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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20-03-03 10:01: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对解决职工子女入托和上小学的建议的答复

九三学社黄山风景区支社:

一直以来,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对职工子女就学问题都高度重视,2008年和2010年,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变“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破除城乡分割,保证教育投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和谐健康发展。由于实行了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许多农民为了让孩子接受城市教育而进城,他们为照顾孩子而到大连打工。根据有关政策,只要孩子的监护人在本地有居住证明、务工合同(证明、营业执照)、儿童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就可以在居住地附近就近入学。

根据2001—2002,2002—2003,2003—2004三个学年调查统计的数字显示,农民工子女在马尾公办学校就学的人数比例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01—2002学年,在小学就读的有1393人,占全区小学生人数的16.7%,在初中就读的有334人,占全区初中生人数的8.7%;2002—2003学年,在小学就读的有2887人,占全区小学生人数的32.2%,比增15.5%,在初中就读的有540人,占全区初中生人数的13.4%,比增4.7%;2003—2004学年(截止2004年3月底),在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有3464人,占全区小学生人数的42.7%,比增10.5%,在初中就读的农民工子女有766人,占全区初中生人数19%,比增5.4%。今年在小学就读的3464名农民工子女,就读师大二附小、马尾实小、罗星辖区内3所小学的有1977人,占全区农民工子女就读人数的57.1%。只能容纳30个班级的师大二附小,今年达到31个班级,在校学生数1726人,班生平均数达到55.7人;只能容纳24个班级的马尾实小,今年达到25个班,在校学生数1252人,班生平均数达50.1人,两所学校的班级数和班生平均数已超规模。

您提出的《抓紧筹划高教园区中小学建设,切实解决园区教职工子女就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大量教职工入住茶山高教园区,教职工子女就学难的问题日益凸现,高教园区配套学校的建设迫在眉睫。

2004年10月8日,钱成良副市长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会议明确:在整合茶山第一小学和茶山中学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在高教园区13-01号地块兴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含附属幼儿园),新建的学校要解决高教园区教职工子女就学,同时要充分考虑就近居民子女就学。

根据会议精神,我局会同瓯海区教育局多次到高教园区管委会、茶山街道茶山中学、小学实地调研,与瓯海区规划分局就茶山街道中小学布局规划的问题进行商讨,并在此基础上多次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方案。但是,由于方案牵涉到高教园区、茶山现有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加上高教园区配套学校的规划用地不足,无法单独实施,因此,学校建设难以启动。

2009年初,赵一德市长教育调研并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就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有关问题进行协调。会议就高教园区配套学校建设问题明确:在高教园区09-01号和09-04号地块建设一所规模为1200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以解决高教园区教职员工子女就学为主,兼顾解决原茶山一小施教区村民子女的就学,还进一步明确了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和经费筹措等。

目前,我们已建立了相应的筹建小组,开始启动学校建设的前期工作,并已与高教园区管委会、茶山街道进行多次衔接,下一步将进行供地、规划红线、建设方案等手续报批工作,争取在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2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

您提的建议非常中肯,这也是我们教育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将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的建设方案,并会同市高教园区建设管委会和瓯海区茶山街道尽快完成地块的“七通一平”与处理征地政策遗留问题,争取学校建设早日开工,以满足当地百姓义务教育的需要。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多年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坚持“户口、房证、学校”三对口标准,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对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就学,根据国家“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办公中小学为主”的原则,邯郸市教育局制定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的意见,明确提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申请入学需要出具五种材料,即“五证”(父母双方所在务工单位出具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协议;经商人员出具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流入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在现暂住地的居住证明;父母双方及子女的原籍户口;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户籍所在地原制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然后由务工地教行政部门在所辖区域内选择相对办学条件好、办学质量高、学校管理严格的学校安排学生就学。同时,学生在收费、学籍管理、毕业、升学、奖励、评优等方面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对于刘先生侄子上学的问题,如果该生监护人属于进城务工农民,应向务工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五证”和就学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同一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就读学校。

部队不少已婚官兵均来自外地,两地分居家庭多,很多同志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无暇顾及子女的学习生活。子女能否受到良好教育,时刻牵动着部队官兵的心。帮助解决好部队子女入学问题,是拥军爱民、稳定军心的一个重要体现和实际举措。近年来,无锡教育部门从支持部队、关心官兵子女的角度出发,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帮助不少驻锡部队干部解决了后顾之忧。但我们感到,这项工作还没有形成一定机制,不少官兵子女上学要托关系、找后门、花更多的择校费。为此,现就进一步帮助解决好部队干部子女入学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属义务教育阶段的,根据属地界定学区,就近入学;干部本人提出需跨学区择校的,按照国家规定不再收取择校费;高中阶段,达不到计划内录取分数线的,减免适当比例的计划外培养费。

2、驻军单位官兵因驻防或工作调动的,其子女转学按照属地、就近优先安排的原则解决;

3、从外地转入本市的驻军官兵子女,由同类学校转入同类学校的,经认定核实后,不再收取国家规定标准以外的费用;

4、由一般学校转入优质学校的,适当减免相关费用;

5、部队困难官兵和职工比照当地困难职工标准,对其子女由所在学校给予减免一定学费和杂费照顾。

6、教育部门设立相关组织,专门协调解决部队子女上学问题。每学期开学前,通知各驻锡部队上报需解决子女上学情况,由教育部门统一登记汇总,并及时协调安排入学事宜。

提 案 回 复

韩桂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好部队子女入学问题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驻锡部队视驻地无锡为故乡,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为无锡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无锡市各级教育部门也始终把解决部队子女入学问题作为拥军优属、支持部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家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和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市把部队适龄子女纳入全市教育优待对象的范围,对其入学予以通盘考虑和谋划,切实保证优先就近受到良好教育。我们指定教学条件比较好的区属小学、初中、幼儿园供部队子女就学。目前驻锡部队单位的几千名子女分布在全市上百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受到良好教育。结合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部队官兵子女在锡接受义务教育的,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由所属市(县)、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所在区域内条件较好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学校就读。本人希望跨学区择校的,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因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强调统一性、严肃性,涉及部队子弟升学,只能在不违反政策前提下酌情考虑。另,国家制定了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规定,原则上要坚持公平公正,如果有部队子女确属家庭经济困难,可由学生家长或本人向录取学校提出申请,适当减免有关费用。

二、部队官兵因驻防或工作调动,其子女转学按《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办理,并予以优先照顾安排。目前,无锡市义务教育阶段已实行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对于部队子女,凡属义务教育阶段转入的,同样享受这一待遇。高中阶段同类学校转入的,学校也可不再另外收取规定标准以外的费用。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基础教育处(科)为协调解决部队子女上学等问题的专门部门,负责与部队相关部门的联系、接洽和协商。驻锡部队可在每年的8月初,将本年度拟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名单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分别报实际居住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统筹安排。

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着“依法为要,情理为兼,服务部队,造福地方”的原则,切实作好部队适龄子女的入学工作,努力解决部队干部的后顾之忧,使驻锡官兵能为第二故乡的改革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师资与学生人数不匹配的现象更加突出,缺口加大。 (2)市内四区各小学教育水平普遍高于其他县市,加之暂住证、务工合同、租房合同等手续的办理比较简单,出现开学前一些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带孩子坐火车赶来报名,甚至在报名前一天将暂住证地址改为市南区的现象,加大我区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的负担。 (3)由于地区之间的教学水平、学制与我区存在差异,有不少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转入我区后与城市孩子在行为习惯、学习基础方面差距较大,这些孩子的心理问题也不容忽视。

我区小学的招生以户籍和居住地为依据,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近入学”原则是为平衡教育资源,实现学校生源平等而设立的,机关人员子女和有房人员的子女的入学也按这一政策执行。

据衢江区政府反馈,根据《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衢江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衢江教〔2006〕69号)文件精神,本辖区的常住居民子女,只要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即可到衢江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学前教育多年来一直实行政府办园为示范,社会各单位办园为主体的办园体制。各幼儿园都是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未实现“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国务院和市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发展高度关注,当前我市正在研究相关对策,积极调动各方面的资源,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快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保障幼儿体、

智、德、美和谐发展。

目前我市部分幼儿园按照托幼一体化工程要求,在高标准实施学前三年教育的基础上,加强托幼一体化研究,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并与3-6岁儿童教育相衔接,使更多的儿童更早地适应幼儿园的教育。在每年的招生中许多幼儿园把亲子班的招生列入幼儿园整体招生计划,并作为幼儿园的一个学段。针对市民代表提出的问题,市教育局将深入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现有早教机构的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师资素质,提高早教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⑴近几年,我市中小学校规范办学,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出现了一批课程改革的知名学校;采取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下一步,市教育局将通过加强布局调整,促进办学体制改革和鼓励中小学优质特色发展、加大名师和名校长培训等措施,使更多的学校跨入名校的行列。

⑵近年来,市教育局重点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积极推广市南等区(市)定期交流校长教师的经验,将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扩大指标生比例等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了市区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学校间差距。目前,七区所有中小学基本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结合贯彻国家、省和市教育规划纲要精神,通过特色学校建设、加强义务教育师资均衡制度建设、大力加强义务教育内涵建设等,进一步均衡市区东西、南北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

⑶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要求。多年来,我市采取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初中通过电脑派位或以小学为单位整体调拨等方式就近入学,依法确保了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近入学。我市2004年就取消了择校费,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实现免费就近入学。近年来通过推进学校优质资源均衡配置、校长名师交流等措施,学校之间的差距正在不断地缩小,但个别家长要求择校的现象依然存在。下一步,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采取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等措施,促进各学校均衡、优质发展,进一步遏制择校现象,引导和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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