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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生子路写作提示习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0:16: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材料作文“孔子的赞扬与批评”多维解读

【文题简析】

这段文字叙述了两件类似的事情,“救人受牛”和“赎人不报账”,涉及了孔子、学生

一、小孩、小孩的父亲、大家、学生

二、鲁国奴隶、鲁国政府等,可谓情节复杂,人物众多。对这类材料的解读,可以从“人物角色”出发,连线现实逆向思考出新意。

【想之“初”】 将材料中出现的人物进行分类,通过对人物的解读开启思维。

1.关于子路与子贡(做事者):根据《吕氏春秋·察微》记载:“救人”的学生为子路,“赎人”的学生为子贡。原文如下: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

相关资料:仲由(前542~前480),字子路,又字季路,鲁国人,小孔子9岁。孔子的得意门生,以政事见称。为人伉直鲁莽,好勇力,事亲至孝。除学诗、礼外,还为孔子赶车,做侍卫,跟随孔子周游列国,深得器重。初仕鲁,后事卫。《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载:子路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鸡,佩豚,陵暴孔子。这段记载说出了子路的三个特征:性格粗鄙,直率,喜欢勇力。孔子的学生子贡,姓端木,名赐,子贡是字。卫国人,小孔子31岁。善于经商,为孔子弟子中首富。子贡利口巧辞,办事通达。曾任鲁、卫两国之相。孔子在《论语·先进》中评价子贡:“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意思是说子贡他不听我的话,跑去做生意,结果他总能赚钱。

探究思考: 思考一:子路救人的动机。网络上一篇题为《素食培训收费乎?免费乎?》的文章里写道:有人掉进河里,亲人在岸上喊,如果能救上他,就送一头牛作为报酬,子路听了马上跳下水救起那个人,高兴地接受了报酬。这段文字似乎让我们感觉子路是为了那头牛才去救人的。

思考二:子路的性格对他救人以及接受奖赏的影响。根据资料,可知子路是勇敢的,直率的。他救人可能不是为了得到那头牛,他接受那头牛时可能也没想到别人的评价,只是率性而为。这才是真实的子路。

思考三:子贡“赎人”而不去报账的背后。《素食培训收费乎?免费乎?》中引用了另一个故事:子贡到国外去,碰到一个鲁国人在那里做奴隶,就掏钱赎回了他。回国以后他既没有张扬,也没去报销所垫付的赎金。那个被赎回的人把情况讲给众人,人们都称赞子贡仗义,人格高尚。一时间,街头巷尾都把这件事当做美谈。

思考四:子贡的性格和个人经济状况对其做事的影响。和子路比较起来,子贡更注重“礼”。他不会像子路那样鲁莽,也没有子路的直率,他懂得内敛和谦虚,做了好事不但不会去宣传,甚至会隐瞒。所以,从动机上看,他并没有想利用这件事得到人们赞扬的意图。再从经济情况看,他是孔子弟子中的首富,他根本不会在乎赎回奴隶的钱。

2.关于孔子与人们(评价者):思考五:寻找孔子对子路和子贡评价的相同点。

点拨一:孔子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孔子预想这种做法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肯定子路,因为他的行为可以鼓励人们向善;批评子贡的行为,因为他为鲁国人们树立了太高的道德标准,导致人们因权衡利弊不做或少做善事。

点拨二:孔子认为评价好事的标准应是于己于人都有好处。只有于己于人都有好处,才能促进社会道德风尚的良性循环。就子路的事情来看,它告诉人们只要做了好事就可以接受奖赏,在“利他”的同时完全可以“利己”。这样做的意义更在于社会对“做好事”的认可。

点拨三:孔子认为,“高尚”的标准必须让人人都能达到。孔子批评子贡,原因是继子贡之后,鲁国人再去救奴隶,“报账”和“不报账”都是错误的。“报账”就损失了“名声”;“不报帐”就损失了“金钱”。做了好事而受到损失与谴责,当然就不会有人去做了。

思考六:寻找“人们”对子路和子贡评价的相同点。点拨一:以静止的观点看问题,就事论事。子路接受一头牛的奖赏是“贪心”,子贡不去报账是“品格高尚”。其思想核心是“利”与“德”的关系。

点拨二: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认为子贡不去“报账”是“品格高尚”,子路不该接受“那头牛”,否则就是“贪心”。由此“人们”就会认为,以后做好事也必须拒绝别人的奖励,这样做才合乎“高尚”的标准。

3.关于小孩的父亲和鲁国政府(相关人物):

思考七:鲁国社会的经济状况。袁了凡先生在《了凡四训》第三篇中谈到鲁国的社会现实说:“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众,受金则为不廉,何以相赎乎?”依据记载,鲁国在经历战乱之后,国内经济状况不好且国内人口数量大减。因此,小孩的父亲奖给子路一头牛,奖品有点大,才招致了人们的抱怨;而子贡则被看成是“品格高尚”。

思考八:感谢者的客观经济条件和感恩心理。能够出得起“一头牛”的奖赏,小孩的家经济条件一定比较好。如果这个奖品许诺在救人之前,那么这头牛就实现了它应有的价值。如果这头牛作为事后的感谢而送给子路,那就说明小孩的父亲懂得感恩。

思考九:鲁国政府的错误。春秋时鲁国政府的那条规定,既对增加本国人口有利,也对赎人者有利。特别对于还处在贫困之中的鲁国人民来说,有了这条规定,即使只有一颗同情心也同样能做好事。这么一条很好的规定,却在道德面前败下阵来。政府只知道一个子贡奉献了,却没意识到众多的鲁国百姓因此就不能奉献了。政府是规定的制定者,同样也应该是规定的执行者和维护者。如果鲁国政府在子贡不去报账的情况下按规定强制执行,把赎金给他,事情的结局又会怎样呢?

【想之“果”】在对上述人物解读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可得到这样几个结论:

1.动机说。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喻,明白,通晓。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君子是通晓“义”的,小人才把做事的目的放在“利”上。子路跳进湍急的河里之时,一没和小孩的父亲要钱,二没想到自身的安全,可称为“义举”。由此,可以肯定地说:人们对子路的批评是没有道理的。

2.影响说。明代袁了凡先生在论述这两件事情的好坏时说:“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而论流弊;不论一时而论久远;不论一身而论天下。现行虽善,而其流足以害人,则似善而实非也;现行虽不善,而其流足以济人,则非善而实是也。”在这段话中,他肯定了“善”的标准,不在“现行、一时和一身”上,而在“流弊、久远和天下”。这和孔子的思想一致。因此,他并不以是否收受奖赏和个人的无偿付出来评价“善”行,而是以其对“社会和他人”的影响为标准去评价。这就是孔子表扬子路而批评子贡的原因。

3.名利说。古人云:“义与利,人之所良友也。”这句话告诉我们,“义”和“利”并不矛盾,它们都是人类的好朋友。只不过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方式是要“名”就不能要“利”,“做了好事不能留姓名”。因此,人们才会评价子路受牛“贪心”,子贡不报账“品格高尚”。

4.道德说。鲁迅说:“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即只有那些普遍,且又于自己和他人两利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德。因此,道德并不意味着一味的奉献。子路的做法没有错,他告诉人们,做了好事是可以接受奖赏的,有付出就应该有回报,而且这种做法可以调动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然而,子贡则错在“当时鲁国社会的穷人多而富人少,穷人赎人而报账则品德不如子贡高,不报账则损失了金钱,甚至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子贡为人们树立的是道德的高标,在贫穷的鲁国社会,人们只能仰望这样的道德。

5.法律说。战国时期法家代表韩非子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意思是说法律执行力量的强弱是影响国家强弱的基础。鲁国政府既然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却不能保障执法的严格性,这是导致这条法律不能维持下去的主要原因。再从子贡的角度来看,牺牲了金钱赎回了鲁国的奴隶,这本来是该得赞扬的,可是他却触犯了鲁国的法律。不同的是,一般人谈到触犯法律的时候,都是因为做了对他人对社会有害的事,而子贡却因为奉献而犯法,这似乎让人觉得荒谬。

6.感恩说。“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我们为人处事的原则。小孩子的父亲因为子路救了他的孩子而报之以“一头牛”,是感恩的表现。感恩必须是自愿的,且是能力所及范围之内的。这样当成为社会的一种美德。

【想之“准”】面对一段特别复杂的材料,写作前必须确定主题。确定主题的诀窍在于抓住两段材料的中心和把握材料的倾向性。抓中心和倾向性最直接的方法是结合文字的多寡进行分析。材料中写“评价者”所用的文字相对

较多,在评价者中,写“孔子”的文字又是较多的。因此,可以确定这段文字的中心是在宣扬孔子的思想,而孔子之所以与众不同,在于他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由此,可以“影响说”作为作文的主题。

抓中心和倾向性的第二个方法是抓冲突。在这段材料中,可以发现“两件事情在性质上获得了一致性”,即都是好事。所不同的是一个人“受牛”,一个人“不报账”。这是争论的焦点。人们认为,好事不能和“利”挂钩,或者不能“受人之大礼”。而孔子则认为,“利”和“礼”都不重要,只有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事情才是好事,从这一认识上的冲突着手,可以“名利观”及由此引申的“道德观”作为作文的主题。

【写作提示】 抓关键就是抓住孔子对这两件事的评价的关键句。孔子赞成只要冒着危险救了人,无论多大的奖赏都可以心安理得地收下,因为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去救人。孔子反对学生赎回奴隶后自己报账。因为人们假如垫钱赎回了奴隶,不报账自己会蒙受损失,而报账了则说明自己的人格不如孔子的学生,于是以后只好假装没看见。辨明是非就是要明确孔子表扬学生接受奖赏、批评学生自己报账,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分析原因:为什么别人批评学生而孔子表扬?为什么别人表扬学生品德高尚而孔子却很生气?这两件事究竟有什么联系?由以上分析可以确定如下立意:

1.善举应该得到酬报,不让行善之人蒙受损失。2.道德和利益统一。

3.符合义理,追求财富。4.理智看待利益与道德。5.利益和道德要追求社会价值最大化。

【想之“深”“新”】“连线现实”可增加认识问题的深度,“逆向思维”可提高认识问题的新意。

湖北省新洲县农民程新安为抢救落水儿童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而当人们要求打捞队去打捞英雄的遗体时,一个打捞队的开价是5000元,另一个打捞队的开价是1000元,还说这是“看在英雄救人的份上”。还有在上海黄埔江畔,有人失足落水高呼救命时,岸上人竟然问:“给多少钱?”还说,不说好价钱就不下水。

这些人救人讨价,和子路的奋不顾身形成鲜明对比,你是否感觉到子路的高尚了呢?

关于评价者“价值观”的思考。“人们”和“大家”在材料中作为评价者站在孔子的对立面。他们对于子路“救人受牛”的评价是“贪心”,对于“子贡赎人不报账”的行为则大加赞赏,其思想根源在于他们仅认同“中国式的奉献”,即只能付出不能索取。连线现实:“雷锋”“焦裕禄”“李素丽”是我们歌颂的对象,他们只奉献不索取;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振声只奉献不索取。相反,德国克里斯托小镇镇长却强迫中国青年杨立奉献之后必须“索取”。事情是这样的:中国青年杨立在经过克里斯托小镇时捡到一个皮夹,他把皮夹交到市政厅没有留下姓名就离开了。小镇镇长为了奖励他竟然发动了“百余名警察”寻找他。这在杨立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克里斯托镇的镇长知道杨立的想法后,用英语说了句“东方式思维”,然后严肃地说,施恩不图报,并不是你们中国人眼中简单的个人问题,可以说,你拒绝我们的请求,已经相当于在破坏我们的价值规则。那些奖励你可以不在乎,但你必须接受,因为那不仅仅是对你个人的认可,也是整个社会对每个善举的尊重;对善举的尊重,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也让我们有资格去劝勉更多的人施援向善,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你的无私放弃而不去履行自己的责任。

【例文】道德旗帜下的沉思

抚卷于案,初对孔子的话语感到不解:义救鲁奴而不报账的学生受责备,同样是救人一命却收下谢礼的学生反得表扬。掩卷沉思,方觉意义深远。

看问题做事情应以谁为最大受益者为出发点。个人虽然收了贵重酬劳,但最大受益者却是国家和社会,孰大孰小,不言而喻。其实德与利的关系并非完全对立,只是因为在我们的心中高树道德旗帜,使我们对一切与之稍有偏差的行为做出错误的判断。

古人云:“格超梅之上,品在竹之间;德馨心必正,质雅品自高。”的确,道德是高尚的品格。从古到今,道德是永恒的话题,它是做人的基础,无德者不立。但是我们在推崇道德的时候又往往过激,好像道德与金钱是天生的不共戴天的敌人似的,在评价某个人的道德是否高尚时总会把所有的目光聚集在金钱上,这是不智的,甚至可以说是完全错误的。

千禧之年,袁隆平教授接受了500万元的首届“最高科学荣誉奖”,若照以上之论,那我们便应认为他没道德吗?不,袁隆平的二系法杂交稻技术的推广,让中国让世界多养活了亿万人口。相比之下,这500万对于他的贡献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国家之所以设此重奖,便是以此激励科学家为国做出更大贡献,让世人明白中国是个尊重人才的国

家,从而吸引更多的本国人才、留学者和外籍科学家来华工作。“重奖效应”在这几年也确实卓有成效。

雅典奥运会中国取得历史性突破,赛后国家重奖了获金牌运动员,这件事引起很多议论,责难之语充盈于耳。但我认为重奖是一种催化剂,可以激励更多的运动员创造佳绩,说不定我们2008年还会因此夺得金牌总数第一呢。不能认为运动员拿了奖金就丧失了道德,女排队员不是集体捐款给慈善机构了吗?无独有偶,来华赚得巨资的皇马队员不也在去年SARS流行时将集体签名出售球衣的巨款捐给了中国慈善协会了吗?

当然,我们不能见利忘义,应该正确看待和处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前不久在雷州海岸面对落水渔民有人喊出的“先收费后救人”的话,不免让人寒心,韩国某明星借“慰安妇”之名出“写真集”的事件更是让人为之愤怒,这种重利轻德,一心往钱里钻的行为令人不齿。

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将个人的“道德和利益”和整个群体、整个社会的公德和利益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处理好道德与利益的关系。在市场经济形势下,我们不应偏颇地盗用道德概念,而应理性地看待和处理道德问题。朋友,让我们用社会公德去审视个人的品行,用民族利益去维护社会公德吧!

“道”亦有“道”

第一个“道”是道德,第二个“道”是道理,这样一来,文题便清晰了许多。

自古法律用来维护社会的安定,而道德才真正意义上保证社会的秩序,而对道德的理解和评鉴又总能左右一个社会中普遍的思潮。而真正定义道德的是行为,可见一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既是由于社会的规范,又同时可以改变社会面貌。孔子的两个学生正是一种对社会道德的行为定义,而孔子的指教正在于告诫大众:一种道德的诠释需要更全面地考量对社会的影响。

我想孔子的具体说法读者都能理解,而这种说法的内在缘由我也在上段有了描述,那在这样一个要考量道德方式的前提下,所谓“道”亦有“道”才可以真正展开……

我便以中国作为背景,随着十年*动荡与改革开放的骤变,中国人对于道德的思维方式一直在快速地衍变中,同时也不断有因道德影响而产生的争论发生在媒体中,而其中绝大多数的道德事故都是针对个人的,很多民众总愿想当然地认为某个处于舆论一时焦点的对象该作出什么行为,但正因道德只是一种规范准则而非法律,因此道德只应提倡而非强制。其实即使乌托邦式的道德传扬都要比就事论事地道德说教要聪明得多,前者是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而后者则是影响了社会心理,心若变,生活则会有所动荡。

道德的道理,在于非原则性的指导,在于社会的尝试和步进,是一种有机的调剂。比如在不久前的大地震后,很多诸如:“某明星身价很高却捐款甚微”的说法在日常交流中产生。而这样的指责往往能达到孔子指责的第二个学生的行为效果。即是你可以赞颂捐款多的人,但不应把捐款数量作为道德标准去卡所有捐款者的道义指数。这种道德规范便是无道理的,有缺憾的,社会需要的是有更多捐出爱心的人,而不是一个人捐得更多。这其间便存在着道义的选择,亦是“道”亦有“道”。

我想孔子高明就在于看清了道德的本质,不是标榜个人,而是引守群体,所以道德的铺设方向,是一个社会是否成熟的直接表现。

评论:“道德回报”也需要制度表达

七旬老人15年资助13名贫困学子,晚景生病无人助。75岁老人沈兆骅,自1992年以来,先后资助了13位贫困学子,2006年,他被评为山西十大新闻人物。但他的善举并没有得到家人的支持,被资助的学生不是境况不好无力照料老人,就是因为资助中断而再不跟老人联系。如今,老人身体每况愈下,陷入无人照料的境地。

《吕氏春秋》里有个“子贡赎人”的故事,这个逻辑很简单:子贡是大款,绝大多数鲁国人根本没法像他那么“大方”,子贡这么做只会逼得大伙不敢再有行善之举。换句话说,古人早就给正常道德行为确立了经济学的价值准则:即任何道德行为、向善之举都离不开一定的“补偿机制”,道德选择也有一个“成本核算”或者“边际效用”的考量。我们要反对“道德行为制度化”、倡导“道德回报制度化”。好在沈兆骅老人的遭遇是个例,也好在我们终究可以发现并弥补这种道德回报缺失后的酸涩。道德行为是无法制度化的,它更多地出于一种内心自觉,这个世界可以宣扬“在巨富中死去上一种耻辱”,但我们永远没办法制订一套“行善制度”来归置任何人的社会生活,善行是权利、而不是义务。黑格尔曾提及一种社会现象:有道德的人常常遭受不幸,而不道德的人往往万幸。正因如此,“道德回报”尤需要制度化表达,“制度化道德回报”就是以利他主义的价值理性来纠偏道德行为失衡的成本收益预期——若想使真善美的价值信念被信奉,就得设法让真善美与利益相统一:我们无法强迫他人行善,但我们起码应做到让行善者不吃亏。

政府需要成为“道德回报”制度化表达的主导,这也是“以德治国”的基本要义。沈兆骅老人所资助的,不正是推

动这个社会、这个时代进程的劳动者吗?道德一旦要求直接受益人必须如何,就可能异化为一种值得警惕的道德暴力;但道德若不能从间接受益人(政府、社会)处谋求到基本保障与尊崇,则道德选择的成本必将日益高昂、道德行为的示范性必将凌空高蹈而丧失生命力。给“道德回报”一个制度化的出口,就是放“道德行为”一条生路。

拾金有奖真君子——“伦理制度化”一议

与这个故事类似,我在多年前曾在报上看到过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老外在宁波乘坐出租车时,不慎丢了一个软件包,十分着急。无奈之下到电台与报社求助,发布了一则寻物启事:声明谁捡到并归还软件包,他将重金报答。启事见报后,捡到失物的出租车司机果然通过媒体向失主归还了软件包,并接受了老外的酬金。本来,这事到此为止有了个比较完满的结局,双方皆大欢喜。但是宁波的媒体却对司机的表现颇不满意,认为出租车司机不该拿这笔报酬,于是对他们口诛笔伐。在宁波的媒体看来,拾金不昧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司机事先不主动向公安机关交还失物,却要等到外国人许诺丰厚的报酬才肯归还,这是不仁不义的行为,而且此事关国际友人,司机的行为简直是大大破坏了宁波人的形象。

以上两个故事耐人寻味,它们揭示了一个深刻的主题,那就是“伦理的制度化”。

伦理与制度是不同的两种社会规范,伦理(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持的软约束,而制度是通过法律法规形式确定下来的一系列行为准则,是一种硬约束。它们各司其职,在社会行为规范中有着不同的功用。伦理规范要求每个人都像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行为做事,是一种高要求。而制度规定了每个人不能像品德恶劣的人一样胡作非为,它是社会最起码的约束。“做好人好事”是一种道德要求,但如果通过立法来奖励“好人好事”,这就变成了一种硬性约束。本来是伦理规范的内容就成了一项制度,这就是“伦理制度化”。所谓伦理的制度化是指把相对抽象的伦理要求、道德命令具体化为社会成员所必须遵循的一系列可操作的行为规范。它是为倡导特定的伦理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所制订的鼓励与惩罚的规则,本质上是一种保障和促进道德建设的监督机制。

奖励好人好事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我们许多地方设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在西方,许多国家还通过立法实现了伦理的制度化。日本的法律就规定:如果有人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无论失物是金钱还是物品,失主须按照失物价值的5%至20%支付酬报。如果不支付这笔酬金,就无法领回失物。

孔子设礼教子路

写作提示

求职信写作提示

话题“从零开始”写作提示

成长故事 写作提示

应用写作重点提示

述职报告写作提示

新材料作文(孔子对子贡、子路的赞和怒)

新材料作文(孔子对子贡、子路的赞和怒)

以案促改学习心得体会

孔子学生子路写作提示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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