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实施气瓶充装许可工作规则

发布时间:2020-03-01 21:57:3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 实施气瓶充装许可工作规则 ]

一、法规依据

1、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 22 条(国务院令第 373 号 ,200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2、质检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总局令第 46 号, 200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3、质检总局《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 R4001-2006 , 2006 年 10 月 1 日施行)

4、省局《河南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办法》(豫质监特发 [2007]171 号, 2007 年 6 月 1 日施行)

二、受理范围

从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气瓶充装。如:液化石油气、氧气、氮气、天燃气、溶解乙炔、二氧化碳、液氨、液氯等气瓶充装单位。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有适应气瓶充装和安全管理需要的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充装)作业人员;

3、具备与所充装气体种类相适应的完好的充装工艺设施、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并符合相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的要求,有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4、具有一定的气体储存或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5、建立健全的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有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拥有并能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四、申报材料

1、《气体充装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可从 www.daodoc.com 或 www.daodoc.com 或 www.daodoc.com 免费下载);②变更情况说明,并加盖新旧印章;③更名时应提供新旧营业执照的复印件;④原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正证和副证(原件);⑤其它有关见证资料;

8、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人员资格证书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证件的所属单位应和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9、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一律采用 A4 纸张,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五、办理程序 1、申请

充装单位应在充装气瓶前,应携带第

(四)条规定的申报材料向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充装许可申请。

2、受理

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经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书面向申请单位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行政服务大厅受理人员当场告知申请单位或由安全监察机构(受理机构)在受到申请书后 5 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该项许可无单位数量限制。 3、评审

申请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尽快书面约请有资格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评审机构接受约请后,应作出评审日程安排,同时通知申请单位、受理机构和省辖市安全监察机构。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机构应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向发证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4、审批和发证

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鉴定评审报告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对于符合规定的,报省局审批,审批合格后予以发证。审批不合格的,由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发出不予许可通知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和依据,

并告知申请单位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送达

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完许可受理意见、许可证书等相关证件后,应采用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由申请单位或其委托人直接领取。 6、省局定期公布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名单。

六、办理期限

1、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有效期为一年。

2、申请单位应在申请受理后 3 个月内向评审机构提出约请。

3、评审机构在接到约请后,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评审安排,在 3 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一般应在 2-3 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 5 个工作日。

4、评审机构应及时汇总评审资料、整改和确认报告,在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报告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5、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收到鉴定评审报告,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 6、对于审批合格的单位,在 10 工作日内办理完发证手续。 7、办理期限不包括现场检查(评审)所需要的时间。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1、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 90 条;

2、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 [1995]33 号); 3、国家财政部、计委《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 [2001]10 号)。

八、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R4001《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气瓶(罐车)充装许可申请书》

河南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办法

气瓶充装总结

气瓶充装管理制度

气瓶充装工作报告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充装许可管理办法

《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实施气瓶充装许可工作规则
《实施气瓶充装许可工作规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