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态度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作态度考核是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态度,工作态度是对某项工作的认知程度及为此付出的努力程度,工作态度是工作能力向工作业绩转换的桥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能力向业绩的转化效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二条 人事行政部职责
人事行政部是工作态度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的发起、协调、管理和评价,其主要职责为:
1、组织工作态度考核。
2、对工作态度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第三条
考核人员职责
考核人应按各级考核表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第三章 工作态度指标体系
第四条 工作态度指标分5类
工作态度指标分:纪律性、责任感、工作主动性、进取心、团队合作性共5类。每类所对应分数见附表《工作态度考核表》。
第四章 工作态度考核方式
第五条
工作态度考核方式
1、考核人对被考核人考核表进行考核,综合考虑在考核周期里该员工在工作中反映出的各项能力态度表现,参考评价等级说明,确定该员工的得分。
2、工作态度评价等级分为5级,分别对应不同分数。
3、参与工作态度考核的人员为被考核人的部门同事及其他部门工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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