟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车间、班组及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部题。

三、车间主管、副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管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管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四、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作好记录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防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五、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管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管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管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难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安全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六、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进行安全情况交接;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防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5.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七、安全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负责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中、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八、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对机器设备安装、起重机械、施工机具、压力容器、各种气瓶、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高压管件等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工作,以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工作;

4.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5.组织本部门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负责本部门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九、人事行政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是保证安全生产入员的配备;

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5.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重点部位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6.按时组织保安人员认真在车间巡回检查,发现安全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7.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协助生产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8.负责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审批;

9.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十、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在审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真贯彻公司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2.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3.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十一、采购部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职工安全负责,对外出采购的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公共的安全教育。

2.负责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等的及时采购,并保证质量要求。

3.针对生产原材料采购,保证其质量的同时要符合安全要求。

4.危化品的采购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十二、仓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管理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严格发放制度;

3.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4.负责各类劳动用品的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十

三、计划部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职工安全负责,建立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2.在控制生产进度的同时,也要考虑生产的安全性;

3.在生产物料控制的同时,也需控制生产的安全性;

4.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十

四、营销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接触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

2.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负责所辖范围内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4.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十五、研发部安全生产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部门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5.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十六、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防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防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参与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4.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6.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防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7.发动和依靠广大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9.工会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成员,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第11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临汾中燃源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贯彻“一把手负责”安全管理原则,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体内容是: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得领导责任;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部分(或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

安全生产工作是渗透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个层次的工作,只有明确分工,各尽其职,协调一致,才能实现。因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所有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只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才能使企业安全工作纳入运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全体、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保证企业实现安全运行。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1、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分管部门(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公司的总经理应保证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本公司(或职责范围内)的执行,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同时负责组织公司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及评价;

3、公司的各个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自业务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的计划、监督和检查;

4、公司的安技保卫部应落实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及评比;

5、公司的各部门、所、班组负责人应落实本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本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6、公司全体员工应接受本公司的安全“三级教育”,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对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2、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安全生产

第12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本道路运输经营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科(室)负责处理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事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本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道路运输经营者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墼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等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13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目 录

安全管理责任制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 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五条 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 第六条 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七条 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 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

第九条 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十条 监理部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十一条 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监理部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第十二条 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计 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 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分包工程的范围;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顺序是否合理。

第十四条 对各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审定方案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六条 对危及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违章,杜绝重复发生严重违章。 第十八条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改或要求暂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严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

第二十条 有效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第二十一条 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第二十二条 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记录和发出会议纪要。 第二十三条 按时发出工程简报并包含安全内容。

第二十四条 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和隐患处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复查并记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笫二十五条 按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安全考核奖罚。

第二十七条 按合同催交并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设备材料以保证不影响施工安全。

第二十八条 对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台账,做好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工作。

第三十条 监理人员的权力: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止工程承包合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第四章施工承包商职责

第三十一条 坚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政策和法规等。第三十二条 服从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有关工程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 第三十三条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合同要求明确提出工程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转。 第三十四条 确保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费用切实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监理监督。

第三十五条 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对分包商的安全工作负监督和指导、教育责任,必须将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十六条 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确保实施到位。推行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安全工作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

第三十七条 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必须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并严格履行报审程序;实施中务必落实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第三十八条 负责经常性的内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内部安全大检套]一作,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三十九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 配备合格的施工用机具,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有效完好状态,并建立日常保养、维护制度。 第四十一条 创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环境,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章业主项目部经理职责

第四十二条 业主项目经理是落实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三条 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的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立即纠正,并严格考核。

第四十四条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的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生产施工的的安全。

第四十五条 根据生产、施工的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第四十六条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强条实施计划》等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二次策划或实施细则。 。

第四十七条 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的总体情况,对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业主项目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第四十八条 参加上级组织的定期或随机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参加工程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调查。

第四十九条 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积极采取措施,促使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施工。

第五十条 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安全例会和工程协调会安全作用,规范例会管理,及时、准确地汇集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掌握施工动态,落实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规范、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 第二章 会议的目的

第三条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作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制定解决办法或措施。

第三章 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第四条 安全工作例会由业主项目部经理召集和主持,主项目部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主项目部副经理召集和主持,月度例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参建单位,具体地点由业主项目部确定。

第五条 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业主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各专业部室人员,各参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业主项目部相关领导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或工程协调会。 第四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第七条 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第八条 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第九条 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五章 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第十条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确定,各项目经理可提前向业主项目部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 安全工作例会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业主项目部经理裁定。

第十二条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 施工项目部发言部分:总结前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及各工种;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情况,汇报工程计划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需要业主项目部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第十四条 监理项目部发言部分:评述、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汇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汇报上次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报监理通知单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布置下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工作。

第十五条 业主项目部发言部分:传达上级有关文件、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研究、拟定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和部署。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程情况的汇报,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的里程碑计划和现场安全措施检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并做出决策。 第六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第十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在会后的三日内下发有关部门和各参建项目部,并要求各参建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此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会议的主要内容,各参建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形成的决议,业主项目部对工程建设情况提出的要求。 第十八条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强化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所有发生的承发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及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责任管理

第三条 承包单位领导或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并主动接受威宇地产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威宇地产公司工程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应明确发布建设项目的安全方针、目标、政策和主要保证措施;明确必须遵守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依托项目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第五条 业主项目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职能管理责任,开工前应认真向承发包单位进行安全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的交底,并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及时协调处理。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六条 在工程开工前,威宇地产公司工程部应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业主项目部分别负责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进行审核和审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含安全条款); 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企业法人委托他人签署合同时,应有法人委托书:施工企业近三年施工安全状况证明或安全施工方案;各项应急预案;按工序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或操作证;按工程进展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成绩单。

第七条 业主项目部应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监督各在建工程及施工企业的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行为,有权终止分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

第八条 业主项目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对符合规定的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的规定进行管理,切实履行发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 承包单位应与新左旗电力公司签订《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经复核、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本协议一式4份,、业主项目部及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第十条 承包单位应严把人员进场关,对各分包单位和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清退出场。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业主项目部负责每月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第四条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五条 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六条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两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

第三章检查制度

第七条 实行业主项目部、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第八条 定期安全检查:

㈠每月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部、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联合大检查。

㈢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可联合进行)每个月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㈢施工班组班长、兼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第九条 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施工过程中,业主项目部、各监理部、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应按照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㈢监理安全专责应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项目部经理、安全及质量专工应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和项目部,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监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汇报并给予停工或处罚。 第十条 专项检查:

业主项目部开展的专项检查,可采取制定检查方案及检查大纲,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及检查要求,以及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并提出防止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实现闭环。第四章安全检查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实行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 第十三条 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各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上级的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十五条 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做到资料齐全。 第十六条 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业主、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有关要求,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闭环。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甲方和监理公司备案。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为更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协议条款,凡是在辽东湾内湖大桥工程施工的承包单位按工程安全协议约定的有关条款缴纳安全保证金。为确保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杜绝各类事故、事件及违章、违规、违反安全协议条款的行为,威宇地产工程部有权按照下列条款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事故和违章行为,建设单位应返还安全保证金并予以适当奖励。本办法由威宇地产公司参照有关标准制订,各单位应遵照行。

一、事故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20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证金。

2、发生较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 50 万元)。

3、发生一般事故,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10-20%安全保证金。

二、管理性违章

4、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 元。

5、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1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6、未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起扣除5000元;未报甲方备案,每起扣除2000元。

7、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起扣除 1000 元。

8、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每人次扣除 500 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500元。

9、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500元。

10、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1000元。

11、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2000元。

12、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分包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元;劳务分包未经甲方同意,扣除1000-5000元;使用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每人次扣除500-1000元。

13、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每起扣除5000元;未报甲方和监理,每起扣除2000元;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拆除单位,责令停止作业、终止合同,并扣除5000。

14、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措施施工等安全措施,每处扣除2000元。

15、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500-2000元。

16、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甲方及相关方,每起扣除2000-5000元。

五、其他

17、被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实违章,每次扣除500-5000元。

18、其他违章情况,按照各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第14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丹东广播电视台211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台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台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生产的副台长必须同时主管安全生产,是本台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台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坚决执行和落实国家和各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和本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本台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全体职工具体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岗位责任到人,制度措施到位,人人明确职责。

四、结合本台实际,依时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各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并书面上报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存档。

五、经常性地组织本台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未掌握操作规程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经常性地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整改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七、按照相关规定配齐配好职工劳保用品,劳动工具、消防器材等安全保护用品,并制定领取保管、使用规程、检查维护等相关责任制度,确保用品良好,使用安全。

八、改造、新建工程项目,必须事先做好工程规划。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工程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九、发生重大网络传输或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和抢救,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要保护事故现场,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勘察侦查,做好事故结案工作。

十、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方案制度、隐患整改、事故处理等资料的建档工作和上报工作

第15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景观规划工程项目

道路改造工程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批 准: 审 核: 编制单位: 日 期: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施工区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第5条 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新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

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9、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0、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1、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2、负责审批一级用火,

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14、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5、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16、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17、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6条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 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2、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第7条 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事件发生,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情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第8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9条 企管部门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5、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6、组织对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工等的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并办理操作证;

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内容;

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12、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情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第10条 试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11条 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1、健全保卫制度,做好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2、加强管理,依靠和发动群众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加强生产要害部位的巡逻,以维护正常生产秩序;负责偷盗、破坏等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门卫的警卫任务,严格检查入厂的各种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配戴,查堵进厂人员携带烟、火种情况;

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负责扑救厂区一切火灾;

5、加强战备训练,确保灭火车辆、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6、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7、对特殊危险动火进行现场备战;

8、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和检查,协助抓好安全生产。

第12条 仓储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物资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

2、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按有关安全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管工作;

3、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理、变卖工作,在降低库存、盘活资金的同时,执行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13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机关干部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5、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6、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9、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10、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第14条 物资部门安全职责:

1、按“安措计划”、“劳保计划”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对订购的设备、配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和机车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调车作业,做到安全、快速、准确。

第15条 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6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17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第18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19条 公司安全机构:

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专责高级工程师及生产、保卫、企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施工现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施工队长担任;

第16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中移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维护中心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湖北通信服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试行),结合维护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维护中心各部门、铁塔维护队伍、全体员工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单位应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贯穿于中心管理和维护过程的始终。

第四条 维护中心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维护中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五条 维护中心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六条 维护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维护中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和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维护中心分管领导负间接领导责任;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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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 业务部归口管理全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条 安全生产检查是保证维护中心维护、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危险、查明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并整改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 维护中心所属各部门(尤其是业务部)要加强对生产、施工、管理、服务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要建立以自查为主的月、季度、年度安全检查制度。每次检查应有主管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负责,查组织领导、查工作制度、查监管措施和方法手段,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维护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维护中心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安全监督管理力量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二)根据维护中心实际,针对工作站、基站、网络安全、车辆、高空作业、电气电源、食品卫生等涉及企业财产、人身安全的管理和防范工作情况。

(三)检查生产一线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设备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等不安全因素。

第十三条 维护中心范围内的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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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安全生产报告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是指各部门定期自查,无论有无发现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结果均由专人按要求上报维护中心业务部,以便公司全面掌握情况,并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季度报告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送银箭公司综合部。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部门必须在2小时内向维护中心上报,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材料。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组织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积极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第六章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由维护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在事故调查中,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性质、发生原因、过程及人员伤亡情况:

(一)由于有关人员的过失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

(二)由于不可抗力发生的事故,或者在非工作时间员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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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二)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

(三)抢救事故有功者。

(四)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有重要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者。第三十二条 银箭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管理责任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银箭公司和银箭公司各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事故隐患、生产作业条件恶劣,接到整改通知后,拖延、不改,造成伤亡事故的。

(二)违章指挥生产、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三)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四)因采购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护品等,造成伤亡事故的。

(五)发现有伤亡事故险情,不立即报告,造成伤亡事故的。

(六)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人员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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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条例。 第2条 工程承包以后,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具体订立安全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3条 各级正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应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的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4条 公司总经理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拟定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 副总经理责任制:

1、贯彻国家、政府的劳动保护条例和法令,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足之处。并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主持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第6条 公司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臵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第7条 公司财务科长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第8条 公司会计师安全责任:

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第9条 办事处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各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结合驻地生产实际,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臵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臵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许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积极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工地进行安全竞赛活动,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阻止危险事故苗子,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实行可能,改善职二劳动和生活条件,搞好工地卫生,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第10条 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1、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订立工程安全合同与安全申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臵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工地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

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架、电器、机械等在搭设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设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上合格牌,方准投入使用,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臵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

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 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2、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3、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第12条 财务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2、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3、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第13条 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负责项目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有权执行公司奖罚制度,阻止违章违纪行为。

2、及时检查机械、电器、井架、架子‚四口五临边‛的保险与保护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做好安全设施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安全交底与安全资料。

4、发生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第14条班 组长(工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做好安今生产工作,监督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上的违章作业,确保职工安全。

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合理分配职工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及时检查施工作业处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和设施不完善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整改,对没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应责令停止作业。

4、发生工伤事故,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报告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第15条 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准乱操作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决不能不懂装懂,乱玩电器、机械等设备,不准私自架设、安装电器设备。

3、经常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第五章公司党委、团会、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16条 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工地招收安排职工时,严禁招收安排有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和患精神分裂症、身体残疾的人,严禁招收十八周岁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厂作,如擅自安排招收,则有工地及招收者负全部责任。

2、不准招收带幼儿和儿童的人参加工作,不能安排妇女上高处作业,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3、工地不宜招收本省以外的民工参加施工,如确需使用外地民工,必须办理好用工手续,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招收使用。

4、严禁招收社会闲散人员和‚三无人员参加施工,谁招收谁负责。

第18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各负其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体 1 人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全员履行,层层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第二章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地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

(三)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四)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 2 分析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五)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办法。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领导、组织考核工作。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外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党政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协助总经理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检查或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协助总经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六)支持总经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统筹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第六条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三)定期研究、协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对分管各部门、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 5 督促和检查。

(四)组织完善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 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四)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保证经费到位和合理开支。

(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六)年终进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 6 结。

(七)加强经济核算,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八条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一)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三)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施工生产与安全管理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同时”。

(四)组织完善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五)主持和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当生产与 7 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六)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七)领导公司安全管理部开展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八)对公司所属项目部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时,要亲临现场,参与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来处理事故,并制定预防措施。

第九条 总经理助理安全生产责任

(一)协助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开展人力资源、消防保卫、党群宣传、劳动保护等综合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协助总经理合理配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岗位人员。

(三)明确各岗位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岗位考核的重要参考。

(四)督促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预防职业危害。

(五)组织对职工进行廉政普法教育,加强安全时政宣传。

(六)负责公司的安全、维稳工作。

(七)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第十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 9 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四)对公司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参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五)协助分管领导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六)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治理进行监督。

(七)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八)参与事故的调查、取证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工伤事故的认定。

10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宣贯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规章制度,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具体负责起草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定期对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遇重大安全隐患或险情时,责令其停止作业,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并督促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或险情。

(四)参与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检查各项目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情况。

(五)参与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实施。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二条 工程

一、二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同步管理的方针,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协调一致。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定、通知,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依据具体的情况制定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应把安全生产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经验。

(四)审核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督促各项目按规范要求合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有效组织实施。

(五)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各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矛盾;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对于安全管理部及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解决防患于未然;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施工活动应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安排。

(七)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督促组织施工。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 13 施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施工生产活动,立即制止。

(八)积极配合协调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工程部(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协调一致。

(二)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定、通知,及时制定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三)参与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经验。

(四)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 14 的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

(五)对于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生产问题,及时组织项目部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施工活动应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安排。

(七)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督促检查项目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综合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配合总经理助理开展人力资源、消防保卫、党群宣传、劳动保护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配合安全管理部、工程部组织开展安全生 15 产、文明施工活动。

(三)安排新入公司职工进行体检。监督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职业禁忌症和有关用工保护的规定。

(四)参加劳动鉴定工作,在职工晋级、绩效考核、评奖时应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五)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协调实施工作。

(六)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维修保养工作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七)参与编审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制度。

(八)负责组织公司本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参与重大应急救援工作。

(九)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综合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部门负责人安排,具体负责人力资源、消防保卫、党群宣传、劳动保护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具体负责新入职员工教育培训,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岗。

(三)监督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职业禁忌症和有关用工保护的规定。

(四)参加劳动鉴定工作,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五)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协调实施工作。

(六)具体负责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公司内部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七)配合组织宣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第十六条 财务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有关规定,落实公司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督促实施。

(二)参与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编制,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台账。

(三)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措施经费保证机制,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经费落实情况。

(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 18 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并按计划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协助配合安全管理部办理安全奖、罚款事项。

第十七条 财务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落实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使用,并做好记录。

(二)对审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年度预算,报领导审批。

(三)对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计,建立台账。

(四)配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奖惩规定。

(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奖罚规定及时落实安全奖励资金、安全罚款事宜。

(六)落实资金的筹集、管理、调度及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八条 运营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度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工程招标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经营情况。

(三)及时办理各项目前期相关手续。

(四)加强部门内部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五)工程招标时,明确要求中标后需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且符合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条件的必须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不符合省级创建条件的必须创建市级标准化工地。

20 第二十条 设计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加强部门内部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三)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应保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等技术措施同时设计,严格执行各专业的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四)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五)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21 第二十一条 成本控制部(全体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二)加强部门内部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三)做好公司成本管理与核算工作,做好安全费用管理的督导工作。

(四)负责成本费用资料的保管工作,定期检查资料的完整性,确保资料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

22

(二)监督检查各级组织对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严肃查处破坏安全生产的事故及责任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发挥纪检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

(五)依法监察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提出批评或处理意见。

(六)负责草拟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处分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党群工作部(全体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 23 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抓好各个时期安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对外形象宣传。

(三)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五)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六)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 24 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x限公司所有。

房地产开发有25

第19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FJT-C-AJB-003-2010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安全管理。 1.3 组织机构

1.3.1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主任:总裁

副主任:分管安全副总裁

成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基建副总裁、生产副总裁、行政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裁助理、副总工程师、生产管理部、总调度室、安监部、保卫消防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企业战略经营部、办公室、总工办、规划技术发展部、基建实业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1.4 职责

1.4.1 安委会职责 1.4.1.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1.4.1.2 问题。

1.4.1.3 组织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总体部署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4.1.4 定期召开安委会工作例会,总结、安排集团公司的安全工作,确定长期和阶段性的安全目标。

1.4.1.5 1.4.1.6 监督安全资金的投入及使用情况。 决定安全工作的奖惩。

1.4.1.7 1.4.1.8 研究、决定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决定安全工作的其它重大事项。

1.4.2 安委会主任职责 1.4.2.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1.4.2.2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1.4.2.3 决定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资金的投入、安全目标的审定、安全工作的奖惩、对重大事故组织调查处理。

1.4.2.4 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原则组织实施建设项目。

1.4.3 安委会副主任职责 1.4.3.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1.4.3.2 在安委会主任的领导下,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4.3.3 主持召开安委会工作例会,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1.4.3.4 协助安委会主任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并对重大事故组织抢险救灾,按国家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4.3.5 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

1.4.3.6 1.4.3.7 1.4.3.8 负责健全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安排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集团公司安全形势,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1.4.3.9 好安全生产。

1.4.4 党委书记职责

指导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制度,全面抓 1.4.4.1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1.4.4.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4.4.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1.4.4.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集团公司领导、职能部门正副职和所属单位正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4.4.5在评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1.4.4.6协助行政总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4.5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责

1.4.5.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1.4.5.2抓好组织、宣传、审计、监察、工会、团委等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归口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4.5.3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和事故的通报。

1.4.5.4负责组织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组织监察部门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4.5.5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1.4.5.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4.5.7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的制订。

1.4.5.8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活动,协助做好员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1.4.5.9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

女工劳动保护工作,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1.4.5.10在开展群众性活时,负责搞好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4.6生产副总裁职责

1.4.6.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1.4.6.2协助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做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集团公司生产系统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1.4.6.3组织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生产操作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

1.4.6.4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4.6.5协助安委会副主任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1.4.6.6组织实施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安全装置技改。

1.4.6.7定期组织召开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1.4.7基建副总裁职责

1.4.7.1贯彻《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建筑法》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1.4.7.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1.4.7.2组织制定基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1.4.7.3组织审查基建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体系。 1.4.7.4组织对基建项目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 1.4.7.5对基建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实施。 1.4.8其他副总裁职责

1.4.8.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1.4.8.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1.4.8.3督促分管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1.4.8.4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分析、指导基层的安全工作。

1.4.8.5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排分管的安全工作。

1.4.9总工程师职责

1.4.9.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1.4.9.2在安委会主任领导下,负责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1.4.9.3加强生产技术管理,组织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1.4.9.4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等并安排实施。

1.4.9.5组织审查所属单位重大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

1.4.9.6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实施。1.4.10副总工程师职责

1.4.10.1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技术职能部门履行安全职责。

1.4.10.2组织审查分管范围内有关生产工艺、设备、电仪、供水、供电、供汽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1.4.10.3参加重大生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1.4.10.4审查业务范围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组织安技措施和隐患治理的设计工作,按“三同时”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

1.4.10.5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1.4.11财务总监职责

1.4.11.1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技措经费提取、使用的有关规定。1.4.11.2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经费,监督资金使用。

1.4.11.3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 1.4.12办公室职责

1.4.12.1协助集团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生产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

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等。

1.4.12.2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12.3负责本部门和所管辖区的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1.4.12.4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1.4.12.5负责生活后勤、仓储等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管理,预防火灾和食物中毒。

1.4.12.6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及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组织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

1.4.12.7制订车辆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实施细则,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1.4.12.8组织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1.4.13安监部职责

1.4.13.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

1.4.13.2按OHSAS18001的管理要求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1.4.13.3拟定集团公司安全目标和指标并监督落实。

1.4.13.4组织集团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1.4.13.5编制集团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重大灾害应急预案。 1.4.13.6负责各类外部安全检查的接洽,组织集团公司级综合安全检查,并不定期抽查、专项安全检查,监督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并复查验收。

1.4.13.7参加集团生产、建设工程有关安全项目的设计,竣工验收工作。1.4.13.8负责各类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各类安全活动、会议、先进经验交流的组织。

1.4.13.9督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订、培训、证件办理,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4.13.10协助安全教育培训

1.4.13.11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4.13.12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台帐、安全档案。

1.4.13.13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汇总及通报,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1.4.13.14统计、分析安全事故;预防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提供安全考核数据。

1.4.14生产管理部、总调度室职责

1.4.14.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4.14.2参与集团安全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1.4.14.3审核所属各单位重大工艺技术改造方案、开、停工方案;审查所属单位工艺技术卡片、技术规程等生产技术要件,使工艺技术指标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督查落实情况;

1.4.14.4参与集团应急管理和所属单位应急处置方案、措施的审核;1.4.14.5参加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4.14.6负责生产事故(非计划停工和跑、冒、串事故等)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1.4.14.7加强集团所属单位工艺技术方面的管理,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缺陷,消除设备和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隐患,达到本质安全。

1.4.14.8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设备、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防静电装置、电气装置的定期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校验。

1.4.14.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报告,参加其他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1.4.14.10 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1.4.15规划发展部职责

1.4.15.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4.15.2在新建、改、扩建工程立项、设计时,严把设计关,确保安全设施不漏项。

1.4.16总工办职责

1.4.16.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

产的规章制度;

1.4.16.2在安排生产装置技术改造时,要优先安排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保证安全生产。

1.4.16.3编制集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与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从技术上审核把关。

1.4.16.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积极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事故分析。1.4.17人力资源部职责

1.4.17.1负责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1.4.17.2监督检查岗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

1.4.17.3检查各单位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制订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落实。

1.4.17.4参加集团公司重大事故调查,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鉴定补偿工作。1.4.17.5做好新员工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脱离岗位休养的规定。

1.4.17.6按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1.4.17.7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规定,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4.17.7组织对工伤事故善后工作的处理。1.4.18企业战略经营部职责

1.4.18.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4.18.2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确保在集团公司机构改革中安全管理机构不中断。

1.4.18.3组织岗位安全责任制大检查,重点检查以岗位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制度执行情况。

1.4.18.4督促和推进安全管理的现代化。

1.4.18.5在审定年度经营计划的同时,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和重大隐患整改计划,纳入集团公司经济发展计划并统一下达。

1.4.19财务部职责

1.4.19.1负责公司资金安全的管理工作;

1.4.19.2根据已批准的安全资金计划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费用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1.4.19.3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奖励资金的支付;1.4.19.4执行安全部门做出的经济处罚决定,做到专款专用。 1.4.19.5管好财务账目、单据和现金。 1.4.20保卫消防部职责

1.4.20.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健全消防及安保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监督所属单位健全消防及安保制度。

1.4.20.2负责监督检查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工作。1.4.20.3负责基地内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参加有关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1.4.20.4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4.20.5组织消防及安保检查,督促落实各单位火险隐患的整改,检查各单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消防道路是否通畅。

1.4.20.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1.4.21供应公司职责

1.4.21.1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1.4.21.2 确保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1.4.21.3 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并确保质量。

1.4.21.4 贯彻执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21.5掌握采购危险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负责采购各类危险品的安全工作。

1.4.21.6采购特种设备、配件、安全附件及有关原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质量标准,确保使用安全。

1.4.22销售公司职责

1.4.22.1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1.4.22.2贯彻执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22.3掌握销售危险品的安全技术要求,负责各类危险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1.4.22.4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因公出差人员人身安全。1.4.23基建实业部职责

1.4.23.1 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1.4.23.2 负责各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1.4.23.3负责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安全协议的签订,安全保证金的催交。1.4.23.4落实各建设项目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机械、施工人员、作业环节等)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1.4.23.5负责审核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安全措施,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

1.4.23.6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合同附件。监督各项目部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1.4.23.7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4.23.8 加基建项目上报集团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1.4.24所属单位负责人职责

1.4.24.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4.24.2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确保生产安全。

1.4.24.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1.4.24.4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岗位技术练兵,安全技术考核和应急预案的编写和演练,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4.24.5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本单位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4.24.6组织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4.24.7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1.4.25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副职职责

1.4.25.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4.25.2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坚持安全与生产 “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4.25.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及时制止不安全的生产行为。 1.4.25.4组织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 1.4.25.5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1.4.25.6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的落实。

1.4.25.7组织实施本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岗位技术练兵和应急预案的演练,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4.26所属单位设备副职职责

1.4.26.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4.26.2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各类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1.4.26.3组织编制本公司设备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1.4.26.4组织本公司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 1.4.26.5组织本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等安全知识培训。

1.4.27所属单位经营副职职责

1.4.27.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1.4.27.2在行政正职的领导下,对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1.4.27.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做计划、安排。

1.4.27.4按规定使用安技措费用,建立健全安技措费用台账。 1.4.27.5审核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1.4.28矿长安职责

1.4.28.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1.4.28.2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1.4.28.3组织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1.4.28.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4.28.5全面负责本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4.28.6全面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1.4.28.7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证本矿安全生产的投入。 1.4.28.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矿的“应急救援预案”。对重大事故亲自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1.4.28.9经常深入矿井调查研究,检查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及时消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1.4.29安全副矿长职责

1.4.29.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1.4.29.2对本矿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1.4.29.3组织本矿安全大检查和隐患的排查、整改,对全矿安全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

1.4.29.4对各区队、科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新建和技改工程的“三同时”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

1.4.29.5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和分析全矿安全生产动态,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排除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矿长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救灾。

1.4.29.6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本矿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4.29.7负责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奖惩工作。

1.4.29.8组织本矿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研究、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

1.4.30生产副矿长职责

1.4.30.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1.4.30.2对生产范围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1.4.30.3贯彻落实“三不生产”原则,(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无规程措施不生产)。

1.4.30.4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工作检查和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区队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

1.4.30.5及时向矿长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对矿井生产安全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4.30.6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 1.4.30.7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1.4.30.8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抢险救灾。

1.4.31机电副矿长职责

1.4.31.1贯彻落实《生产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1.4.31.2对本矿机电设备及安全运行负直接管理责任。

1.4.31.3经常深入基层进行工作检查和调查研究,指导基层解决机电设备运行过程的问题、安全隐患。

1.4.31.4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的安全装备。 1.4.31.5负责分管的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4.31.6组织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机电设备、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

1.4.31.7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矿长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救灾。

1.4.32经营副矿长的安全职责

1.4.32.1贯彻落实《生产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1.4.32.2对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4.32.3对本矿安技措费用做出计划安排,按规定使用安技措费用,建立健全安技措费用台账。

1.4.32.4审核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工作。

1.4.33煤矿总工程师职责

1.4.33.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

1.4.33.2对本矿安全技术、“一通三防”及业务范围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4.33.3发生重大事故时,协助矿长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救灾。 1.4.33.4研究制定矿井灾害防治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1.4.33.5组织编制、审核、上报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职业危害防治等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附则

1.4.1 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1.4.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0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章公司党委、团委、工会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特订立本条例。

第2条工程承包以后,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具体订立安全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3条各级正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第—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应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4条公司总经理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拟定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第5条副总经理责任制:

1、贯彻国家、政府的劳动保护条例和法令,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足之处。并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主持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第6条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臵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第7条公司总经济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第8条公司总会计师安全责任:

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建筑工程申请认证!财富值双倍检索优先专属展现同行交流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 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9条办事处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各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结合驻地生产实际,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臵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臵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许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积极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工地进行安全竞赛活动,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阻止危险事故苗子,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实行可能,改善职二劳动和生活条件,搞好工地卫生,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第10条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1、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订立工程安全合同与安全申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臵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工地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

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架、电器、机械等在搭设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设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上合格牌,方准投入使用,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臵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

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安保科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政府部门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产过程安全控制,辅导工地完善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并提出建议意见。

3、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有权责令工地和个人暂停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处理。

4、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订仓库等危险品和有毒材料的保管和保卫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扰乱生产秩序,依法打击危及工地安全和生产的违法事件。做好与当地公安及街道社区的横向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应对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不够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意见。

6、督促分公司、项目部完善施工限产的保险设施,对违章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按刺度给予奖励,组织特殊工种上岗培训和职工的三级文全教育,定期对安全员进行监督考核和继续教育。

7、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安全科权数分配为70%,全权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12条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

2、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 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3、同机械设备科、安保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4、与安保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总工程师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总工程师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13条财务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2、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3、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观。第14条材料设备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制订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对一切施工机械、电器、井架、车辆等施:厂设备,必须 配备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险装臵,并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添臵,确保机械

设备的安全运转。

3、确保施工现场中所需的安全设施、材料物资。

4、施工设施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保证国家所规定的标准,并应有合格证书。

5、采购人员的购买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等。应注意安全性 能指标,不能贪图便宜,把不符合要求的物资采购进库,应选择技术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臵齐全,灵敏可靠,并有鉴定合格证的设备和材料。

6、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和整改意见。

第四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15条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负责项H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操作制度,有权执行公司奖罚制度,阻止违章违纪行为。

2、及时检查机械、电器、井架、架子‚四口五临边‛的保险与保护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做好安全设施验收工作,及时做好安全交底与安全资料。

4、发生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上级。

第16条班组长(工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做好安今生产工作,监督职工的安全生产』二作上的违章作业,确保职工安全。

2、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合理分配职工的工作,杜绝违章指挥和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及时检查施工作业处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和 设施不完善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整改,对没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况,应责令停止作业。

4、发生工伤事故,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报告领导,如实汇报 情况。 第17条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安全设施不完善和危险区域,无安全措施应停止操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整改意见。

2、熟悉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安全设备和设施,不准乱操作施工机械和电器设备,决不能不懂装懂,乱玩电器、机械等设备,不准私自架设、安装电器设备。

3、经常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观场,如实向调查组反映事故经过和原因。第五章公司党委、团会、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18条公司党委的安全生产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教育公司各部门贯彻实施劳动保护条例和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能。

2、支持行政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建议,帮助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上的政治思想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经验。

4、党委办公室,应做好政治宣传工作,宣传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

第19条公司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委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颁发的劳动法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规范章程。

2、发挥共青团的模范先锋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范和规定,身作则带领广大青年遵纪守法,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的建议。

3、发现不遵守规程和制度的现象,坚决指止,对严重犯规现象进行坚决抵止。

4、组织团员和青年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素质。

第20条公司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工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范制度及操作规程。

2、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协调劳动关系、改善劳动条件,参与安全工作不足的处理。

3、督促协调劳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给予工作上的监督指导。

4、发现劳动保护工作上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积极为职二厂排忧解难,维护职工的正当利益和权利不受侵犯,发挥好职工的劳动热情,加强安定团结。 第21条招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工地招收安排职工时,严禁招收安排有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和患精神分裂症、身体残疾的人,严禁招收十八周岁以下的少年和五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安排厂作,

如擅自安排招收,则有工地及招收者负全部责任。

2、不准招收带幼儿和儿童的人参加工作,不能安排妇女上高处作业,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3、工地不宜招收本省以外的民工参加施工,如确需使用外地民工,必须办理好用工手续,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 可招收使用。

4、严禁招收社会闲散人员和‚三无‛人员参加施工,谁招收谁负 责。

安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

1、伤亡事故为零,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安全达标率100%,其中优良率85%以上。

3、杜绝死亡、火灾等重大事故,实现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4、工地管理具体目标:

(1)杭州市安全保证体系贯标工地。 (2)杭州市标化工地。

(3)杭州市文明工地。努力争创省级文明标化工地 安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 (1)通报表彰;

(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

(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 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 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 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0.75。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00元/分;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 任人500元的罚款;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

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2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新昌营造建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

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2000元;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0至4000元;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处罚。

(五)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主管1000元的处罚;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将对责任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的罚款;在项目经理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项目经理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受罚单位(个人) 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

使

第一条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六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七条本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八条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九条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员提出计划,按装设备、设施的技术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作出预算,1000元以下开支,报总经理批准;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提出计划,开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负责人会同安全生产管理员一同采购;超过200元以上的开支,报总经理批准。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上报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 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第九条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本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本 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二条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三条

本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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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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