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
创优司法环境服务招商引资
近年来,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和发展城区经济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优司法环境,为招商引资和发展城区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0年至今该院共受理涉外商案件347件,结案274件,调解率达85%,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保证了外商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该院一是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和“快调、快判”的原则,尽量实现和解,防止矛盾激化。二是对涉外商案件,坚持优先送达、优先排期开庭、优先结案的原则,尽快审结此类案件,缩短诉讼时间,减少当事人诉累。三是对涉外商案件,选派责任心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审理,充分发挥合议庭职能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外商的经营自主权,保护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适。四是适时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不得随意查封、冻结、扣押和划拨外来投资企业财产,坚决防止因保全措施不当导致矛盾激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利益。通过对外商涉诉案件的审理,妥善解决了外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供稿朱显)
《创优司法环境服务招商引资.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